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就是『欲』,也就是讓一個人心中升起『想要/追求』的那個觸發點。
動機必然是被『觸發』,觸發則需要:
主體(者)+狀況(境)
當主體接觸到狀況時,則會產生結果,此結果會帶來『感受』
當主體感受到這個結果時,就會開始分別/判斷/認識/識知
識知這個感受後,主體會做出下一步的動作,那便是『欲』
無論是『想要繼續/持續/再來』,或是『想要中斷/中止/拒絕再來』,都是欲,也就是動機。
『機,主發謂之機。』~說文解字/許慎
『機持經者。機持緯者。則機謂織具也。機之用主於發。故凡主發者皆謂之機。』~說文解字注/段玉裁
以白話文來解釋,『機』帶有主動而為的意思。
所以『動機』就是『某個體主動地產生行為』
因此,以法性來說,『欲』並無好壞,它只是說明了事情並非無緣無故而發生,每一個行動的內部,都必然有『欲=動機』
亦可說這就是『起心』『動念』
心念只要一升起,就是種下了『因』的種子,若是再加以適當地培育,搭配上適合的條件,這個因就會結成果實。
這便是『因緣法』
善因只會結出善果,惡因只會結出惡果。--這是佛陀用了無數的輪迴累積出來的結論。
他並沒有對眾生真正開示過《發趣論》,也就是解釋『因緣』的經藏,因為那實在是太深太廣,以人類的生命長度來說,是聽不完的。
但他曾經對舍利弗尊者開示過,那就是我們現在得以粗略一窺的『24因緣』。
即便可能已經是精簡再精簡,卻仍然讓人深感玄之又玄。
所以,為了不讓學佛變成讀佛,我們仍然要回到自身體證。
不管在行住坐臥,每個行為中,都要深刻地去看到『動機』,看穿自己為什麼會想要『走這一步』『拿起某個東西』『打開手機』『看或聽或聞或嚐...』
若真的仔細地看下去,肯定會發現欲,根本上確實不離:
貪
謓(嗔)
癡(痴)
就像是醫生會透過各種方式來探知病人的病因,才能對症下藥,藥到病除。
我們也必須要透過各種方式來看到自己的心因,才知道究竟自己是織起了什麼樣的網,想要透過這張網得到什麼?
那確實是我真心想要的嗎?或者只是他人告訴我應該要?
我確實可以從中得到利益嗎?或者我只是活成了他人的利益?
必須要非常坦白地面對自己,就像是進了手術室那樣,幾乎是一絲不掛,不留餘地。
如此才能更進一步去思考:
這個行為動作應該要繼續或是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