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有不追求快樂的,包括物質或精神層面。物質方面,尋求快樂比較容易,滿足精神上的快樂則要困難些。當然,同時能夠滿足物質或精神的快樂,應該就是最快樂的人了。
一杯咖啡、一場電影、一餐美食、一次旅行……等,都可以為我們帶來快樂。越容易得到的快樂,當然比不上較不容易得到的快樂。比如登山,站在郊山的山頂俯瞰風景,雖然快樂,但遠不如「登泰山而小天下」的那種快樂;再如閱讀世界名著,往往花費較多時間,過程也未必輕鬆愉快,然如果能夠和作家的思想交融,心靈得到洗滌,就不是泛泛的閱讀所能比擬,這種快樂不但持久,而且是言語所難以形容的。
一般來說,知足或是清心寡欲的人,不為物質所縛,比較能夠享受人生的樂趣。林語堂《生活的藝術》提到,最快樂的人是符合「中庸」之道者,所賺的錢足以維持獨立的生活,曾替人群做過一點點事情,可是不多;在社會上稍具名譽,可是不太顯著。亦如莊子所謂,成為不被世人所求的無憂無慮的人。所以說,太知名或太有錢的人,不是毫無隱私可言,就是成天想著如何賺更多的錢,連忙裏偷閒都辦不到,絕非快樂的人。平凡之人,錢夠用,擁有健康的身體,還能夠有悠閒的心情接近文學、藝術,這就是最快樂的人吧?
也有人說,快樂不能直接追求得到,它是難以捉摸的蝴蝶;不過,把心思放在工作或某個有意義的目標上,全力投入,蝴蝶自然就飛來停在你的肩膀上了。這是不是可以為追求快樂而不得的人帶來些許啟示呢?
──收錄於《學校沒教的101堂人生功課》(臺北:國語日報社,2014年6月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