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
自從離開了第一個駐點服務的案場,在那一段四處奔跑的日子,唯一的收穫大概就是取得了勞安乙級技術士。在取得技術證不久,公司傳來了新案場的會勘消息,新的案場、新的現場都需要一位專職的管理者,管理人、機、料、法、材。 在進駐新現場前三個月內的工作規劃(經驗是幾乎都小於三個月),進駐後的三個月整理、整頓、建置管理制度,進駐後的第四個月起維持營運獲利及工作品質提升與穩定。這些工作是一連串的,自然就需要有經驗的人,需要融入公司企業文化的人,熟悉公司運作的人。 在這些上述條件之下,我其實是當時最適合的人,所以公司沒有第二人選,直接指派我去承接新現場,再加上我住的地方又離新現場很近,一切的安排都是很奇妙。 而這是一個如何的新現場呢?
標題上有寫,就是《博物館》。
疑慮
雖然我可能是公司當時最適合的人選,但是新現場就是等同於換新工作一樣,會有一些未知的風險,造成離職的風險。 新工作會有適應上的問題,而能力再好的人都需要時間適應新的環境。熟悉環境及人、事之後,工作才有可能有進展以及改善的空間,這或許簡單也或許不容易,重點在於自己能不能過得去?能不能放下自我姿態,融入新的環境內,完成工作交辦事項。
細節後續會娓娓道來,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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