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04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Groupie:和樂團在一起的少女

  延續戰後垮世代嬉皮對越戰的反動,注入自由、和平、性解放態度的搖滾樂成為六、七〇年代美國青年的反叛標誌與縮影。如今我們視為經典的搖滾樂團或音樂家, The Rolling Stones、Led Zeppelin、David Bowie、Iggy Pop 等,都誕生在這段時期,而在他們充滿魅力的舞台表演之下,經常圍繞著一群被稱為「Baby Groupie」的女性。Groupie一詞通常帶有貶意,專指與明星調情挑逗,希望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追星女性,在中文圈裡通常被翻譯為「骨肉皮」,強調表淺的身體關係。看過電影《Almost Famous》的人應該都對女主角Penny不陌生,Penny是典型的Groupie。標準七〇年代的大膽穿著,將上一代嬉皮與這一代華麗誇張的元素融合在身上,流蘇與黑皮靴、民族圖騰與毛絨大衣,獨特的穿搭風格,反映現實中的Groupie文化。Groupie特別如此盛裝打扮,潛入脫衣舞俱樂部與搖滾明星結識,用強烈的風格和肢體挑逗進入搖滾明星的視域中。

  在反動的社會氛圍中,男性幾乎霸佔了搖滾圈主流的發聲地位,而在女權抬頭與性解放的旗幟下,部分女性選擇以Groupie作為生活方式,強調個人身體自主性與自由,成為搖滾文化中的重要一環。然而Groupie文化具有爭議的是,這群向擁有權力、地位、聲望、財富(如上帝般)的成年男性搖滾明星投壞送抱的,有的還只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女高中生。就算雙方情投意合,還是讓人不禁懷疑其中明顯的的權力不對等,是否對弱勢的一方造成傷害。

  在近年#MeToo運動中,當時Groupie圈小有名氣的Lori Mattix接受《Thrillist》雜誌採訪(註1)。談到14歲時如何認識學校裡的Groupie領導者Sable Starr,如何著迷於他的自信與魅力,以及透過穿著所展現出來的獨特風格,並因此進入Groupie圈。Lori自述第一次性愛發生在15歲,與橘髮沒有眉毛造型的David Bowie,爾後陸續與Iggy Pop、Mick Jagger、Jimmy Page發展關係,並因Jimmy Page轉而與摯友(另一位Groupie)發生關係而心碎。

  即便Lori再三強調自己是自願的,且當下是美好的,我們還是能在訪談中看出一些不太對勁的地方。像是Lori說自己被明星指名,被保鑣帶進酒店(鎖在酒店)的過程像是綁架,或是說出自己其實還沒有準備好接受David Bowie,或者反覆描述過程中對方就像是上帝(註2),或者說出Jimmy Page對關係的態度,以及在Groupie間替換性伴侶。這些故事發生在未成年少女身上,很難不引起關注。

  保守派批評Groupie放蕩,擁抱進步思想的人則認為只要雙方情投意合就沒什麼問題。現在大多數人傾向後者,但似乎又感到不太對勁。從Lori回覆保守派的發言中(自信的說我睡過Mick Jagger來堵住保守派批評),我們看到Lori將這段經驗視為人生成就。然而當性愛首先作為獲取地位、自我表達的手段(我成為一般人無法觸及的搖滾明星的性伴侶,我很酷),很容易設想到後續可能的負面效益(註3)。

  例如當我不再是對象時,我就什麼也不是了,以及在這個前提下所投入了感情,很容易被忽視,並且被視為不用負責的。這些後果,可能是一名14歲少女想都沒想過的。在時代氛圍的刺激下,Lori就像一般人一樣追求自由、女權、性解放,但行為卻可能是投入到一個更大的男性霸權系統中,肯定了特定男性群體的權力和地位,承認並保有他們的特權,讓他們繼續在俱樂部中挑選女伴。

  有沒有可能Groupie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在主流的發聲場域(搖滾樂圈)中女性往往是不容置喙的。Lori的自願獻身與選擇成為Groupie,或許是被動的因為女性被排擠在公眾的討論空間中,使得只能透過另一種形式加入,才有辦法稍微與眾多男性們齊身,透過與男性不對等的依附關係,展示自己的態度與立場。或許某些Groupie就像《Almost Famous》裡的Penny一樣愛著樂團(可能是支持其價值與理念),但缺乏自我表達的出口,只好轉而成為Band-Aid般的存在,流連於團員之間,把自己的價值建立在外部男性群體之上。而一但與外物的關係瓦解了,個人主體性也隨之消殞。就像電影裡記者William的怒吼:

That’s Groupie. She was a Band-Aid. All she did was love your band. And you all use her. You used her and threw her away. She almost died last night while you were with Bob Dylan. You always talk about the fans and fans. And she is your biggest fan! And you threw her away. If you can’t understand, that’s your biggest problem. And I love her! I love her!

  當女性被鼓勵去自我實現,而那些被認為值得追求的東西、被認為可以成功的方法還把握在男性手上,女性有什麼男性沒有的,能夠拿去交換?而在這架構下的交換,已經注定了女性勢必成為被剝削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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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1、Lori Mattix, as told to Michael Kaplan(2015年11月03日)。I Lost My Virginity to David Bowie。Thrillist。https://www.thrillist.com/amphtml/entertainment/nation/i-lost-my-virginity-to-david-bowie?fbclid=IwAR0xatscyODg5lz9gx4dkjY8K2PtqH-koXH6KhcOz_6AfVxuYdKAqQYQoE4
2、如英國詩人艾略特(T. S. Eliot)所言:「所有文明都是男性製造的。甚至是超自然的權力--神權,或是『上帝』的權力」。
3、因為自己成為掌權者的對象,而產生身分認同與優越感,無疑地是把自己視為支配者的附庸,依附在他之下瓜分不來自於自己的名望。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長遠看來這絕對不是什麼好事。作為主體,我們無法完全成為為他者物化的對象,此策略注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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