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構藝術的歷程
藝術行為包含「欣賞」與「創作」,其中「欣賞」牽涉到的是各種感官的接受與大腦內的訊息統整,進一步形成印象、記憶、感受與情緒,甚至是某些體悟,所以欣賞可以算是一種「接收」的過程;而「創作」的行為,則是一種「表達」的形式,牽涉到的是從內在將情緒、想法、感受等等資訊統整並轉化成各種形式的語彙、符號、行為,並運用環境中的媒材去呈現出來的過程。
藝術是建立關係的過程
前述藝術行為中無論欣賞還是創作、接收還是表達、統整還是運用,都是一種「 建立關係」 的行為,只是建立關係的對象,可能是特定的人、可能是不特定的人;可能是與外在環境的事物建立關係,亦可能是與自己的內在互動連結。而一個人存在於這個世界上,所憑據的就是這種「關係」的建立。無論是對外在環境或是對自己內在世界,我們都是靠著不斷地建立各種關係去確定自己的存在。
身心障礙者的存在品質
以這樣的視角去檢視在特殊學校內這群身心障礙孩子,他們的存在是建立在很多不是那麼令人滿意的「關係」上面的:視覺障礙、聽覺障礙的孩子在接收上面有著很大的困難;語言障礙、肢體障礙的孩子在表達方面則是阻難重重;而智能障案、自閉症、多重障礙等等障礙類別的孩子,更是同時在接收與表達上都有很大的挑戰。這些狀態致使他們在人生中造就了很多品質不良的負面關係,其中最最普遍的例子就屬「習得無助」--因為自身障礙的關係,讓自己經年累月的在生活、學習、溝通等等大小瑣事上面感到力有未逮、無法達成大人們的期待,或是跟同儕親友相比感到明顯的落後,長期下來這種「比不上」、「做不到」、「表現不好」的關係,就逐漸在孩子心底築成了一道「努力無效」的自我魔咒,進而讓他們成為了一個「低自我概念的存在」。而這也會成為平時在特教教學現場中,孩子面對新的學習課題時常常表現出逃避、被動甚至抗拒表現的原因之一。
扭轉低自我概念
低自我概念是由許多負面關係建立起來的存在形式,也是身心障礙者常見的人格特質之一。而像這樣的特質,則可以利用參與經過特殊設計的藝術活動,讓孩子在一次又一次的正向創作經驗中去獲得改變。正向創作經驗是特身心障學生設計藝術活動時必須把握的重點之一。所謂的正向創作經驗,就是要讓孩子在創作的過程當中,得到諸如喜悅、放鬆、成就感等等的正向情緒。當孩子一次又一次地在藝術創作中得到這些正向的感受,他慢慢的就會把「創作」跟這些成就感、愉悅等等的正向情緒連結在一起,進而發現創作是件有趣且無害的事。而作為表達的一種形式,當正向創作經驗被建立起來之後,再透過適切的引導,孩子便可以把這樣的經驗類化到學習、生活、人際、就業等等的領域中的自我表達上,逐漸地,孩子的低自我概念就得到轉化的機會,更勇於表達自我的他們,存在的品質也有了提升的契機,進而有機會達到特殊教育裡所提倡「自我擁護」的目標。因此對身心障礙者而言,透過藝術活動可以讓生命的存在品質更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