
(插圖由 Gemini 生成)
經過了一個週末的沉澱,覺察了自己的情緒波動,我再次確認這次的裁員對我心理上的影響程度比起第一次裁員時小,甚至是覺得自己是有點被釋放的感覺。這個覺察不能停頓,因為我們從小的教育並沒有好好教導我們如何覺察自己的情緒,因此常在不知不覺中,我們會刻意乎略,或是透過其他方式來掩蓋自己有情緒的事實。這對自己可能會造成傷害,同時對自己的家人、朋友也可能造成傷害而不自知。
確認完情緒後,我終於打開了HR寄來的郵件,並且稍做閱讀。我發現,在計算sererance pay的檔案中,公司有計算去年的獎金給我,這點我給予肯定,不過雖然今年沒過完,我也是有持續在接收客戶的訂單,理論上還是要給我我該得到的獎金吧?於是我查詢了一下,如果公司有把業績獎金訂為經常性薪資的話,無論是每個月、每季或每年發放,都必須給予,否則就算是違反勞基法。而公司在計算前六個月的平均薪資時,是有把去年的獎金計入做平均,意思就是公司自己已承認,每年發放的業績獎金,就是經常性薪資。
我撿到了一把+12武器。
於是我在「先算後勝、先勝後戰」的情況下,開始了我的溝通。我先寫了封郵件,內容大致如下。
To:業務主管
CC:商務長CCO、執行長CEO
內文:(原文為英文)
很遺憾在公司決定停止該區域業務後,我們無法繼續在市場上併肩作戰。雖然理解這是商業決策,但我仍難以想像公司會選擇放棄眼前的巨大機會。
OO客戶作為亞洲區指標性的業產代表,在全亞洲擁有超過OOOO的規模。其管理層已於 2026 年第一季正式同意全面導入,預計未來 3 至 5 年內,總需求量高達價值一千萬美元。憑藉著技術與價格競爭力,我們在某客戶的優勢本是顯而易見的。
該客戶在先前完成了為期半年的實驗室測試,並接著開始進行嚴格的實地概念驗證(PoC)—這是他們篩選供應商的必要前提。
諷刺的是,就在客戶正與我們討論具體的導入時程的當天,我們收到了裁員通知:
第一階段: 預計於 OOOO 年第二季起,先行導入OO數量的規模。
第二階段: OOOO年上半年擴展至其他OO的據點。
目前該客戶僅打算選擇兩家供應商,而客戶也已私下透露我們會是兩家供應商的其中一家。
我會陸續將相關商業文件交接給你,由你決定是否繼續接手這個銷售案的進行。在我正式離職前,我不會再與客戶進行後續聯繫。我所擔心的是,如果讓客戶感受到服務的不穩定性,競爭對手(OO廠商及OO廠商)將會直接接收這個在亞洲區極具指標性的專案,或讓其他國際大廠趁虛而入。
關於下一步的安排,再請告知。謝謝。
這封郵件發出去之後不到兩小時,業務主管就回覆了郵件並且在TEAMS上也傳訊,表達想要開會討論這個客戶。雖然沒有具體的證據,但我單方面推斷,業務主管急著傳訊想安排會議了解這個案子的狀況,代表這個案子對他,或對公司其他人(如CCO或CEO)是重要的。諷刺的是,這個案子其實從去年進行實驗室測試開始,我就陸續地回報進度,並且也在公司的系統上留下了資訊。由此也可推論,在這過程中主管們對於這個區域的銷售案的在意程度,出奇的低。
平常有固定回報,就算沒有因此而獲得公司的支持,至少到最後也能為自己保住一些底線。
然而,到這個階段來,我認為所有的溝通,都必須透過郵件。因此我禮貌性的回絕會議的請求,並且請他都以郵件進行溝通。
接下來,我針對缺少今年獎金的部分,也發了一封郵件給HR。內容簡短,並且故意提到我做了法律的諮詢,點出目前公司可能觸犯到勞基法的兩條法條。這封郵件寄出後我就回到我的生活,以及我目前規劃想做的事上,中間過了2、3天都沒有消息。直到當週的週五,當我以為接下來會是個悠閒的週末時,我收到了回信,郵件原文是英文,但濃縮成一句話大致就是:
「既然你都提出法條了,那接下來請找公司的委外律師團隊談吧,以下是公司委外的律師團隊聯絡方式,...」
本以為這都是商業的談判,好像妙名其妙就要進到訴訟了?我又該如何應對?我沒有訴訟的經驗,接下來又該怎麼做?我整個週末都失眠了。但這是我的戰場,而且我手上有一把+12的武器,於是我又花了一個週末思考出我的下一步動作,試圖搶回主導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