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6/1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成為一個人-「成為一個如其所是的自己」

On Becoming a Person-A Therapist’s View of Psychotherapy
本文筆記部分來自原文書籍
本文筆記部分來自原文書籍
Carl Rogers(1902–1987)在1961年所發表彙集他三十年心理治療工作經驗的書籍,描述了「以案主為中心」的諮商方法運用在心理治療過程中許多案主改變的歷程、還有將這樣的概念運用在不同領域,像是教育、溝通、甚至到後期的世界和平推展。
直接讀Carl Rogers所寫下的治療過程中的治療者與案主的變化,透過部分的逐字稿來重現治療過程,的確和教科書上看到的摘要敘述感覺不一樣,雖然已是半個世紀前的著作,我卻感覺到有些案主的問題、痛苦,也一樣發生在我的生活周遭之中。
該如何面對解決這些來自家庭、工作、各式各樣的人生問題呢?「成為如其所是的自己」。
在案主邁向成為自己的過程中,能夠自我覺察、接納自己的情緒,而這樣的過程會因為有個人無條件的關懷與接納、也用同理心來體驗案主的世界,用真誠表裡一致的態度傳達給案主,讓案主感受到,在這樣安全的環境能夠放下自我防衛地去更深刻地了解自己、表達自己當下的體驗。
在這當中,案主因為有人這樣無條件地相信自己而帶來轉變,不用去膨脹自己假裝成另一個樣子、也不會低估自己預做評斷,而是可以自由地採行他所體驗到的方向,而這不單單是對價值上做理智上的判斷,而是在嘗試、摸索和不確定的行為中,描繪出最合適的方向、也開出一條道路,往屬於自己的目標前進。
人的生命在最好的狀態下,會是個流動的過程,其中沒有甚麼是固定不變的。」這是個讓我思考許久的句子。我也自己跟著心理治療的過程,慢慢地試著覺察自己、描述自己當下的體驗,先放下過多的自我評價,在自己的想法中抓出「應該」、「必須」怎麼做,再來看看對於這樣的想法有沒有甚麼新的體驗呢?
而運用在家庭關係中,Rogers認為,如果每個人都能自在地表達自己的感覺,孩子可以有他自己獨特的感覺,而父母也可以表達各自的感覺,這些不一定和別人一樣,在這樣環境長大下的孩子,即使行為受到限制,但仍擁有對自身感覺的「所有權」,進而能成為負責而能自我引導的人,不需要對自己隱藏感覺、也不用躲在面具後面過生活。我也還在努力實踐這一點,不斷地在孩子生氣哭鬧時,提醒自己孩子有表達情緒的自主權,只是方式仍需再調整到不傷害影響他人的方式,像是孩子有時會說:「都是他害我生氣的。」但我想比較中性、不帶評價旨在描述事實的表達方式會是:「他這樣做的時候,我感到很生氣。」在調整說法的時候,也把情緒的主導權放回到自己。
另外我也還在想,對於原生家庭裡長久以來的紛爭,我還能做些甚麼呢?從好好地聽媽媽、姊姊說,各自從他們的角度來思考同理,至少第一步能讓他們好好地訴說自己的心情,就算是開始摸索嘗試的過程了吧!

看著眾多案主的心情、處境,我也像是跟著在做心理治療一般,也一起跟著探索自己的體驗,而對我來說,要能夠當下立即地如實表達自己的體驗,還是有困難,常常覺得腦中像是一團毛線球黏住了,拆解不開來,只能慢慢地梳理。我想這是個持續探索自己、練習表達的過程,原本以為是固著不變的經驗也能再次透過當下的體驗而有所不同。
而在閱讀的過程中,好像也透過書中案主表達出來的體悟,得到療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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