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對小孩最危險的地方不是放學途中,而是他的手機或電腦
我以前讀國小時,阿公阿嬤或老師常和我們說放學不要隨便和陌生人走,陌生人給糖果不要吃,還要成群結隊回家。在那時代,國小放學後所面臨的危險大概就是放學途中可能有人誘拐小孩。好險,國小六年都沒遇過怪叔叔怪阿姨,倒是常常被路上的狗追。但是,現在國小生放學所面臨的危險,最危險的可能不是在放學途中,而是在她(他)的手機或電腦。特別是在新冠病毒影響下,小孩使用手機或電腦的時間大幅增加,網路性犯罪問題比以前更容易發生。
今年過年期間因朋友轉介處理一件網路性剝削的案件,處理前為了解網路性剝削而在網路搜尋資料,看到不少例子:國小或國中生玩網路遊戲,遊戲中與陌生人與公婆相稱,後來加對方為LINE或FB好友,對方誘使國小或國中生傳裸照或影片,甚至之後發生猥褻或性侵案件,而家長往往都是刑事案件發生後才知道...。
我聯想到之前有長輩因為沒收小孩手機,小孩威脅要跳樓;還有長輩因為控管家中網路,小孩拿菜刀威脅他們打開網路。我看著四歲的女兒和一歲的兒子,想到網路對小孩身心的侵擾與犯罪比十年前更為嚴重,還有當事人子女、長輩小孩,我覺得應該寫這篇文章讓憾事不再發生。
專家建議避免網路性犯罪的方法
之前讀了二本書《關掉螢幕,拯救青春期大腦:頂尖成癮專家揭發數位科技破壞大腦功能的恐怖真相》、《SOS,3C成癮怎麼辦》,為了處理案件又再讀一次。裏頭提到現在小孩之所以容易沉迷網路與成為網路犯罪的客體,無非是漫無目的、過度競爭與過於個人主義,加上壓力與失去社會連結,網路就成為小孩逃離現實的地方。而網路遊戲和社群媒體(元宇宙?)會讓小孩產生與真實連結的錯覺,以為網路另一段的那個人是他最親近的朋友,或是對方真的是帥哥或美女....。
要事先避免問題,《關掉螢幕,拯救青春期大腦》、《SOS,3C成癮怎麼辦》二本書建議家長:
- 小孩還小時,再累,也不要請3C當保母(個人認為最重要,列為第一點)。
- 給小孩智障型手機,只能打電話就好。
- 用家庭時光取代電玩時間。
- 鼓勵小孩進行身體活動,例如做家事、運動。
- 讓小孩找到自己的才華。
- 如果真的要上網,給數位蔬菜(為了研究上網、看教育影片、聯繫真實朋友等)而非數位糖果(電玩、過度使用社群媒體)。
如果發現小孩可能成為犯罪被害人,怎麼辦?
如果發現小孩有被犯罪的徵兆了,記得:
- 臉書對於未滿 13 歲兒童的帳號,有立即刪除該帳號及所有相關資料的政策,請善用並檢舉自己小孩。
- 經由小孩同儕瞭解問題並尋求解決。
如果發現小孩真的成為犯罪被害人,怎麼辦?
如果事情真的發生了,別忽略了我國有個法律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其中幾個行為涉及犯罪:
- 對方叫小孩傳裸照給他,可能涉及第36條第2項規定:「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對方散布小孩裸照,可能涉及第38條第1項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除了涉及犯罪外,家長可以依照民法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如果對方也未成年,也向對方家長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你知道你的小孩在線上和誰在一起嗎?
最後引用《關掉螢幕,拯救青春期大腦》、《SOS,3C成癮怎麼辦》裡的各一句話:「現在晚上十點,你知道你的小孩在線上和誰在一起嗎?」當看到小孩問題而爆氣前請想想:「孩子之所以會聽爸媽的話,不是因為你是他的爸或是他的媽,而是你的表現像爸爸、像媽媽。」
這問題比我們知道的還嚴重,請用力分享保護我們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