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它多麼抽象,又往往被視為很個人化的情感,只流動於幾個特定對象之間。
愛──市面上關於它的書,大多講述童年經驗如何影響婚戀行為、選擇,或教授迷茫男女「如何攻心」的戀愛技巧,卻從未有一本書談論愛的高度及得上《愛的藝術》。
不得不說,《愛的藝術》是一本「後勁很強」的書,給我帶來不小的震撼;這種震撼在於,裡頭的概念不但能與我的生命經驗產生連結,也有方法落實於生活中。個人認為,作者佛洛姆在本書的「創舉」大致有二:
一、多數人認為愛毋須學習,佛洛姆提倡去愛
首先,人們認為愛的問題主要是「被愛」,而非「去愛」,因此解決之道是提升自身魅力。
再來,人們假定愛的問題是「對象」的問題,而非「能力」不足;比起去愛,找到值得愛的對象更難。
最後,人們混淆了「墜入」情網的經驗與長久「在愛中」的狀態,才會誤以為愛沒什麼好學。
然而,佛洛姆的看法截然不同,他將愛視為一種能力、技藝、藝術,跟音樂、繪畫、木工、醫學或工程藝術一樣需要學習。
二、論述結合心理學的微觀和社會學的宏觀
為了說明愛的問題為什麼與一個人的能力有關,佛洛姆以其社會經濟學背景去理解、解釋愛的種種觀點與行為──親子愛(對母愛的著墨尤其詳細)、兄弟愛、男女愛、自愛、對神的愛──他擅長以社會學角度看待現代人的心理與行為,我個人從中獲益最多的,正是他這種社會學視野──
■ 愛的對象
佛洛姆這麼定義「愛的對象」:
▍ 愛主要不是一種和某個特定的人的關係。它是一種態度,一種性格取向,這種態度或取向決定了一個人與世界作為一個整體的聯繫性,而不是指向某個愛的「對象」。如果一個人只愛另一個人,卻對其他人漠不關心,那麼他的愛就不是愛,而只是一種共生性依戀,或是一種擴大的自我中心主義。(…)如果我真正愛一個人,我就會愛所有人,就會愛世界,就會愛生命。如果我能夠對某個人說「我愛你」,我必然也能夠說:「我愛你之中的每個人,我透過你愛世界,我愛你之中的我自己。」(頁97〜98)
對於「愛」,佛洛姆強調的不是兩個個體之間的關係,而是彼此作為「世界一分子」之間的連結;人與人俱在複雜的社會網絡中,「愛」無法脫離這面網絡發生。並且,在真正的愛中,「我們全都是一體,但我們每個人又是獨一無二、不可複製的個體」(頁109)。
■ 人們為什麼愛
本書第二章〈愛的理論〉中,佛洛姆將愛視為人類生命難題的解答,而人類生命的難題無非是「分離的焦慮」;這種對生命、生存的焦慮可說是生而為人的必然。因為,人類脫離了動物界,脫離了本能(無法像動物一樣只憑本能活著),也就與自然界分離。
▍ 當人誕生(這裡的人兼指全人類和個人),就從一個確定的處境中被拋出(這處境和本能一樣確定),被拋入一個不確定和開放的處境之中。這時候,唯有過去的事情是確定,而對於未來,只有死亡是確定。(頁53)
而人類的理性使我們覺察到了這種分離,因而產生深深的孤獨感。為了克服分離所致的孤獨(全人類生命的根源處境),實現合一,歷史上不同的族群發展出不同的文化與社會制度;有人服從威權,有人遵守規則,有人步入婚姻……
但是,我們究竟是自己情感的主人,主動行使我們的意志,做出「行動」;抑或只是被動地遭「激情」驅使,受到我們自覺不到的動機(克服焦慮、逃避孤獨)所制約?
度過社會生活是如此,同樣的,「愛」也是這麼一回事。
佛洛姆從人類的存在談起,由此切入談論我們面對「愛」的態度──我們與人「相愛」,究竟是因為樂於付出、給予(「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或只是兩個逃避孤獨的人共生依存(「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 現代人的愛情觀
如今,說到現代愛情觀,正如同我們說「現代生活」,是以西方資本主義的文明結構為代表的。佛洛姆從文明/文化結構的角度,回答這個問題:
▍ 如果愛是成熟的、是創造性人格所具有的一種能力,那麼一個人的愛的能力將視乎他所身處的文化對一般人人格的影響力而定。如果我們談論現代西方文化中的愛,我們乃是要去問西方文明的社會結構,及其產生的精神是否有助於愛的發展。(頁143)
佛洛姆認為西方生活不利於愛的發展,這是因為在資本主義主導的社會中,人們理解並表達愛的方式已經背離了愛的本質。對此,本書第三章〈現代西方社會中的愛及其解體〉有更完整的論述,但簡單來說:
每個社會和社群都設法用最有利於它們自我保存的方式表達愛。例如,一個威權社會將愛的概念理解為對威權的愛與感激,如此一來,一個以順從威權為基礎而建立的社會制度才能良好地運作下去。
對一個以競爭和成功為基礎的市場經濟社會中,愛的能力取決於人們能否拿出最好的一面,認為只要受人歡迎、事業成功,就能尋得愛;而資本主義的運作,某種意義上正仰賴於每個人對此深信不疑、通力合作才能維繫。
讀到這兒,我不禁反思:
如今我們習以為常的擇偶標準,其實深受資本主義影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復,而是變成可被交換的商品。
儘管我們對愛情懷有憧憬,但許多人在愛的實踐中,讓愛情與婚姻形同交易,好像我們只要夠帥夠美夠有錢夠有才華,就(才)值得被愛,而有個如此出色的伴侶,足讓人引以為豪。
我們以種種條件,交換他人的愛;同樣的,他人亦以種種條件,交換我們的愛。然而,對佛洛姆而言,這並不是愛,而只是資本主義的弊端之一。
閱讀《愛的藝術》,我多了許多反思的角度,尤其得以檢視自己行事的動機,無論是愛自己(是自愛?還是自戀?書中亦有精采的論述)、愛人、愛生命,亦或愛事情──「愛」不只是對特定對象的愛,而是人何以存在的主動力量。
本書前三章以理論為主,喜愛思想激盪的讀者會覺得深具啟發性;重視實踐的讀者,也能在第四章〈愛的實踐〉中,感到踏實。
而新譯本的譯文不只流暢優美,甚至透著詩意,讀來十分享受;附錄也收錄了佛洛姆的生平介紹和自傳性資料,幫助讀者更了解佛洛姆的思想歷程,他是個怎樣的人,身處世界脈動中,腦袋裡的思想又如何緊繫於斯……即便我不完全同意他對「神」的觀點,依然十分推薦《愛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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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早在N年前,朋友便推薦我讀《愛的藝術》,我記在書單上,但僅止於此;距今兩年前,《愛的藝術》推出新譯本,高居網路書店暢銷榜,我買下它,卻遲遲未讀。
近兩週,我在不同時間,看見不同對象在臉書上談論《愛的藝術》,起碼看見了三次。它出現的頻率之高,我不得不視為某種來自宇宙的「暗示」──「你該讀一讀這本書。」
我想,這些現象顯示一件事:
這本書問世將近七十年,至今依然有很多、很多人閱讀(其中不乏年輕人)。於是,我從書櫃拿起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