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都是一時的,沒有永遠的老闆;縱使有比較難相處、難配合的老闆,也不要頹廢喪志。要把這個短暫機會,視為一個挑戰,努力去克服他。
1982年,我在台灣惠普公司擔任電腦部業務經理,經常參與面試。當時惠普的面試非常慎重,至少會有幾個關卡必須過:首先是履歷必須先經過人事部門篩選,然後經過人事部門的面試;通過以後,才會安排部門經理們的面試。
多數決的企業文化
為了避免招聘部門主管過於主觀,還要另外安排一到兩個其他部門主管,分別再度面試應聘人選;所以,每一位被面試的應聘人,都必須經過包含人事在內,至少三個以上的面試。為了避免讓應徵人跑太多次,我們都會盡量安排在同一天。
全部面試結束以後,招聘部門主管會召集人事部門與其他面試經理,一同坐下來檢討;針對每一個應聘人選的面試過程,提出自己的看法。如果得到一致同意,那麼就決定聘用。
然後,這個決定會送到招聘部門主管的上級主管,以得到批准;如果上級主管覺得有必要,還可以再一次安排最終面試。
這種面試過程,充分反映了惠普的價值觀和企業文化:一切決策都盡量要做到「共識決」(Consensus)。
善盡當地的社會責任
惠普的「七大公司目標」之中,有一條就是「要盡當地公民義務」(Citizenship),而這包含招聘剛從學校畢業的新鮮人。
只要當地公司規模夠大,就不能只招聘有經驗的人;在每年招聘的名額當中,至少有一半以上要留給學校剛畢業的新鮮人。
雖然招聘部門主管多半喜歡用有經驗的人,但惠普認為,應該把一部分機會留給學校剛畢業、沒有經驗的新鮮人,才算是盡到當地公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