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4|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禪林寶訓》卷第二 089

2014.11.17 良因法師 隨筆
靈源清和尚住舒州太平。每見佛眼臨眾周密,不甚失事。因問其要。
佛眼曰:用事甯失於寬,勿失於急。甯失於略,勿失於詳。
急則不可救,詳則無所容。當持之于中道,
待之以含緩,庶幾為臨眾行事之法也。
《拾遺》

【演蓮法師譯文】
靈源惟清和尚住在舒州太平寺時,常見佛眼清遠禪師統理大眾,凡事都能處理得既周到又細密,很少發生失誤。於是就向他請教這處事的訣竅。
佛眼禪師告訴他說:「大凡所作之事,難保都不發生失誤。但寧可失之於寬緩,不可失之於急迫。寧可失之於簡略,不可失之於詳細。因為在急促的時候發生失誤,無法及時補救。
又事情若在考慮周詳之後發生差錯,難以令人容諒。因此,最好的辦法是能夠掌握中道的原則,凡事不可操之過急,能夠緩和一些,便留有婉轉的餘地。這就是臨眾行事的法則。」
良因贊曰:
娑婆世界本就是穢土,因此藏汙納垢在所難免。
我們本身就是習氣充滿,又怎能過於苛責他人的習氣呢?
同時太急、太詳,使他人習氣無所遁形,有時將產生反效果。
更何況事事如願,豈非增加自己的我法二執?
自利利人是一條漫長無涯之路,
唯有「持之于中道,待之以含緩」,不緩不急,
菩薩道才能走得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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