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6|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字數咒

    幾乎所有到我寫作班的孩子,最著緊的一件事,就是字數。無論是甚麼文體,以至寫故事,劈頭就問:要寫多少字?我學校通常一篇文章只寫二百字,為甚麼你要求寫二百五十字?如果寫不夠,會扣多少分?標點符號算不算一個字?學校老師就標點是不當作字數計的………諸如此類的問題,充斥他們的小腦袋,為了把字數充塞夠,真箇無所不用其極,例如多加幾個成語、語氣詞、標點,或者多加幾個典故,總之填滿了應該被填滿的格子,才安心交作文給我。為應付這個教育制度的作文而這樣「苦心孤詣」就算了,連創作故事也要把字數掛在咀邊,才令我哭笑不得,儘管我已三番四次告訴他們不用著緊字數,多寫一段,少寫幾句,都不會太影響故事的好與壞,可他們當中有些就是對我的勸解充耳不聞,字數於他們而言,彷如咒詛。
    這個「字數咒」當然是從這個教育制度精心提煉出來的,咒語的重點在於跟分數掛勾,不夠或過多字數是會被狠狠扣分的,而在作文比賽中,這咒語是跟公平掛勾。若給字數較多的作品勝出,老師和家長甚至孩子自己都不免會認為是多寫了,才使作品相對更好。這個咒語早已在教育制度裡的參加者心中變得根深柢固,久而久之,一些副產物便應運而生,例如好端端的主動句,刻意變成被動句; 不斷重覆出現主語,以及出現一些可以不出現的標點符號:
    A:我在昨天不小心打破了姊姊心愛的玻璃杯,她知道後狠狠地罵了我一頓。(32字)
    B:昨天,我的姊姊那隻心愛的玻璃杯,被我不小心打破了,被她知道了,之後,我被她狠狠地罵了一頓。(45字)
    這些副產物通常是「捆綁式」出現的,被動句通常字數會較多,而一旦用被動句,主語就會重覆出現,這樣亦可以順理成章地增加標點符號。
    字數咒對孩子的寫作,實存在很大的危機,只要他們一日把心神都放進字數裡去,就不會太在意內容的素質。湊字成章,如何能寫好作品呢?我並非認為可以完全不理會字數,畢竟孩子始終要應付教育制度的要求,而且字數的限制又不是完全沒有意義,可是一旦成為創作的緊箍咒,孩子就不能享受創作的自由了。除非,孩子已經像以下的著名作家一樣,早已能把寫作成為職業:
    特羅洛普 (註1):我每天一定在天色未明前起床,從早上五時半寫到早上八時半,規定自己每十五分鐘寫出二百五十字。這樣的練習讓我在三十五年來完成了四十九部小說。我每星期分配自己要寫的頁數相當多,平均約四十頁,最少二十,最多一百一十二頁。
    艾莉絲.孟若(註2):我有強迫症,會分配好每天要寫的頁數。這種強迫症嚴重到一種可怕的地步。
    契訶夫(註3):完成一篇故事需要五到六天的時間,在那段期間,你必須無時無刻想著它,否則寫不出好句子。在提筆前,每個句子必須先在腦中醞釀兩天,讓它動也不動躺在那兒,逐漸成形。
    我明白許多家長並非要求孩子成為一位出色的作家(畢竟何謂出色作家,都沒有統一的定義),只希望他們能應付到學校的要求,如果他們能稍微喜歡寫作,那就更好了。而以我個人的經驗,可以告訴他們,寫作這回事,要麼會越來越愛上它,甚至到達那些作家般廢寢忘食,或有些自虐傾向,要麼就越來越厭惡它,想把它一手扔進垃圾桶裡去。如果需要取一點平衡,或許需要稍微加一點回報的標準,例如稿酬。
    林良在《陌生的引力》中的〈文學的價錢〉一文,提及經典電影《教父》原著小說作家馬里奧.布卓的故事。他因《教父》這本成名作而被傳媒追訪得發昏,索性寫一篇〈教父寫作經過〉,作為《教父》的附錄。他對所有希望借他和《教父》的名聲來博取利益的人說:
    「關於寫《教父》的經過,以及其他一切我所能想得到的事情,我已經寫了一篇很詳細的文章,當作《教父》的附錄。」
    然後向他們推銷這附錄,而最有趣的,是這篇附錄,談得最多的就是錢。林良認為他的做法很對,因為大眾最容易明白和有興趣的,都跟錢有關。(註4)
    我除了教寫作,也替不少企業和個人作寫手和文字編輯和校對。通常都會談論到稿費是以字數還是篇數去計算。雙方都會明白,這樣是為了方便談生意,而不代表一個字真的值多少錢。文學(或文章)放在算盤上,可以被視為產品,但其本質難以,甚至無法量度。很多時候,一些影響久遠的經典,都不是來自一盤生意,而是一股難以抑制的熱情。曠古礫金的中國文學批評理論巨著《文心雕龍》,就是因為作者劉勰對當時的淫靡的文學風氣看不過眼,才憤筆疾書,他在〈序志第五十〉中陳言:「豈好辯哉?不得已也﹗」就是這個意思。
    劉氏在〈章句第三十四〉中談及篇章與句子的問題,開宗明義說:
    「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積句而成章,積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無疵也;章之明靡,句無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從,知一而萬畢矣。夫栽文匠筆,篇有大小;離章合句,調有緩急;隨變適會,莫見定準。句司數字,待相接以為用;章總一義,須意窮而成體。」
    意思是掌握字詞,才能寫好句子,寫好句子才能寫好段落,繼而成為好的篇章。文章是有機體,不能因字數而湊合在一起,捨本逐末,只會令文章文氣不通,輕則索然無味,重則狗屁不通,浪費作者和讀者的光陰。
    引導孩子寫作,不能先講求字數,而是要他們學會用適當的詞語,寫好一句句子。一句精彩的句子,可以只寥寥數字而不用典故、成語,更不需加進複雜的句式,而是講求孩子的赤子之心。胡適先生的「我手寫我心」,只五個字,而其價值非比尋常。美國作家道科特諾說:
    「寫小說就似夜間開車。你的視線只達車頭燈照得到的範圍,但你還是能這樣走完整段路。」
    可以作為這篇短文的最後註腳,讓少年作者慢慢參透。
    1. 特羅洛普(Anthony Trollope,1815-1882),維多利亞時代現實主義作家,以長篇小說聞名,其巴塞特郡系列的小說與巴爾扎克的《人間喜劇》齊名。
    2. 艾莉絲.孟若(Alice Ann Munro,1931-),加拿大女作家,被譽為「加拿大的契訶夫」,201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3. 契訶夫(俄語:Антон Павлович Чехов,1860-1904),俄國文學巨匠,著名作品包括《小公務員之死》、《櫻桃園》等。
    4. 林良:《陌生的引力——我的文學漫談》(台灣:國語日報社,2015),頁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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