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義的目標,讓動機生生不息 文/黃莉莉園長

     

    【有意義的目標,讓動機生生不息】 文/黃莉莉園長
           
           美國史丹佛大學教育研究所威廉‧戴蒙是當今世界研究青少年展和品格教育最傑出的學者之一。他心急於這一代年輕人普遍面臨漂浮不安、不想做任何承諾的現象,透過長期、大規模的研究訪談,發現他們生命缺乏的是「動機的來源與目的感」。
           青少年好像還離我們正在關注的教育很遠,小朋友都還五、六歲?青少年也都得十三、四歲...現在就談會不會太早?會嗎?您覺得呢?其實孩子的發展有其先天氣質和後天培養的交互運作、有著家庭與學生的共同努力、也有著獨自發展和環境的交織發展....。但學齡前的時機處於先天特質可以運作培養的黃金時期,哪能錯過?核心人格的發展大好時機倘若忽略錯過了,豈不可惜..或不會太早?當然不.。
      
            戴蒙認為,動機是很重要的學習要素,但大部分成人談論動機,通常是通過考試、考上某個大學等短期動機。但是研究顯示,如果沒有更大的「目的」存在,短期目標和動機通常會徒勞無功,而且很快就在毫無方向的活動中消耗殆盡。戴蒙在《邁向目的之路》一書中強調:「目的,是驅動我們每天大部分行為背後的一個動機。」而目的的釐清,在於能清楚回答「為什麼我正在做這件事?」「為什麼這件事很重要?「為什麼它對我和我以外的世界都很重要?」
            對小班的孩子來說,老師告訴他們,等一下要把水喝玩,喝完水就可以開始玩角落了。這個『喝水』就是一個明確又清楚的目標。小小的孩子會很專注和盡力的快點完成喝水這件事;對在蒲公英就讀閱讀安親班的國小一、二年級的孩子來說,他們會拿著微笑卡來蓋章,並且說我完成5次閱讀、或者對一個常常上學在校門口哭著不下車無法勇敢自己上學的孩子,他拿著微笑卡來時會說「我上學時很勇敢沒有哭哭」....這些都是一種目標,一種有目的性的完成某件事的一種期望和目的。
         
           而從這小的事來培養目的感是很有必要的。不管是做一件家事、還是完成功課。目的,是一種很特別的目標,和一般短期、立即的目標不同。目標是達到目的的手段。人每天有千百個目標,享受一本好書、看一場電影、買一份好禮物,但目的是一種遙遠的長期目標,是一個你想去的方向?你的一生想往哪裡去?你想成為怎樣的一個人?目的必須是有意義的、長期的,再大一點來說的話就是對這世界,或其他人有幫助的目標。有了目的,你會開始安排各種目標,讓自己一步步到達那個目的。
           當我們訓練孩子每天幫忙家事,孩子有一天養成了習慣,可能從過程中,孩子體會到做家事的辛勞,更連結到父母的辛勞。因此,慢慢長大,孩子會認同自己正在完成『孝順」這件事;孩子每天能夠完成自己該做的事,像是完成功課、整理書包、定時複習,長時間累積下來,孩子或許會表現出穩定的學習狀態,而呈現出一種『負責任』的樣貌.....。因此,這麼說好了.....。孩子會因想要變成一個孝順的好孩子,所以他每天會朝著一個一個小目標去完成它〈不管是為父母分憂解勞,做家事....〉;或孩子會願意為了變成一個有承擔、願意負責的好小孩去努力,所以他會按步就班如實的去完成生活中的每一個目標...。也就是說,目標是小的,目的是大的,是長遠的。這些小的目標若是沒有每天關注和持續,那麼目的感就很難建立起來。而若是每天做這些小事,沒有讓孩子知道做這些事情未來的目的是什麼?可能成為什麼?或會變成什麼?那麼就無法協助孩子規畫一個偉大的藍圖,自然動機就薄弱,孩子就有可能抱怨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又要那樣....這些每天要做的事對他們而言,很難說不會被看成是一種沒有目的瞎忙?不過這些以上所講的,說穿了其實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好品格的培養』。
           或許,談到這裡,您可能會驚覺到這蒲公英家的101好品格的那些小方格裡的諸多目標有多麼重要吧!戴蒙看到有目的的孩子,都有高度動機,會在學習中為達到目的,所需的技能和知識自動自發,這也就是為什麼蒲公英家要這麼著力在此的原因了。
           父母、老師們必須了解,學生的動機不應只是單考高分、或為了考100分可以得到100塊錢、或考不好會讓父母失望等,這些都是很短期的目標。長期的目標和學習動機應該是:當學生全心投入他們想學的內容,可以完成人生哪些目的。目的會產生一種內在〈而非外在〉的驅動力:「我學習並非因為媽媽叫我學,而是因為我真的很在乎、想學好。」但有時候,父母很容易模糊了自己和孩子的焦點。像是要求寫字變漂亮,非常積極的陪在一側字字盯著不放,孩子的動機或許就會變成,「我不寫好,等一下可能會被生氣,或被全部擦掉重寫」而不是寫好之後可以好好欣賞這字有多漂亮(內在驅力)。
     充滿目的感與動機驅力的馬拉松~
           我覺得跑馬拉松也有這般體會,目標在前,就是跑到終點。而這之中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速度,想停就停,想衝就衝,休息夠了就努力衝刺,跑多次的人可以累積技巧和策略,會知道該如何運用,才會讓自己一次比一次進步,和抓到調整呼吸的方式,讓自己一次比一次更輕鬆的完賽,給自己訂下一個新的目標拉長挑戰的距離。甚至是與自己的每一次挑戰。因此挑戰自我極限可能就變成目的。所以我跟孩子一起跑時,發現這是可以給孩子培養目的感的一種比賽。我跟孩子說放手衝刺,自己挑戰自己,不用等我。我也看到當孩子與媽媽一起跑時媽會擔心孩子會不會跑不見了?其實當稍稍夠大一點(小學之後)是可以在賽前做好溝通,比如回來之後在哪裡等,找到一個標的物就好;中途要上廁所就遞給他一包面紙,並教他如何跟店家借廁所找到流動廁所;怕走失就請他跟著人群和標示跑...其他就是交給他自己囉!(當然較小的孩子是可以父母陪著的)。其實我發現當孩子完成了一段馬拉松,就是一段學習的旅程了。這當中要克服的、要因應的、目標目的感其實都在裡頭。完賽後就深深覺得,我應該鼓勵家長們帶孩子一起來參加的。先預告了,明年大家一起來喔!
    這學期親職講座暨課程說明會又到了,我們要練功的就是這個!講題~為孩子扎根,從建立目的感開始吧!
    3月7日晚上7點開始。歡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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