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每一次的案例或慘劇發生,會產生一時的群情激憤,但過不了多久群眾便會開始遺忘
好久之前
分享的文章,最近把感想或論點打出來了。我本來打算再附加「霸凌」議題和隨機殺人的議題,但因為我對這兩個領域的認識和了解還不夠(其實我對於性別議題的認知也還不夠,但相對其他領域來說算是好些),所以就只有擦邊談到而已,沒有多加討論。
另外,這篇文章討論的主軸主要在對於「校園中男同性戀者」的討論,如果有其他的領域有穿插在文中也歡迎討論,但此文的論述主軸不是其他的領域。
然後要做一項澄清,並非特定氣質的男性皆為男同性戀者,也非被欺凌的學生皆為男同性戀者,而本文的討論主要還是以「校園中男同性戀者」為討論對象,固然許多行為模式或現況闡述會與其他族群產生交集,但本文主軸並非討論其他族群所面臨的狀況。
我個人極度厭惡用「甲」一詞指稱男同性戀者。
由於gay的英文發音似閩南語「假」的發音,將這個「假」字的閩南語發音轉換成中文後,就是使用「甲」一字來表達。這個詞背後象徵的就是對男同性戀者的否定意味。
雖然閩南語有眾多語系差異與發音系統,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種音義轉換的脈絡的確是「甲」一詞的來源與意涵。
繼承這樣的詞語指稱意涵的脈絡,再加上我對許多使用者的現場觀察(使用者常用「臭甲」、「甲甲」等詞語來講述一個人本身或行為等,同時加上浮誇的表情或動作並且透過厭惡、嫌棄的語氣來使用這些詞語),可以發現利用「甲」一詞指稱男同性戀者就客觀上來說,不論是詞源抑或是使用上都是有貶意的。
一個真實案例
對於這種校園內的同儕間發表歧視性言論的行為,我手上剛好有一個真實案例,其案件描述如下:
一零八學年度上學期的某個星期三(2019/10/23)第八節下課後,於臺中一中高二12班(位於麗澤樓四樓),一群該班學生在討論有關愛滋病的事情,突然有一位A生講出一句「啊我又沒有機會和有愛滋病的人做愛」,而後一位B生便說道「啊那個…那個C生有機會啊」,隨後B生便離開教室。
C生當時並未加入討論之中,而是趴在自己位子的書桌上進行休息,然其他同學似以為C生正在休息,因此在B生發言後,其他同學(該班其他學生,約5至7人)望向C生一眼,就繼續討論其他的話題。
。
而後C生向該班之班級導師反映此事件,該班級導師便對C生進行輔導,然該班級導師的輔導主要內容是「那些言語就把它當作玩笑話,可能他們只是在開玩笑,那就不要這麼介意了。若以後有相關事情發生,再向班級導師報告」
主要案件內容為上文。
這種將這些具有歧視性的行為視為開玩笑而不將其嚴肅看待的作為,其實在在顯示許多人們不會去改善這些對特定相對弱勢群體具有危害的事件,而是透過玩笑化或忽略來開脫自己不作為甚或加強欺凌的行為。我們會去要求受害者容忍,不會去懲罰加害者。
且這種對於愛滋病汙名化(將患病者使用異樣眼光看待)以及對於男同性戀者與愛滋病患者進行連結(許多人的認知是男同性戀者=愛滋病患者)也是需要去討論的,究竟我們的性別教育帶給學生如何的思考方式與認知?
我們的性別教育告訴學生的是什麼?
分享的文中,裡面提到的「即使消失會讓大家傷心,卻是短暫的,一定很快就被遺忘,因為這是人性」,雖然很不想接受這個論述,但的確這就是事實,已經多少因為性別歧視、性霸凌的學生離開人世,但性別教育有真正有效地改善嗎?這個社會對於這些受到欺凌的人們有比較友善嗎?
我們這一屆公民教育的課綱中,有包含到多元性別這一部份,大多數同學在寫題目或回答老師的問題時,都會回答出要尊重不要歧視的答案,但在生活中的作為卻完全和他們所知道的答案背道而馳。這樣的教育是成功的嗎?如果尊重他者的概念完全無法表現在生活中進行身體力行,那麼我們的性別教育告訴學生的是什麼?
我相信有很多朋友們聽過我笑著談自殺的事情,或許有些人會覺得我是在開玩笑吧,但其實我是很認真地思考這件事情。我一直很好奇,究竟要多慘烈的死亡,這個社會或這個體制才會開始去做出改變,去建構一個社會安全網。但誠如上文所述的,這個社會就是如此,人性依然,再多的死亡,幾乎都沒有辦法去造成改變,也似乎不會讓人們感受到什麼衝擊。
或許每一次的案例或慘劇發生,會產生一時的群情激憤,但過不了多久群眾便會開始遺忘。最後,許多人的犧牲都如同白費一般,類似的欺凌行為卻一再發生,未見改善。
(這篇文章的敘事有一點問題,因為我對於被欺凌者和男同性戀者二者的區分沒有說的很清楚,因為這兩者是不同的兩個族群,雖說有很多部分的交集,但二者仍然不是全然相等的關係。但我要表達的概念應該算是清晰,未來再度討論這個議題時我會再對不同族群的定義更加釐清。)
寫於二千零二十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文收錄於《在漫遊裡失蹤》(陳于揚,2020.09,ISBN:9789574380305,pp. 1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