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實現憲政民主轉型,必須接受自由平等有價值觀,樹立和普及自由平等的價值觀,拋棄儒家的「忠孝」價值觀。從而消除「家國同構」或「家國一體」的價值基礎,消除「大一統」的政治結構和制度。但「大一統」又嚴重阻礙了自由平等價值的樹立,擴散與普及。要樹立和普及自由平等價值又需要破除「大一統」。不破除「大一統」,自由平等價值始終就是極少數的信念和追求,增長極其緩慢。「大一統」和自由平等價值,兩者有很強的反向影響。
那麼該如何破除「大一統」呢?無外乎政治分立或地方自治。就內地而言,政治分立極其缺乏基礎,不可行。自秦統一中國後,內地作為一個整體已經有二千多年的歷史,缺乏自治的歷史。通過「大一統」的長期塑造,各地區之間差異性小。其差異性不足以構成一個獨立的共同體的認同基礎。各地區人民對「大一統」中國的認同高於對地方的認同。
如果中國再次出現分裂的情形,那也主要是週期律的作用,中央政權因腐敗而崩潰。但分裂與分立不同,分裂只是統一的失敗和間歇期。由於中國人對國家的認同高於對地方的認同,同時自由平等的價值,個人主義的價值觀又未能建立和普及,那中國將仍然重建「大一統」。因為在國家主義價值作用下,作為一個「大一統」的中國人顯然比作為一個上海人或四川人更能讓人滿足,能提供更強大的精神支援,更有吸引力。只有在極其強大的外部力量的吸引和干預下,分裂才會成為穩定狀態。在長期分裂的狀態下,才可能培育出共同體意識和自由平等的價值觀,並相互支持。而這種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而以地方自治為路徑,才能避免中國再次陷入分裂和重建「大一統」的迴圈中,進入憲政轉型的通道。地方自治以增加地方自主權力和個人權利為訴求,這相應地需要削弱中央集權的權力。同時,地方自治又致力於維護一個弱的中央政權。中國現行的中央集權體系,隨著持續的或小或大的內外衝擊,將不可避免地變得衰弱。相應的地方的自主權將增大。當中央權力衰弱後,追求憲政民主的力量應當維護一個弱的中央政權。把主要精力放到推行地方自治上。權力可以分散,但不要散架。一個弱的中央權力可以擔負起外交,防務,維護統一的貨幣和市場等公共職能。內地統一在一個地方高度自治的政治框架下,比政治分立在經濟上也更有利。統一的貨幣和市場,共同的外交和防務等都更節省成本;也能避免社會震盪,避免付出更大的代價。如果中央權力崩潰,那就會陷入分裂。那既無法實際政治分立,還會付出巨大的代價去重建一個強大的中央權力,地方自治和公民意識根本沒有發育的時間和空間。
當然,一個弱的中央權力和地方自治是一個脆弱的平衡,能保持長期穩定的可能性比較小,就如北洋政府時期。當初陳炯明主張「聯省自治」,應者寥寥。失衡後,要麼是中央權力得到加強,要麼是陷入分裂再重建「大一統」。如果能維持這個脆弱的平衡相當長時間,那不同地區就會出現不同的選擇,出現向憲政民主轉型的地區的可能性就大。那麼,就可能出現各地區先後向憲政民主轉型的局面。當地方自治和自由平等價值打下基礎後,全國範圍內的民主也就比較容易實現,可以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來更替中央政府。如果缺乏地方自治為基礎,就整體推進民主,成功率很小。
而臺灣已是事實上獨立,並不在大陸中央政權控制之下,但臺灣並沒有正式放棄與大陸統一。所謂「台獨」是臺灣正式宣稱放棄與大陸統一的簡便說法。無論從華人族群整體,還是個人來考慮,臺灣真正實現獨立都是有益,無論大陸將來是否實現憲政民主。從族群來考慮,同一文化源流和背景下,有多個獨立的政治共同體可提供給族群的生存和發展更多的機會和選擇。即便同是民主制度,也會有差異性。而差異性能提供更多的機會。而且差異化會促進相互競爭,雙方都能從中獲得更快的發展。從個人來考慮,也增添了在同一文化背景中個人發展的機會。
如果大陸實現了憲政民主,可與臺灣建立緊密的同盟關係。這比統一雙方在國際社會上的話語權更大。如果大陸實現憲政民主,雙方建立緊密的經濟、外交和軍事同盟是順理成章的。就如美國從英國獨立後,雙方建立起了長達幾個世紀的同盟關係。兩岸有共同的文化源流,相同的語言和習俗,沒有理由不這樣做。臺灣選擇與大陸發展同盟關係顯然比與日本和美國發展同盟關係更有利。
臺灣已有相當長時期事實上的獨立,民主制度比較成熟,當前也有比較廣泛的「獨立」意願,又與大陸隔海,實現真正的獨立有可行性。障礙主要來自於大陸不肯放棄以武力統一臺灣。一旦這個障礙不存在了,臺灣「獨立」就會很快成為現實。
西藏和新疆地區的人民也有獨立的願望。與漢民族宗教的文化的不同,構成了他們訴求獨立的基礎。中央政權目前所控制的領土範圍是歷史形成的,對於歷史可以去認識,可以去判斷。不管這歷史是對是錯,但是否改變現狀如何改變應該以當前大陸國民,包括邊疆地區的人民的利益為準則。那麼,從大陸國民的利益出發,無論是內地還是邊疆地區,統一在一個實現了高度地方自治和對外集中行使主權的政治框架之下,是最優的選擇。對於邊疆地區和內地,這是雙贏。既能尊重邊疆民族的宗教和文化傳統,邊疆地區有高度自治權,在經濟上雙方通過發揮各自優勢,通過交換又能實現利益最大化。實在不成,邊疆地區獨立也是可以接受的,至少雙不輸,或輸得少些。即便相互有敵意,防禦的成本肯定小於佔領和直接管轄的成本。如果關係友好,也有可能發展為雙贏。而目前的狀態,如前所論則是雙輸。
總之,如果中央集權程度越高,包括內地和邊疆地區的地方權力就越小,個人權利也越小。而如果中央權力崩潰,陷於分裂,由於個人主義價值觀在很長時期內仍不會是主流意識,「家國一體」的國家主義仍會是主流意識,各地方差異又不足以提供高度的認同,那對「大一統」中國的認同仍然會高於對地方的認同,中國還是會重歸「大一統」。而在一個弱的中央權力下,則有推進地方自治的空間。但這需要體制外推動憲政民主的力量不以追求權力為優先目標。不能在舊的權力衰弱後,就廢除替代之。如果體制外力量變得強大到能廢除替代舊的權力,那必然就能迫使舊的權力行憲。如果真的是為了實現憲政而不是為了權力,就應當這樣做。當局現在不願意推進憲政民主,那是因為它擁有集中而強大的權力,當權力衰弱後,就會願意。誰擁有強大的集中權力,誰也不願意。廢除替代舊的權力後,新的權力變得集中強大了,也必然不願推進憲政。所以,要竭力避免出現權力集中的局面。這只有維持一個弱的中央權力才有可能。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