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是一個無形的;但是能量強大的供需平台。在網路盛行之前的時代,產品供應商須花費大筆預算發行各式各樣的廣告,讓自身產品的形象深植人心,刺激買氣。也就是說,潛在的購買力;實際上是投入大量資源換回來的。
這樣的廣告經費投資,或是花費巨資聘請國際巨星代言,或贊助世界性賽事的商業行為;運行數十年下來,市場對某些商品的需求出現了誘人的拉力,讓許多知名品牌只要產品一問世;馬上被搶購一空。例如,頂尖的名牌包,極度限量的超跑等等金字塔頂尖的奢侈品。
其他還有不少的高檔商品;也享受用戶高度的品牌忠誠度,只要新款上市,一定跟進搶購。例如近代的知名智慧手機,雙B豪車,限量名酒等等,這般強大的買氣,雖不至於完全吸納了商品的總產量,但是也會吃掉該品牌的可觀基本量,且讓生意立於不敗之地。這樣的市場拉力,基本上;它是少數品牌得天獨厚的優勢。
我服務的公司當時還不是行業的領導品牌,產品本身也沒有所謂的“市場拉力”可以享受。我思考的是,該如何創造出這樣的動能,讓某項產品可以享受被市場拉著走的需求?
我們生意的特質是‘’BtoB‘’, 是公司對公司的買賣,也就是說通路成員才是行銷動能的主體元素,不是最終用戶。舉個通路成員(Channel Members)可以改變購買行為的範例:
假定一家鞋店的店員;賣出一雙當紅名牌鞋可以獲得一成的佣金,而賣另一個次一級的名牌鞋的佣金是四成。這時; 當她遇到一位拉著媽媽上門的小女孩;吵著要買那雙當紅的名牌鞋。店員只要拿些尺碼不合的鞋;稍作不著痕跡的妨礙動作,同時告訴女孩;有哪個偶像明星穿的另一家很炫的名牌鞋。相信沒兩下,店員就可以賣出那一雙她可以賺四成佣金的鞋子,且客戶滿意,老闆也高興的一樁交易就完成了。
這個例子對於供應品牌的意義就是;它會因為品牌行銷政策的推力,反向成為對產品需求的拉力,而且是來自通路的成員。因為,通路的前端成員對客戶的消費行為是有很大影響力的。重點是;要如何誘發他們的企圖心?
就以當時我們啟動強大市場推力的策略性產品,若要擴大它的威力;還須佐以強有力的‘’定價政策‘’。就像扭力本來就強的引擎,若再裝上一副渦輪增壓器,它的出力就會更加的強大。定價的政策考慮基點是;希望建構出一個市場售價,使之能夠營造出最大可能的售價天花板,並保留最大的利潤空間;使其歸屬於有關的經銷通路成員。
這個策略的本質; 是冀望指定的經銷通路商大量進貨,享受高比率的利潤,使之形成了前所未有的銷售動力。另一個奧妙的地方是;它竟然激發出來自非制式通路的需求,那是始料未及的發展。
回頭說那原先幾乎壟斷市場需求的日系紅牌產品,它的通路結構是既嚴實又封閉,但對於他們的經銷通路成員而言;絢麗的光環下方是微博的獲利空間。在商言商,誰的出力較大,就獲利較多。至於是銷售者或中間商該賺得多,或是產品製造者該賺得多,應該是千古未定論吧?!
當時;以那件個案來看,我發覺那是品牌擁有者和通路成員已經存在的矛盾點,那當然是品牌方的主觀認定和策略的體現。一般而言;成功的品牌都傾向認定,產品走紅的原因是自身品質優越和行銷策略成功,而通路成員只是輔助的角色。這類想法;在當紅品牌的大傘之下,是很普遍的。
因此,由品牌制定的利益分享就不會太優厚,也是意料之中。他們的通路商很快發現那紅牌產品的高售價撐起的價格天花板,正好誘使新進競爭者進入;試圖享受可觀的利潤空間。但是,當紅品牌商為了維持穩定的價格秩序,對於產品的供應渠道都採嚴格控管,以致體系外的經銷商是無法參與這項銷售活動的,除非有相應產品在手。
因而,浮現出大量非體制成員的需求,大量平行輸入的活動此起彼落。當時唯一的“第二個選擇”正是我們強力推進的對應產品。很快的,我們順勢修正價格政策,滿足各方須要,正是水到渠成之舉。
總的來說,我們短時間所獲得的龐大銷售量;是市場力的一推和一拉所造成的。難怪那異軍突起的態勢很快讓原先的日系品牌感到驚慌,他們一下子是沒法透徹理解我方的坐收漁利,那源頭正是他們一直以來所壟斷的利基。這也是日系競爭品牌急於談判的背景原因。只是,怕為時已晚。這正好是常見古訓“居安思危”告誡的典型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