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去年底終於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這一拖就是七年有餘,趕在小英下台前半年完成許下的勞動政見。無論你是勞方或是資方都應該對此法有一定的關注,雖說此法仍有改善空間,但要用法律去做平等的天平秤本來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過去勞資「協商」(喊)出來的最低薪資,現在終於有了法源依據與規範。這次在長年關注勞權的《台灣勞工陣線協會》講座分享下,對此法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本公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良好之工作條件,尤須確保:所有工作者之報酬使其最低限度均能:
(1)獲得公允之工資,工作價值相等者享受同等報酬,不得有任何區別,尤須保證婦女之工作條件不得次於男子,且應同工同酬
(2)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本公約規定之合理生活水平
為確保勞工合理之最低工資,提高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水準,促進勞資和諧,特制定本法。
有系統地針對各產業定期進行工資協商,並讓勞資雙方都可以獲得最低工資相關的即時資訊。同時加重此法的罰則,讓勞方拿回雇主應核發的最低工資差額,維護自身權益。最終朝向薪資公平、透明的願景目標。
對於此議題有興趣的朋友們,勞陣接下來還有一系列的薪資透明系列講座分享,趕快點我免費報名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