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故事:三十歲女人的優點
這篇其實是去年12月的時候寫的,當時我那位現年19歲的前女友還在,而且下面講的優點她全部沒有,也就是我寫一篇文完全在誇別的女人,她要是沒氣到把我睪丸捏爆我都不信。現在分手了,可以發了,笑死。
話說前公司的PT助理真的是個非常主動表達愛意的人,每次帶她去開會結束後,她沒來由都會主動講「我覺得你剛剛解釋觀念的樣子好有魅力喔。」又或者在做對某些事的時候,會直接說「我喜歡這樣的男人」、「如果他用這種方式追我我就跟他走了」。
一開始聽了都有點愣,前面遇過的女生都還是比較含蓄的,某次就表達我的想法。「我以前也很矜持阿,現在想想矜持能幹嘛,喜歡的早一點拐回來套住不是比錯過更好?」想想是這個道理。
只能說歷練把她的少女心改造成一個理性主義者,也因為感情經驗也多了,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也很敢要。而且她也不醜甚至應該算非常漂亮的(以前我有篇文說她是九尾狐狸,就這位),然而已經沒有一些公主的臭毛病。
畢竟社會歷練在那,她很懂得遊戲規則。沒公主命有公主病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跟她相處起來真的就比跟小妹妹還要輕鬆許多。
(後記:結果下一任女友還是只有22歲,男人啊都跟李奧納多‧皮卡丘一樣,嘴巴說想要成熟的對象,結果身體還是很誠實)
一則啟示:盡量不要跟職場上的人談感情
不管是新進來的櫃檯妹妹,還是自己的助理,或是會計經理都別。
甚至交往前階段的必經行為:打炮也不要。
由職場關係進入到感情層面的時候,便不會再去提職場上的關係,變成一般情侶那樣互動、那樣開玩笑跟講一些男女朋友才會講的話。這時還沒出事還看不到弊端,等到這段關係炸掉之後,在職場上的關係也全部連環炸裂。
而辦公室戀情如果有點職場常識的話,最重要的是低調,最好沒人知道你們倆私下搞在一起,這是在交往階段保護雙方的做法。不過卻會成為分手後男方的致命傷,畢竟這種風流韻事男生也只能吃啞巴虧。
就算在公司你本來的形象多好,還可以封殺對方並取得輿論優勢已經算很猛了,但難免都是對自己的前途有所傷害。
那如果處理得不好,混不下去,你就只能換個地方另起爐灶,除非現職本來就是個跳板還沒差,如果是有望成為高階主管的,可說是得不償失。所以想談感情或是想打炮的最好時機應該在:任何一方離職的時候,擺脫職場上的從屬關係,那時候怎麼談怎麼打都沒問題。
雖然奉勸各位,但說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啦,我只是分享我的經驗,不代表我自己做得到,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