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篇文章談到「職、權、責合一」,並且以惠普前執行長Mark Hurd的改革為例,來說明這一點的重要性;但有些讀者仍然表示很難理解,不知道如何把「職權責合一程度」量化。那麼,本文就以企業中的產品事業部當作例子,用圖解的方式來說明。
單一產品線企業
當一個企業規模還小的時候,只有一個產品線,企業的主要增值流程就如附圖一所示:
從左到右分別是:
1. 產品產生流程(Product Generation Process)
由市場部門定義目標市場、找到用戶和客戶的需求或痛點,並定義出產品;然後由研發部門根據產品定義,設計開發出最終產品。
2. 訂單產生流程(Order Generation Process)
由業務部門在各地區目標市場裡找到目標客戶,並透過銷售流程贏得客戶訂單。
3. 產品生產流程(Product Production Process)
根據研發部門的產品設計、以及業務部門取得的客戶訂單,產生物控表、採購原材料,建立生產線來製造產品。
4. 訂單交付流程(Order Fulfillment Process)
建立倉庫、庫存和物流系統,根據訂單要求的數量和時間,交付給客戶,完成產品驗收。
5. 支援功能部門(Supporting Functions)
人資部門協助人力方面的規劃和選、育、用、留;財務部門負責資金與財務規劃,包含收款付款和現金流。IT部門則提供產品事業部所需的資訊技術和服務。
其他功能部門還有法務、行政、基建、機電、公關、安全、環衛、品質等等。
以上只是一個簡單的流程示意圖,每個主要增值流程還可以被拆解和細化。
在這個單一產品線的階段中,整個公司就是一個產品事業部,也是一個「利潤中心」;而利潤中心的最主要績效項目,當然就是營收和獲利。
產品生產流程和訂單交付流程所牽涉到的部門,包含供應鏈、生產工廠、倉庫、物流等,也就是「成本中心」;成本中心的主要績效項目,還是以降低成本為主。
產品產生流程、訂單產生流程、以及支援功能部門等,都屬於「費用中心」;費用中心的績效項目,大多是在合理控制費用的前提下,增加營收和競爭力為主,通常可以用「投資報酬率」來考核績效。
處於單一產品線階段的企業,通常採用「功能型組織架構」(Functional Organization);所有的功能部門都直接報告給總經理,所有的責任也都由總經理來承擔。在這個階段,「職權責合一」的程度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