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1|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faith, spirit, the sacred

前兩天我在某個團契晚禱的場合,很瑣碎的提及了教會沒有「精神」。那晚我用了吳明益在《單車失竊記》中的描述,有一個篇幅在書寫「工夫」(kang-hu)。小說主角的父親,曾跟一名很有「工夫」的人學習製作西裝。
「選布料是工夫、量身是工夫、扎駁頭是工夫、拍線釘是工夫、捒門也是工夫,甚至連車邊上釦都是工夫,而不是技術。至於工夫跟技術的差別在哪裡?我爸的說法是,做出來的東西要有『精神』(tsing-sîn)」(頁205)。
精神,跟最近閱讀的各種spirit論述輕易地接合起來。在Richard Kearney的Reimagining the Sacred中,他提到religion(宗教), spirit (精神、靈/性), 跟the sacred (聖。非宗教或宗教的,是種概念)。這三者,既可以拆開來看,各自獨立——比如說這年代很多人著重「靈性」的追求(《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也有處理到這部份),但不見得跟宗教有關(比如可以透過瑜珈、冥想、正念訓練之類)。這裡指的宗教,是有系統化的儀式與教義,是已經成為「體系制度」的東西。Kearney區分了這三個概念,梳理了我對宗教系統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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