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演員余佩真打1999反映行人穿越秒數的問題,很高興知道有人跟我一樣愛寫信/打電話煩公務單位。
「行人地獄」是最近幾年才出現的詞,在那之前,我們聽到有關路上交通的形容詞都是「馬路如虎口」,這改變就是一種典範轉移的例子,透露出背後出發點的不同,前者是從行人出發,後者是從車子出發。
但世代的改變不是直線的,巷子裡在玩的小孩還是會被告誡:「車子來了,會被撞喔,先到旁邊,車子走了再玩」,還沒有脫離「車子至上」的一種觀念。
所以法律、政策某部分必須先行,我騎機車時,最近突然發現一個跟以前不一樣的轉變:
以前是車子的號誌先變成綠燈,之後才是行人,但現在卻相反,大部分的紅綠燈,都是行人的綠燈先亮5秒後,車子才會變成綠燈。
某部分就是要讓行人先走,才不會車子一看到綠燈就衝了。
是一點一滴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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