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韓劇成日聽到「代表」呢個term,原來喺指「部門主管」,一般泥講,可以喺中低或中高層,喺公司角度,喺一班夾心階層,做得唔好,隨時管唔掂班細嘅,又應付唔到班大佬,如果博唔到上位,隨時喺裁員嘅首選。
中文泥講,代表可以用作名詞,又可用作動詞,意思當然喺「代替個人或集體發表意見或擔任工作的人」、「代替執行任務、行使權利」,就咁睇好似好有權力,但呢種並唔喺真正嘅權力,前提喺有委托人嘅信任先得,一旦不被委托人信任,自然消失權力。
近年成日聽見人講「XX不代表我」,令人反思到底「代表」其實又代表緊咩嘢,仲有所謂嘅代表,會唔會只喺一個數學嘅對等符號,等嘅兩邊嘅嘢其實唔需要有真正嘅對等意義,因為兩者都喺代號,即A=B,B=C,視乎邊個有權去解讀條式。
諗深一層,代表本身就有啲虛虛哋嘅感覺,好似一切藝術裡面嘅象徵意符咁,充滿不確定性,用作諷刺手法其實喺非常合適嘅。所以,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如果月亮喺指愛情,可以好浪漫,但月亮都可以代表神祕、無法實現嘅夢想等等,荷蘭繪畫大師揚·凡·艾克(Jan van Eyck)仲早過達·文西繪製咗一幅雙連畫《耶穌受難》(The Crucifixion)同《最後的審判》(The Last Judgment),將頭顱同月亮融為一體,表達咗人嘅墮落同死亡。
咁樣嘅話,要成為代表,最重要嘅喺佢喺被代表嘅對象心目中究竟有冇代表性,如果用投票嘅方法,當然要睇投票率,否則只能算喺代而不表,當然可以照舊運作得到,但只能夠講「它不代表我」。代而不表有啲似尸位素餐,扮神像嘅人根本毫無代表性,更加唔喺神祀要佢扮自己嘅,而佢偏偏可以食祭物,最奇嘅喺善信對於呢樣嘢喺覺得理所當然,呢啲就叫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