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台灣發生幾件重大殺人案,民眾因此擔心治安不好而希望重罰兇手,於是熱烈討論死刑,要不要?筆者看不少網友的討論用詞很情緒化,對此分享「那些年,中學公民課教師上的死刑課」經驗。
當時公民課教師先在任教班級的課堂,播當時台灣社會熱烈討論的「蘇建和案」紀錄片,讓同學了解事情經過及爭議,再租兩輛公車載同學去法院聽證庭旁聽。
進入法庭,同學安靜坐在旁聽席,看檢察官拿起證物問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法官仔細聽辯論內容、書記官在旁記錄,過程實在漫長,看了想睡但不敢睡,只好看坐在旁聽席前排穿短裙制服的女同學。漫長聽證過程結束後,筆者跟其他同學先離開法庭,經過法院走道,這時法警帶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離開法庭大門,經過法院走道時,差點和筆者的書包擦撞。
幾天後,公民課老師邀「蘇建和案」紀錄片導演,在學校圖書館禮堂跟同學一起討論心得。有些同學辯論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有沒有罪;也有同學認真討論看紀錄片的心得、法庭旁聽經驗,發現法庭聽證過程不像電影演的那樣快,只因書記官打字速度有些慢,讓聽證過程很漫長;導演提到部分法庭的走道設計,沒區隔被告及旁聽民眾,所以後來新設立的法院會區隔走道動線。
雖到現在不確定是不是這堂死刑課,讓部分同學後來選就讀大學法律科系、從事法律工作,但可確定至少從這堂課學到:包括死刑在內的很多社會議題本身沒那麼簡單,如討論時能仔細檢視各種資料理性討論,或許可了解問題所在、找出可行解決方式。
※原作版本:
https://f14mp5.wordpress.com/2013/02/07/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