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久不見的女性友人來我們酒吧喝酒,我蠻意外也開心看到她,不過她不知道我開店,反而是她男友是我的讀者才知道我們店。
她男友認為我們酒吧很有原則,其中有一條規則是「禁止搭訕」。
友人非常認同,因為以前她也遇過不愉快的搭訕經驗,結果她男友馬上露出懷疑的眼神。
這讓友人感到不悅,她說:「你是認為我不會被搭訕嗎?」後來店裡開始忙碌,我就沒注意他們了,但這件事在我心頭落下一個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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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友人會生氣,很大的原因是男友不相信她是會被搭訕的女性,而這背後的信念是「被男性搭訕的女性」代表「有魅力和有價值」,反之,當你沒有被搭訕時,等同於「你沒有魅力和價值」。
那麼女性爲什麼要把自己的價值建立在是否被人欣賞呢?特別是男性的欣賞和喜愛?
以下男性性騷擾女性的案件為例,女性立委范雲指控男性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撞她是性騷擾,卻被陳以「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言語羞辱,貶抑范雲的性別、年齡、外表。
這些言語背後的意思是一個女性你會被男欣賞和喜愛,甚至是搭訕和騷擾,代表你是有魅力的,相反地,「當一個男性對一個女性表達沒興趣」則代表這個女人沒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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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我也曾經認為被喜歡、被搭訕、甚至是被騷擾,是種炫耀自身價值的談資,可能有兩種原因,其一是「被人欣賞的認可」,其二則是「獲得男性的親睞」。
值得深思的是,「我很好」這件事爲什麼要透過別人來認同才成立?難道不被欣賞就代表我不好嗎?
追期溯源是多數女性從小便被父權框架塑造「自我貶抑」和「討好男性是主流」,所以女人被男人欣賞,那代表她有價值、她有魅力,這也是為了服膺父權思想所建構的信念。
其信念是自古以來女性附屬於男性是天經地義的,身為一個女人妳不需要有太多的自我意識和個體認同,那妳才會乖乖聽話,自我奉獻和自我檢討,被男人喜歡可是妳的榮幸呢!妳怎麼可以拒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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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著年紀的增長,我越來越不在乎這些框架,被搭訕時我會直接問:「那你欣賞我什麼?」也會直接表達拒絕「我對你沒有興趣」,因為我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我爲什麼要因為在乎你的感受去壓抑我自己呢?
我從一個不擅於拒絕別人告白(怕傷害別人的心)的人,變成可以直接表明自我喜好,我感到舒服且自在。
「我不喜歡你」、「我不要」、「我拒絕」,這些都是完整的語句,我們不需要為自己的拒絕找理由去讓對方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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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到最近Threads上有位男性搭訕被拒,居然氣到發長文教女生該怎麼拒絕搭訕才是有禮貌,又是父權框架再次套用在女性身上,你要多爲別人著想,你才是好女人!
你喜歡我和我不喜歡你是可以同時存在的兩個事實,一個女性明確表達自我意識,包含不喜歡和拒絕都是健康的,如果接受不了他人的拒絕,那才是自卑的。
如果你也遇到有人用「你沒有被搭訕過」來羞辱你的話,請直接告訴對方:「一個女性不需要靠被搭訕被喜歡,才是有價值的,會有這種思想的人都是父權框架的遺毒」。
當女人如果願意掙脫社會框架和不鳥傳統價值觀,妳將會突飛猛進、專注發展自己。
所以被說「女權高漲」,我並不會生氣,正因為思想進步了、女性意識抬頭,我們開始決定自己要怎麼活是很忙的,哪有時間管別人怎麼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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