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的書,除了娜妲莉.高柏(Natalie Goldberg)的《心靈寫作》以外,我也交叉著看陳雪的《寫作課》,以及兩位資深編輯的《故事造型師:老編輯談寫作的技藝》(再次感謝林比比鳥的推薦書單)。
在讀這幾本書的時候,最有趣的是發現知識的交會之處。
陳雪在《寫作課》裡分享她寫作的心路歷程,講到養成寫作習慣的重要性。
我覺得寫作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寫出來。是好是壞不重要,先寫出來,然後寫下去,邊寫邊改,邊寫邊成長。
保持一種寫作的手感,甚至手比腦子更快,先寫了再想,邊寫邊調整。我有很多小說都是從一個模糊的概念出發,靠著每天持續摸索,慢慢長出來的。有時棄稿也能在某個時刻被拯救回來。
而這種「不要想太多,去寫就對了」的精神,在娜妲莉的《心靈寫作》的書裡也是不斷地出現。在第四章「把寫作當成練習」,娜妲莉寫下:
這裡是寫作練習學校,和跑步一樣,越常練習,表現越佳。偶爾你會提不起勁,三哩的路程,每一步都在抗拒,可是你還是勉為其難地跑了。有興致也好,沒興致也罷,你都得練習,可不能坐等靈感來了,想跑的慾望湧現了,才開步前進。
探索新知識的時候,常出現這種「噢!這個概念最近好像在哪裡聽過?」的瞬間,就像是腦袋又多建立了一條堅固、值得重複利用的迴路。明明兩人來自不同文化,擁有不同的人生境遇,最後得出的結論竟然能夠相通,真的很有趣。
再舉個例子。
在【過度思考日記】別光用講的,要把它展現出來,我提到娜妲莉的〈心靈寫作〉說明了「講」和「展現」之間的差別。
然而在《故事造型師》裡頭,開頭第一章馬上就講到了這個概念,並且具體的給出了同一段故事的兩種版本,讓讀者感受兩者的差別(礙於篇幅,這裡就不引述)。
會在第一章就提到這個概念,必定是因為它真的很重要。
什麼是場景?要素之一是故事得在讀者眼前發生。不管你寫的是一群人討論伍迪艾倫的電影,或是一個男人正逃離刺客追殺,又或是一個女人躺在原野裡思索生命的意義,你必須要讓讀者親眼目睹事情是如何發展開來的,讓讀者產生一種他就站在事發現場的感覺,而非事後聽人轉述。
能用場景法「演」出來的故事,一定也能用敘述「說」出來。然而,因為要寫出場景通常比較難,所以很多人寫故事會過分依賴敘述,結果是頁復一頁甚至章復一章的敘述,就像本章一開頭那段文字一樣,很清楚,甚至有風格,但是沒有具體的畫面,沒有具體的人物,也沒有對白。
在《故事造型師》的兩位編輯眼中,能夠自由切換「講」和「展現」,似乎是基礎中的基礎。而建立在這之上,書中在後續章節討論了更多進階的技巧。
再另一個例子。
陳雪在「讓寫作成為習慣」篇章中,這麼寫:
那是我第一次發現,時間是可以偷出來的,養成了習慣,不寫就好難受。後來我不只在回家的時候寫,我連在黃昏市場擺攤,也可以拿一本筆記,在一旁的攤位上寫作。「習慣」變成一個宣示,我是在寫小說的人,就算我看起來是個夜市小販,但我在寫作這件事種在我自己心裡,表現在我的生活裡...
她一提到「我是在寫小說的人」這句話,這句「...的人」,我腦中馬上浮現了《原子習慣》(雖然這本書並不是在談創作)。
《原子習慣》談到,如果要建立習慣,最好的方式是改變對自己的「身分認同」,一旦開始相信自己是某種樣子的人,就會由內而外地改變行為。
陳雪的這段文字,完全展現了《原子習慣》的精隨,她不管寫的是好是壞,只專注於持續實踐「寫作」。她重複的練習,也看見在重複練習的自己,時間一久,她就改變了自己的身分認同,讓她內心相信自己並不是「想要成為作家」,而是「就是一位作家」。
我是不相信陳雪是看了《原子習慣》才這麼寫的,而是她證明了即使不吸收書中的知識,也能靠行動的累積,長出同等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