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長的過程受到過頻率很可觀的排拒,甚至一度意識到自己的討好傾向
這樣的「病識感」是直到覺得「我好像長出一個是專門用於服務別人人格」的時候。
打響了我必須停止虧待自己以討好別人的警鐘:其實做好自己是一定沒錯,並不是受過傷就從此停止對自己的要求,可是在人的互動關係中還有一個必須識別的成分就是「對方」:對方是不是與你的付出相匹配,本身就是關係維繫很重要的一環。
你不可能善良的毫無底線,最終引起別人對自己的踐踏和不尊重。
因此我想要記錄下的看法是,如果你知道自己是一個十分溫柔體貼的人,那麼遇到自戀型人格者,它幾乎是我 120% 確定,你千萬不要做盡一切有意識、無意識的舉動,就為了把這人看似還能講究意義的留在生命中。
他們危害程度是只要遇到 1 個,你的人生就很可能毀在他們百變的手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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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型人格者在我觀察下來有個最為典型的特徵:千錯萬錯都不是自己的錯。
這對於現代很喜歡講究情商特質,並完善具備的人來說非常棘手,對方平常就很擅長採取「先吸納你、再遺棄你」的手段,背後原因在於他們的自尊心其實相當薄弱,這種控制以及平常所受的委屈他們沒辦法施加在同等程度的人身上。
那麼對於他人的良善程度一向保持開放的穩定情緒能力者,往往成為他們吸食的目標。
如果你遇過自戀型人格者,那麼你可能在這個人身邊最常感到一些一再發生的困惑,比方說「好像真的是我還不夠體諒對方、好像今天關係發展到這樣真的也有我的問題」這類其實是事實程度以假亂真的偽道德指控。
值得注意的是:分明你與大眾都能正常相處,就只有在他身邊時會有這些問題。
以及,我相信曾受其害的人,往往也遭受過身邊人對其的支持與打壓。
政治就是人群之事,在這個事情裡我認為比較有趣的面向是:在真實事件裡先受到情緒虐待的人是你,可是關於你的傷痛到底有沒有事實上的成立,居然是要採取多數決的;而自戀者在向他人闡述受害經過時,並沒有經過同樣的檢驗標準。
諷刺的是他們往往才是那個加害者,卻堅決相信你才是有問題的一方。
舉個例子,你在開始察覺他們對關係的不當操縱之後,開始表現出抗拒和拒絕,這其實是正常人都具備的底線和權利,你本來就有權不接受一切對自己不利的對待,但自戀型人格者一向視目標人的底線為無物:先是引起你的反彈,再指控你不是個好人。
但凡他自尊又脆弱到扶不起來的時候,你只能是犧牲的那一個,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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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過無數次狠拆這種人面具的經驗,但不建議讀者貿然跟進
我並不是病態人格分析專業,正文是就書籍的讀後感整理出自身的一些實際經歷。
在於說,如果讀者深陷一段有毒關係卻無從判別起,內文要給的就是這些東西,以及並不特別鼓勵去跟這樣的人開撕,因為我相信過往的經驗已經使你相信:沒有任何道理說得通、他就是自己的道理,去拆下他的面具引爆怒火其實無疑是自找麻煩。
不一定要像我一樣總是採取快刀斬亂麻的策略,緩緩淡出、退出建立界線也是一法。
一方面呢,不建議讀者抱持認為這樣的人還有救、或是要拯救對方的心態,這也是被揭示為某種程度的自戀,而這話我其實是必須要附註的;理由在於每個人都應該要有能承擔起自己人生責任跟價值的能耐,並不存在說沒有誰就過不下去這種事。
他絕對沒有你所想的那樣重視你,畢竟能讀到這整篇都是他給你帶來的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