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懼是一種情緒,和焦慮高相關,通常也和知覺到自己將要或已陷入風險的情境有高相關。而這個風險情境可約略分為生理的及心理的兩種,最常見到的是生理情境風險是個人因為感覺到物理的身體遭受風險乃至於死亡的可能,諸如生病、意外受到傷害⋯等,我稱之為「對安身於世的可能破壞」,這個「身」是身體的「身」,是肉眼可見的,實際對身體的傷害,通常是在災難救援或疾病狀態中,搶救身體是主要任務;另一個,最常見到的心理風險,則是感覺失去重要他人的可能,我稱之為「對安生於世的可能破壞」,這個「生」是生命的「生」,因為我認為人生在世,生命意義有很大一部份是和他人之間的關係所撐起來,而相應於個人,就是他所扮演的各種「角色」的意義,來自對應自己角色的人之關係,重要他人比如自己的爸媽或孩子‥等,失去重要他人也會使我們恐懼。像大地震同時具備這兩種破壞,所以令人感到很大的恐懼。
本文並不在探究恐懼的本質,而在於人們面對恐懼的態度。眾所周知,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常使用「令人恐懼」來操控一個人的言行,或是面對強權時自我審查,這種姿態通常在人們心中形成的內在語言是:「如果我不按照他所指示的做,我就會面臨XX的風險。」,這個XX可以是剛才所述的生理上的或心理上的處境,以此來驅動我們行為的動力,這種因恐懼而做的行為,是很常見於日常生活的形式,小範圍的運用如使用傳統的打駡教育來教養孩子;大範圍的運用如大國與小國的互動方式,雖然「國」與「國」之間理論上應該是平等交流,但大國仍常流露出「誰理你們」的輕蔑態度,來試圖讓小國的國民恐懼。在這其中的心理學原則是:「人們面對恐懼時多數會卑躬曲膝、彎腰下跪」,所以「趨吉避凶」便是一般人認知到的操控原則,在親子教養過程中,許多爸媽都用這個原則來教養兒女。
但是當孩子自主意識萌芽發展時,運用權勢及資源引發個人恐懼的操控方法,往往不奏效。在我的觀察,不少孩子在青春期若感受到被權勢威脅,不會感到恐懼,而是直接轉化成憤怒,加上當時思考未臻成熟,在憤怒情緒下,容易有衝動的反動行為,那時孩子所考慮的並不是生理上或心理上的可能損失,而是把憤怒的情緒反應出來。而這些憤怒的反應其實常是自己對自尊或自我價值的一種維護,以及對造成他恐懼的人之一種反動,有一種:「你怎麼可以這樣子對我」的意味在,尤其是對擁有高自尊或高自我價值的青少年孩子來說尤為如此。比如說,我曾經閱讀過一個新聞,就是一位母親把沉迷於手機使用的女兒,搶了她的手機過來,並揚言没收不再給她,但這位女兒下一個動作竟是跑去陽台,一躍而下,造成身體重傷,而當時的愛她的母親嚇壞了,事後相當自責也不解女兒的跳樓舉動。在我看來,這事件的心理涵義,從女兒的心理觀點可能這麼認為:妳没收我喜愛的手機,我雖然不能對妳如何,但我也可没收妳喜愛的女兒。一種心理的反動,釀成憾事。
在此,有必要對自尊的盲從及對自尊的有效維護做進一步的區別。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識時務者為俊傑」,有的人解釋是因為恐懼風險,所以彎腰,是一種順應時勢,認清權勢高低,才是為人之道,不要一昧堅持自己的想法,應該認清現實狀況行事。這種說法,我並不同意,我認為是當一個人知覺到他想完成的使命、任務,對於欲用恐懼使其彎腰的人,他其實不想被干擾他認知到的使命、任務,所以就「識時務」順應了,這其實是對自尊的有效維護,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深夜加油站遇見蘇格拉底」的電影,當中有一個橋段是:老人(蘇格拉底)要主角在遇到搶劫時,學著將身上的錢財、手錶、衣服、鞋襪,交付出去,縱使老人有能力抗衡,還是不選擇對抗。我認為這是因為老人並不是沒有能力打倒搶匪,而不是讓搭搶匪欲造成的恐懼干擾到生活,所以當行為是出自於憤怒情緒的反動時,它有可能是「對自尊的盲從」,覺得自己不想要被恐懼逼迫了。
因此,我們在面對恐懼時,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為了趨吉避凶,此層次和一般動物類似;第二個層次是對自尊的盲從,因為感到自尊被冒犯,於是激發憤怒的情緒而產生的反動反應;第三個層次,是個人知道自己想要從事的使命、任務,不被恐懼覊絆,表面上看來可能屈服於恐懼,實際上是不想被恐懼干擾,盡力達成他自己想要做的事,這反而是對自尊的有效維護。
在第三種狀況時,人們已經有目的地的生活,基本上,「恐懼」將不會再對個人產生威脅,尤其是對死亡的恐懼。而當跨越恐懼,人生的各種事物就明晰起來,我認為世俗比較會用的語言是「鎮定」,對人生各項遭遇都泰然處之而臨危不亂。
各位讀者,當我們深刻認知到「人終將一死」,也就是克服恐懼的開始,邁向第三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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