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個案適用假別與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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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在勞基法及勞工請假規則、性平法暨災保法分別都有規定。

若有競合如何優先適用呢?

按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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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災一定可以請假,有疑義怎麼給假呢?不給假罰5萬!

《勞基法第43條》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勞基法第79條/第80條之1》

雇主違反前開規定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並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第 88 條》

勞工疑似遭受職業災害,於認定前後之普通傷病假、留職停薪及公傷病假等規定。同法 95 條第 4 款及第 100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違反前開規定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主管機關並應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處分金額。

爰就雇主一行為未依法核予疑遭受職業災害之勞工相關假別者,災保法第 88 條針對罹災勞工相關假別規定,相較勞基法第 43 條授權之勞工請假規則一般請假規定為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先適用原則,應回歸災保法相關規定處理



同樣的不給勞工生理假,罰鍰也是優先適用性平法!上限30萬!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

  1.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2.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

  1. 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
  2. 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8條》

  1. 雇主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或第三十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2. 有前項規定行為之一者,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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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總是晴空萬里,為什麼您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切從情境式管理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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