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校園記者/李心喬 專題報導
沒有任何精神和意識參與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存在的,而這樣的天性,從生而為人進入社會開始。如果台灣的目標是成為一個更加高度民主化的國家,為何民主沒有普遍存在於我們對孩子的教育中?
小學生的自治會
全人中學小學部的學生在上學期正式經過提案表決通過成為中學部自治會成員,而小學部自身也在這學期開始由小學部組成的自治會流程。在這個自治會開始舉行之前,小學部的孩子正在進行爬高書櫃的比賽遊戲,大家在歡樂的氣氛中紛紛努力爬向書櫃的高處,一片打鬧喧嘩聲充斥著小學部教室。在老師宣布自治會開始之後,他們邊聊著天爬下來,圍成一個圈,剛剛的參與遊戲的孩子們有了身份上的改變,圓圈形成的那一個,他們從剛剛輕鬆遊戲的小學生,變成了輕鬆遊戲的「公民」。
在三月二日這天,小學部舉行了第一大週的自治會,雖然這個會議沒有白紙黑字的流程,卻不妨礙此次會議的價值。此次會議的主要為討論司法小組之案件,小學部自治會成員也對與案件相關的「學校公共財產玩具的分配規章」進行討論。所有成員在老師的引導協助下開始討論此次告單的案件,每當有人發言時,在圈圈裡玩著玩具的孩子們就算沒有抬頭,也都在一定程度上關心著議程進展,並表達自己的意見,討論過程中,除年紀較小理解程度相對不足的孩子除外,幾乎所有人都曾經發表自身的見解。
雅典公民大會與小學生的民主
雅典公民大會是雅典人討論、決定部落各項重大問題的管道,通常用舉手或喊聲表決。人類是群體性動物。而群體生活必然帶來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問題。所謂政治,實際上就是處理各種社會關係,以求得群體內部和群體之間的穩定。
小學部的自治會,與中學自治會不同,他們沒有嚴明的會議組織章程,不過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共同解決一個問題。他們不聚焦於如何處罰犯規的被告人,反而花更多時間解決關於玩具法的合理性,因為無舊例可循,小學法官的每一個判決似乎都需要經過更多的思考。在討論過程中,老師問起大家對於此案件的想法,一位法官一派輕鬆的悠悠答到:「這就是誤會啦~」,引起部分成員的認同,大家於是開始了對於規範的討論。
伯里克利說,雅典人不需要像斯巴達人一樣訓練就掌握了技能,雅典人天生具有政治技能,原因是雅典人把討論政治、參與政治作為一種生活方式。學校如何「教」學生民主,是現在社會在討論台灣學生自治權時所用的語彙。小學自治會在這堂「公民課」裡,直接實踐了民主,亞里斯多德曾說:「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公民參與的實現,便是民主政治最好的培訓學校。
台灣社會的學生自治權
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組織,⋯⋯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但是很明顯的這條法規從未真正落實於台灣校園,台灣校風與自由的距離,向來不言而喻。在一般高中裡,學生自治的影響是,學校能離學生更近一點,而學生也能大聲說出自己的想法,讓我們的生活不被學校單方面制定的政策給限制,而開展出更寬闊的可能性,但現況是學生事務的決策單位自始而終都是學校,因此組織離所謂「自治」還有很大的距離,而這還已經是發生在在學權高漲、校風自由的學校。
根據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的調查,台灣的大學生普遍對公共事務表現冷感。在台灣的國中小校園教育中,學校沒有將學生視作權利的主體,並做到不任意侵害,讓自己成為有法治約束自身的單位,提供學生救濟、申訴的管道。在學生的心中,扎下了對於自身權利、對公共事務的疏離與冷漠的根。師大公領系的林佳範教授表示:「我們在大學端就看到,大學學生自治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學生不要自治啊,連個會長都選不出來,因為投票率很低。最根本問題,就是我剛才講的,升學主義之下,學校老師從小就跟你講,反正這些事情跟你沒有係。國中小就沒有好好的培養出自治的能力,然後進到了大學,他當然也覺得,這跟我沒關係啊。」
若我們希望成為的公民,是保有對自身事務擁有發言權和決定權的權利主體,還是只能任憑他人發言與決定的客體,就不應該繼續問「為什麼要參與公共事務?」因為比起這個,更當務之急的問題是學生「能不能參與公共事務?」
「政就是眾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便是政治。」暴力可以脅迫人們順服,可以恐嚇他們加入社會以尋求保護。但真正人類社會所具有的屬性是不能以暴力作為它團結的原則的。團結必須建立在同意的基礎上,而且這種同意,如果不是暫時的,便是任何民主的政治社會合乎邏輯的起點。正如洛克所說的,「人們表示同意建立一個社會或政府,因此,團結起來並組成國家。」公民必須能自由地投票。社會中每個成員必須按一個人來計算,而且這種權利必須得到保護,從我們進入校園社會的那一刻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