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正在看的一本書『比工作更重要的事』,這是本2015 年出版的書,不算是一本新書,但說真的,五年之後來看這本書,裡面的文章跟論點,似乎更能夠呼應2020年的我們。
書裡面寫到,荷蘭雇主不得拒絕員工調整工作時數的要求,除非公司能提出無法配合的具體事由。因此多數公司的作法是事前與員工協商、了解員工的需求,試圖尋求調整工作的時間的可行方式。
因為如此,因此荷蘭員工可以與主管討論,因為每天開車來回通勤2個小時,但如果是在尖峰上下班時間,塞車會讓通勤時間變成4個小時,因此他想要避開一班尖峰的時間上下班,提早到早上5點上班,每天下午2點下班,這樣的作息時間,讓他下班之後還有時間可以去買菜。
而早在2015年的時候,這本書裡面也已經提到了在家工作這件事情,也就是早在疫情爆發之前,許多荷蘭企業便已經開始讓員工可以在家工作,把通勤的時間節省下來,如果家裡面有幼兒的在職父母就更加方便了,而企業也可以省去辦公室的支出,雙方都可以藉此獲利。
但另外還有一個更有趣的概念就是,荷蘭人對於一起工作的同事,並不是定義為朋友,而是熟人,書上還有提到部分荷蘭人的思維邏輯是他們是來工作賺錢的,不是在交朋友的。
這也讓我想起來,以前每每碰到辦公室同事們下班後邀約吃飯時,大家總是會開始思考有誰跟誰不合,每一個小圈圈裏面都有自己的一個社交規範,好像在辦公室職場文化裡,社交距離早早就被默默的發生了。
我自己也一直認為,同事的確不能代表就是朋友。
有些同事是我離開公司之後便不會聯絡的人,並不是因為甚麼特別的原因,單純只是因為我們只是同事,並不是朋友,工作這件事情在你我之間抽離之後,我們就沒有任何共通點。
但,如果是朋友,其實跟你在那裏上班,或是有沒有上班,甚麼職位,都沒有任何關係。
朋友關心的是你,並不是你在那上班,拿著什麼樣的一個職稱,朋友關心你的生活,你的人生,你的現狀,不管現在的現狀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