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致知.推究

2024/04/12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提綱


由於往往僅能觀察到事物一部份,
以概況、物證和動機來推究全貌。


(原21章) 原文/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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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之容,唯道是從;

藉由窺視孔洞知曉了部份樣貌,

只能遵循道理思考來探究全局;

道之物,唯恍唯忽。

道理在其中的實質影響,

卻僅是隱約不明、捉摸不定的模樣。

忽乎!恍乎!中有象乎;

飄忽不定啊!模糊不清啊!

在這之中可以描繪出概略樣子;

恍乎!忽乎!中有物乎;

難以捉摸啊!倏然不定啊!

在這之中有相關聯的人物事件;

幽乎!冥乎!中有情乎;

隱蔽藏匿啊!昏暗不明啊!

在這之中有人的情緒欲望作祟;

其情甚真,其中有信。

其中以人的情欲作為判斷甚為真實,

從這裏頭能夠獲取令人信服的依據。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順眾父。

自古以來直到現在,

相關名詞都不曾消失,

用來順應國君的想法。

吾何以知眾父之然也?以此。

我憑什麼知道國君會怎麼做呢?

就是根據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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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同「得」,獲得、得到。

有信:有信用、令人相信。

眾父:眾人之長,指國君。

然:如此、這樣。



詮釋


對於同一件事,若所得資訊或是觀察角度有所不同,往往可能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尤其當規模愈大、層級愈多、關係愈複雜、訊息愈隱蔽時更是如此。如同民間故事裏的「盲人摸象」,幾位盲人摸到大象的不同身體部位,各自便對於大象有了迥異的以偏概全,這便是「孔德之容」所描述的概念。在這種情況下,所感知的局部訊息之間隱約有著某種關聯,此即「道之物」也;要找出關聯為何並整合為全貌,唯有熟稔道理方能做到,而推究事理便是從象、物、情三大面向著手。

「象」是一個大致的概況,亦可稱之為形勢、格局、基本盤、大局觀等等,如果只看見局部而不知全局為何,便是所謂「見樹不見林」;而象與之相反,儘管每顆樹的樣子模模糊糊但整片樹林卻是清清楚楚,因而能避免陷入「當局者迷」的困境。「物」為相關人、事、時、地、物的總稱,包括了人與人的關係及其互動,因互動發生事件而遺留的證物踪跡,而事件有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與事件之間亦有前後時序與因果關係。至於象與物為何忽恍恍忽,原因在於關鍵證據出現之前,若要在千絲萬縷中尋得頭緒脈絡,會有種好像是又好像不是、好像有又好像沒有的感覺,更別說要形成粗略的框架了。

「情」是在人們情緒欲望下所產生的「動機」。舉凡人之行事必有其動機,因而動機是否合情合理成了最為確實的判斷依據,以動機將人事物證串連起來往往最是令人信服,故謂之「其情甚真,其中有信。」然而在許多情況下人們自知有悖公義、觸法敗俗,故常有隱瞞欺騙情事;或是一時情緒激動壓制理性,亦或重重羈絆身不由己,所以用「幽冥」二字形容其隱匿晦暗而不易掌握。

以「象物情」推究事理的方式,自古以來縱使名詞有所差異但大抵不離其宗,故曰「其名不去」。應用在治國理政方面,諸如人事異動、施政目標與計劃擬定等政務要事,皆受其理念、人才、資源、內部與外部環境等因素限制,並非可以恣意為之而必有其軌跡可循。在有足夠能力條件下,這就是為何能「順眾父」以及推知「眾父之然」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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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坐一席一草堂, 一撮佳茗一縷香, 一片道機一點禪, 一夫自品一坡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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