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癲平/克癇平/利福全(Clonazepam)屬精神科用藥,常用於抗小型癲癇發作,也用於抗焦慮、鎮靜及安眠作用。一開始我也害怕服這類藥物,但那時生活節奏快,事情似乎永遠做不完,連睡覺都在規劃明天要做什麼,緊張、焦慮導致我心跳過快、常感心悸。
平常我們感覺不到心跳,但當我們意識到跳動時,便是心悸了。這種生活持續兩週,身心常處耗竭狀態,即使工作量減輕或放假在家也是會心悸,稍緊張就心悸,變成習慣,停不下來,於是我就診尋求幫助。
服藥後 30 分鐘藥效才發揮,我開始頭昏、站不住,昏睡是這類藥物常見的副作用,我不以為意,還撐了一小時去做其他事。期間幼稚園兒子因事惹我生氣,本來要發火,我卻感覺到「那個生氣」像從深海上升的氣泡,到達海面就微不足道了,生氣仍在,但沒有能量發動,懶得反應,索性直接上床睡,不到九點就昏去直到凌晨五點,中間無夢,沒有記憶,好像時間被切掉了。
隔天不會心悸了,可能是藥效持續,身體反應淡然,直至第三天才再出現少量緊張感,好像斷電重開機一樣。趁能控制的時候我趕緊調整生活習慣,整理思緒,逐步恢復常態,還好拉回來了。
上述經歷是我第一次服用精神科藥物的紀錄,我覺得藥物確實有效,把身體的「慣性」斷電重開機,讓我有空間做調整,重新思量熟為輕重,以照顧自己為優先,面對引發焦慮的壓力源。
可如果把藥物也當「逃避」的一種,繼續壓抑,在壓力源不變下,一方面焦慮要找出口,一方面又被藥物壓抑,很容易變成藥量及生存本能的互相對抗,兩方爭執的結果,自己的身體一定是輸家,而沒有面對與處置的壓力,最終將啟動心理防衛機轉。
身體是承受的戰場,不能僅靠藥物壓抑
用藥有效,但也不能僅靠藥物。心理壓力下的身心反應曾被比喻為心靈感冒,那麼感冒藥的功效是讓身體感到舒適,進而讓當事人做些什麼以增強免疫系統自動痊癒,吃藥並不是治療,只是輔助。
案主 45 歲,憂鬱症病史 12 年,也服藥 12 年。案主經營美髮工作室,今年想多賺一點錢給上大學的孩子用,閒暇之餘想兼差,無奈都找不到,最後找到在自助餐後場切菜的事。
簡單的工作卻讓她相當緊張,不斷汗流浹背,即使換了兩件衣服汗流不停,還分神不小心切到手,後來連在自己的工作室也發生同樣狀況,即使是自己熟悉的工作與客人也會緊張、流汗。
問她擔心什麼?她說可能擔心自己表現不佳讓人失望吧。除此之外,她也常身體不適,失眠,她看過精神科、神經科,醫生們說是自律神經失調,給了很多藥。她吃了,無明顯改善,還是緊張、流汗,且多了副作用。幾年前她試過心理諮商,想說該不會是心理問題,於是又再度尋求諮詢。
晤談時案主活潑外向、眼睛有神、講話直白、語調生動,初次見面就願意講出自己所有事,之前諮商的議題是克服對前段婚姻的依賴,離婚後確診憂鬱症,花了很多時間與它共處,今年總算有突破,沒想到工作時身體卻這樣。案主的人生刻苦耐勞,勇敢對抗困境,可讓人聽了卻煩躁,我漸漸失去注意力。
這可真奇怪,現場的她令我煩躁,而不是令我佩服,這種違和感是怎麼回事?
我突然想到躁鬱症的表現對比,喔,故事裡的她與現場的她差十萬八千里,故事裡的那個女人卑微可憐,現場的她或稱今年的她,卻自陳是脫胎換骨的女人,只是不懂為何與憂鬱共處卻過不去。
我安靜了幾分鐘,感覺那個矛盾,重審她過去的故事。我告訴她我的感受,有兩個她同時存在,我舉起右手──代表理性、堅強、活潑的她,然右手壓制左手──代表那個脆弱如孩子般的她,當她越堅強,脆弱就越被壓制。
所以其實她沒有與憂鬱共處,她是在對抗憂鬱,因此不協調感就更嚴重。就像大人在教訓小孩說「妳不准哭」,小孩被迫停止哭泣,能量改以其他退化行為找出口,轉成尿床、咬指甲、態度退縮等。她也是這樣,壓力與脆弱改由身體承受,出現替代性的身體反應,而且變成習慣,三不五時發作,今年起則以緊張、流汗作為反應。
我告訴她身心機制原理,身體反應是在宣洩壓力,就像跑步後要出汗一樣,讓能量散發出去。
「這是宣洩?」她疑惑地問。
沒錯,是宣洩,這是身體反應壓力的慣性,但沒有面對與處置的壓力,最終仍將啟動心理防衛機轉。我說,想要和憂鬱共處,或許該先接納它,而不是教訓它──那個內在小孩,正需要被撫慰、被照顧,而不是被對抗。
我要她憑直覺,猜猜也好,猜自己的內在小孩大約是幾歲的形象。
「大約 5、6 歲吧。」她沒有想太久。 「嗯,年紀好小,有點驚訝,」我說,「那也許表示你的創傷是從那麼小就開始了。」
她聽後感覺酸酸的,眼淚也開始不聽使喚,她還是不知道自己怎麼了,但她開始有了感覺。我說那很好,不急,表示方向正確,身體是承受的戰場,不能僅靠藥物壓抑,我們會照顧內在孩子的。我請她回去後先做一件事,「當妳習慣又壓制、譴責自己時,不要罵那個孩子,請記得今天的諮商,試著接納它:『其實我做得很好,我們都生存下來了。』」
精神科用藥的基本概念
所有藥物都有分等級,主要是依種類與藥效強弱分為成藥、診所處方及醫院處方。藥效是化學反應,很複雜,會有劑量與交錯互抗等等情形,一定要遵從醫師建議,並詳細告知自己的服藥後的情況。
1.心理、藥物兩方治療同時做
面對心理壓力及身體慣性反應,建議兩方面要同時做,遵守精神科醫囑服藥,也要找心理師談談什麼導致了這樣的壓力、如何面對與解決。一個人面對確實不容易,平時也要找信任、能體諒的親朋好友支持你。
2.用藥不舒服就要講,請醫師更換劑量及種類
對人體而言,涉及生理機制改變的藥都算是毒藥,代價是副作用,也需要適應期,些許不舒服都難免。目前藥物日新月異,上癮性及副作用都已經相當少了,但若副作用仍超過自己預期則要找醫師調整,不舒服就要講,請醫師更換劑量及種類(或者換醫師),不需勉強身體去配合藥物,那是多一層痛苦而已。
3.只能減量不能增量
一般來說,精神科藥物需要長期服用才有療效,最少需三個月才能評估,請多跟醫師做諮詢,不要自行改變藥量,但在極少數、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如未到回診日卻又痛苦不已),藥物只能減量絕對不能增量,這涉及到過量與藥物交錯對身體的傷害。
4.精神科用藥的意義
吃藥不會好,因為不是治療,只是緩解精神症狀;但不吃藥更不好,因為症狀發作會影響日常生活,引來更大挫敗。藥物不會趨吉避凶,它只能整體作用,因此緩解症狀的同時也會減弱相對功能,有的人擔心吃藥後喪失活力及自我(其實只是減弱反應),此時可再與醫師諮詢。若藥量太少,要靠意志力的辛苦程度就會變多,必需要有足夠準備才行,不如適度使用藥物,讓它輔助,再趁機調整現況。
【創作聲明】
故事主要彰顯某個人性、心理主題及關係情境。分為兩個形式,〈諮商小說〉人物、背景、情節皆為杜撰,強調某些類型、族群及心理機制的議題而編;〈諮商故事〉為心理師所經歷的自省或經驗,其中的案主故事做為引導故事,為超過三年以上且經過編寫,但若大量使用案主故事,則另會說明〈已徵求案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