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5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首次召開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討論相關的因應對策。直到1987年布倫特蘭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表《我們共同的未來》,才出現目前我們公認的永續概念:「人類的需求和願望能夠達到基本滿足的同時,也能保有後代子孫發展機會的模式」。這個概念到了2024年不僅沒有褪色,反而更加具體生動,與我們的生活越來越貼近。
近在眼前的是,2026年1月1日起,歐盟正式徵收碳邊境稅,這對出口導向的台灣產業是一大挑戰,若台灣企業不進行轉型,未來很可能失去國際市場競爭力。
儘管台灣近年來針對全球暖化與淨零碳排的政策看似來得迅速,但其實早在2015年於COP21上簽訂的《巴黎協定》便已確立了行動方向,目標是將全球升溫控制在2度內。該協定延續了1997年《京都議定書》的精神,但具備更強的約束力。歸功於李奧納多狄卡皮歐遊說各國與簽署,透過紀錄片《洪水來臨前》促使《巴黎協定》之簽訂。
除了《巴黎協定》,2015年也制定出了17項SDGs永續發展目標。SDGs與我們另外耳熟能詳的CSR和ESG,雖然精神相似,但三者針對的對象、概念、約束力不盡相同,我們可以將SDGs視為當前國際間的上位原則;CSR則強調企業內的治理原則,但僅只是在自願的基礎上的永續經營概念;ESG則界定指標,更著重於過程與方法。換言之,ESG是實踐CSR的指標,而ESG指標則從屬於SDGs,我們可以發現,將SDGs廣義的分為環境、社會與治理三大層面,也是說得通的。
不屬於聯合國的台灣,在2019年以SDGs為基底,制定出了自己的17+1版本以響應世界潮流,第18項為非核家園。而呼應此項的,便是2025年核三廠2號機停運,伴隨而來的灰電(燃煤)需求大增,將是台灣邁向2050淨零碳排(NET ZERO)的一大考驗。預估綠電要提升8%,才能供應眼前需求,然而未來AI產業、廠房大增,用電量勢必又大幅提升。種綠電需要多面向的整合性評估,而其中環評尤為重點,過去種太陽能版、風力發電引來了許多爭議,如離岸風機對中華白海豚的棲地影響。以及針對不同區域,如何規劃綠碳、黃碳、藍碳哪個更適合發展?綠碳必須要種對樹,而樹種不見得能適應該地,且必須樹高三尺以上才具基本效果;黃碳(泥巴黃土)中的有機質可以分解二氧化碳,但黃土流動性強,不易掌控(紅樹林黑土則是例外,但需特定生長條件);藍碳的水草和海藻,則在技術上不夠成熟,尚無法大幅應用。
宣告2050淨零碳排的台灣,在2021年才陸續有具體政策和規劃,首先便是針對排放2.5萬噸溫室氣體的企業進行類別一直接排放(固定、移動、製程、逸散)與類別二間接排放(外購電力)的管制,並為金管會要求提交ESG永續報告書(八成企業根據GRI準則,另有TCFD、SASB準則)。並將2030作為考核點,屆時夏天是否為我們目前預測的將延長至9個月?冰原融化是否加劇釋出更多溫室氣體?天災、地震、生物瀕危是否更加嚴重?這些也是我們關心的重點。
慶幸的是在政策先行後,也漸漸喚醒企業的永續意識,有越來越多企業認真投入並宣告淨零年份,積極加入RE100,公開承諾在2020至2050年間達成100%使用綠電的時程,並逐年提報使用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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