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近代大多數推理小說,其實是用歸納法,收集各式各樣的觀察,最後再下結論。因為不牽涉太多原理原則,而是直接從不同觀察中得出結論,所以作者比較容易製造「驚奇」,讓讀者享受那「出乎意料」之外的翻轉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