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案,好像是一件離我們很遙遠的事情。如果不做教育、法律、諮商或生小孩,大概從學校畢業後就沒什麼機會再接觸了。之前在逛書店時,偶然讀到這本書,翻看了幾頁,停不下來地一頁順著一頁讀著,我在去年只花了過年前後兩天就把它讀完了。然候提筆寫一寫閱讀筆記只寫了一半,現在回頭來把它補完。
這本《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的作者是韓國法官千宗湖。他處理少年案件超過二十餘年,這方面的故事相當豐富,相信會寫在這本書裡的,肯定是讓他印象深刻的案子或者心有戚戚的事情吧!本書不像教科書那樣硬梆梆地討論青少年犯罪的問題,而是透過一篇又一篇的故事,帶領我們從法官的角度出發,思考如何從事件的方方面面來定判決結果,怎樣才能達到「正義」。
本書大概前三分之二是聽著作者述說那些個案的故事,後三分之一則著重在於作者對於現行制度的思考,也就是說思考非行青少年的事情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從自己的實際經驗轉化成了思考並將其記錄下來。這過程是我認為這本書值得閱讀的原因之一。當然不少標題跟內容還是煽情了些,但這樣大家才想看啊~ 所以該思考的、該煽情的都具備,算是不錯的小品書籍!
這本書在閱讀上做的相當精緻,我喜歡它天地與內外邊的空白,也喜歡封面的插畫,特別製作出一小滴塑膠眼淚。
今天就讓我們來讀一下這本關於我們未來主人翁的書吧!
(不是飛行青少年,是非行青少年啊~)
在我過去修青少年心理與輔導的課時,非行青少年是必談的課題,而「非行」是指「異常行為」,小至學生輟學、霸凌,大至偷竊、殺人都算。而在本書中討論的都是需要上法庭的重大罪行,畢竟作者是法官嘛!當青少年犯罪時由於他們尚未成年,考量到他們在該年齡下享有的權利義務與心理成熟狀態,在判決時會引用《少年事件處理法》而非《刑法》。
不過近幾年來資訊流通快速,不少駭人聽聞的青少年犯案事件會重新讓人思考:他們判比較輕真的好嗎?同樣是殺人案件,如果這群非行青少年覺得自己錯了,大多數人也會覺得判他們輕一些無妨;但如果這群非行青少年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甚至知道自己會受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保護,正因如此才痛下殺手,那也應該判比較輕的刑責嗎?
這個問題的難解之處在於,除了案件本身的客觀事實外,也要考量當事人的態度及其成因。但成因往往又相當難解,總想給他找個明確的「原因」,但這往往是積累而成的。就像分手,男女朋友間不會因為一件吵架而真的分手,但會因為好幾次的忍耐,直到最後才決定分開。我們往往只能看見最後的分手、犯罪,但其實理由是基於前面一連串的事件。對於法檢們,每次事件都是相當辛苦的推敲吧!
所以這邊就讓我們來談談他們的犯罪動機吧!
要讓非行青少年脫離偏差之路,最好的方法就是給予他們希望。但是對於中輟學業又沒有學習技職的非行青少年而言,要在貧瘠的人生條件下讓希望的種子萌芽,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生活不易大概是最大宗的犯罪動機了。如果父母有錢、家裡溫暖、學校也和樂融融,誰會犯罪,但顯然現實不是這樣,我們大部分人經歷的事實也不是這樣。
在經濟方面,現在連大學畢業求職者都容易碰壁的情況下,這些青少年們要找到工作,可以自給自足都很困難,甚至有些青少年們還要負擔整個家計。我認爲在《狗屎工作》中提到的全民基本收入是解方之一,但比起減少社會犯罪,人們更傾向相信他們是因為好吃懶做。
當然現在社會逐漸戳破了「是因為不努力工作才會沒錢」的假象,因為努力存不到錢的大多數人聲音在社會上蔓延開來,說不定等到事情更加惡化到一個不行的時候,全民基本收入會被重新考慮。
在人際方面,確實青少年會因為心智不成熟而霸凌、鬥毆或者加入幫派,哎…但坦白說我認為長大這點沒變多少,從歷史上我們就讀過閩粵械鬥、漳泉械鬥,長大後繼續混幫派的也不少,所以這不見得是「青少年」的問題,可能更根本的是人的問題。鬥毆與加入幫派這些,不免俗的就是這些人際可以給予他們經濟上、人際上及情緒上的支持,那這些問題也確實是在每個年齡層都需要面對的,所以真要改變也只能從改變人際依賴的理由才有可能脫離。
大家都知道現在貧富差距日益嚴重,如果在未來貧窮不斷擴張的情況下,工作少到每個工作都只想用有經驗者,出社會的年輕人會不會也會落入這些青少年一樣的困境?到時候針對這群人為了活下去的犯罪包含詐欺、竊盜等等,會不會變嚴重?在這樣的情況,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這群人,他們一樣值得輕判嗎?《少年事件處理法》給出了一個在法律上明確的界線,但是同樣的問題放大到成年人身上,難道未來不也可能是個問題嗎?
如果今天有 A、B 兩個人,A得到了家人買給他的手機,B因爲未成年且監護人不在沒有辦法買手機,於是搶了A的手機,希望有手機之後可以找到工作,因為之前的工作都只因他沒有手機而拒絕了它。這種問題確實是知道實情後,把A的手機還回去後,接著幫B申請手機,事情就被解決了。但如果今天不是手機,而是房子呢?未來的人會不會在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下,不要說房貸,連住的空間都被剝奪了,連帶影響就業機會,此時又該如何?
雖說少年觀護所的目的是矯正,但出來後的再犯率真的有變低嗎?有變低不是基於心智的自然成熟嗎?我唯一能相信的,就是至少把它們從社會化的河流中拉出,能夠確保多數人完成自身的社會化歷程。但對他自身呢?
對於社會化,像現在的監獄或看護所美其名會做些「接軌社會」的事情,但就摺蓮花、摺紙袋又或者上些很雞肋的課程,對未來的效益是幾乎無用的。我有聽人過說裡面有上水電課程,但教得很不好,到現場還是直接重學,或許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放顆萌芽的種子,看未來會不會有機會變好吧?當然我並不否認,把它們拉出對整體而言是最好的,短時間內大概也沒別的解方,只是就個體而言確實是犧牲了這些犯罪者們的成長權利。
除外,如果是對於家庭功能失衡的人們,觀護所的存在或許可以取代部分家庭功能,就像送小孩去住宿學校一樣,這點我是比較贊同的。
書中有一則故事是因為父親家暴,導致家庭破碎,母親又患有憂鬱症,在雙親無工作能力下,小孩因竊盜被移送法辦時,或許比起讓他們回到家裡,讓他們在觀護所,是個對他們更好的選擇。而這些事件的全貌大多只有案件關係人例如法官、檢察官、親友才會知道。每個人理解事情的切點不同,評論也可能會不一樣。
作者提到在法國有個專為非行青少年舉行的「瑟伊徒步計畫 Seuil」,一名非行青少年需要與一名成人導師完成 1600 公里的徒步旅行。據悉犯罪再犯率會從原本的 85% 掉到 15%。旅行是真有這樣的魔力嗎?我之前有認識每年都會走中橫的朋友,他說,有學生跟著一起走的時候,一開始會吵吵鬧鬧,但隨著幾天過去,他會逐漸沈澱下來。我想這就是徒步旅行的魅力之處。
我認為徒步旅行對人格成長有相當大的效益。
一來是建立起面對困境也要持續下去的希望與實踐可能性;二來這是趟靜心的旅程,拋棄掉腦中雜亂的念頭,真實地接地;三來是在與成人互動的過程中,建立了對於他人的信賴與互惠。這是一個漸進式的過程,那種對於成長的感受、對於人生的反思,只能說一個人在漫漫長路中才能體會。比起在諮商室裡面講「當下」,這種旅行想著今天要住哪裡、今天要吃什麼、沒有…該怎麼辦?自己要想清楚,自己能夠為自己負責,我想這是真正的臨在當下吧!
你曾經思考過,什麼樣的方法才能真正給予被害者們幫助嗎?只要憤恨地談論對加害者的厭惡之情、要求對加害者進行嚴懲,被害者們的傷口就會痊癒嗎?
近幾年社會上針對這個議題的短片、電影已經出現不少了。在傷害當下,我們除了嚴懲受害者,我們的社會或許更該做的是關心這些被害者們,更不應該有檢討受害者的聲音出現。
我寫了一些有關於書中提到的議題,並以我自身的角度加以延伸。畢竟這是本故事型的書,對議題的討論也就淺嘗輒止的程度。但也因此它輕薄好讀,算是有點可以提起大眾興趣卻又不會太深奧的書。我覺得是可以帶給人對於社會安全網思考的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