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說:「最失敗的宗教是基督教」,這句話會引起許多人的不安。從世俗的角度來看,耶穌被人戲弄、釘十字架、被羞辱,似乎證明這種信仰的「失敗」。表面上,基督教似乎建立在世人認知的失敗之上;然而,對敬虔的人而言,這種「失敗」才是基督教的起點。
今天的經文描述了耶穌如何被戲弄、被釘十字架、被羞辱。這一連串被視為失敗的過程,為我們帶來什麼信仰意義呢?
在馬可福音15:16-20 中,經文描述了兵丁如何戲弄耶穌:他們給耶穌披上紫色的袍子,戴上荊棘編成的冠冕,再用藤條打祂的頭,還向祂吐口水,並跪下嘲弄地說:「猶太人的王萬歲!」紫色袍子在舊約象徵王室或皇族,在希羅文化中則與王權和富有有關。
然而,這些原本代表尊榮與權威的象徵,如今卻成了諷刺的道具:象徵王室的冠冕換成了荊棘,權杖變成了鞭打耶穌頭部的藤條,原本該是尊敬的跪拜與稱頌,也化作了嘲笑與侮辱。這些戲弄的行為與真正君王應有的尊嚴形成強烈對比,充分顯示了兵丁對耶穌的嘲諷與輕視。
兵丁戲弄完耶穌之後,便帶著祂前往各各他(髑髏岡)。這個地方是羅馬政府處決犯人的刑場,位於進出耶路撒冷的必經之處,意在警示路過的百姓勿企圖反抗羅馬。前往各各他的途中,兵丁遇到剛從鄉下進城的西門,就強迫他為耶穌背十字架。
關於這位西門,聖經僅提及他是古利奈人,也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雖然現代的我們不清楚他的身分,但在馬可福音時代,聽眾或許對他並不陌生。無論西門是否是基督徒,他被迫背十字架的經歷,都象徵了基督徒應該與耶穌一同背十字架的教導。
到了各各他後,兵丁拿沒藥調製的酒給耶穌喝,這種酒具有麻醉功能,可能是為了減輕釘十字架時的痛苦。然而耶穌選擇不喝,表示祂甘願承受十字架的苦杯。雖然這個苦杯意味著極大的痛楚,耶穌仍堅持不減輕自己的痛苦,順服上帝的旨意。
大約在早上九點,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隨後,兵丁用抽籤的方式分耶穌的衣服。由於古代紡織業不如現代發達,衣服相當昂貴,屬於個人的重要財產。根據當時的慣例,執行死刑的兵丁有權拿取犯人的衣物,因此他們才分了耶穌的衣服。
耶穌被釘十字架時,罪狀牌上寫著「猶太人的王」。在馬可福音第15章中,這個稱呼出現了六次,其中一次改作「以色列的王」。作者馬可似乎刻意強調這個身份,藉此諷刺當時的人不真正認識耶穌。事實上,耶穌多次禁止污靈公開祂的真實身份;祂在山上改變形象後,嚴令門徒不可泄露;接受祭司長與彼拉多的審訊時,祂幾乎不發一言。
耶穌唯一明確承認「我是」的,便是自己是「那位該受稱頌的上帝的兒子」(可14:61-62)。整卷馬可福音都圍繞一個主題開展:「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是這樣開始的」(可1:1)。因此,罪狀牌上「猶太人的王」與耶穌真實身份「上帝的兒子」之間的落差,不僅顯得可笑,也凸顯了當時人們對祂真實身份的盲目。
然而,經文的諷刺尚未結束。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是兩個暴徒,分別在祂的左右邊。然而,西庇太的兒子雅各與約翰曾宣稱願與耶穌同飲苦杯,並要求祂讓他們坐在祂的左右(可10:35-40)。這樣的對比不僅反諷了當時看不清真相的人,也顯示門徒本身可能也有盲目的時候。
這讓我反思:現今的基督徒,是否也對基督的信仰存在盲目?是否對基督的認識仍然不足,因而難以真正領會十字架所賦予的生命意義?若我們不能明白十字架的意義,或許就會像那些辱罵耶穌的人一般。
經過十字架的人譏笑耶穌:
「哼,你這要拆毀聖殿、三天內把它重建起來的!現在從十字架上下來,救救自己吧!」(可15:29-30)
祭司長與經學教師也嘲諷道:
「他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基督,以色列的王啊,現在從十字架上下來,讓我們看看,我們就相信!」(可15:31-32)
雖然這兩群人是在諷刺耶穌,但他們的話卻反映了人性對「眼見為憑」和「成功」的渴望:期待能看見三天內重建聖殿的神蹟,也希望耶穌能夠從十字架上下來「成功地」救自己。為了回應這種社會與人性的需求,教會往往開始強調如何讓宣教被看見、如何讓福音事工績效最大化、如何實踐「成功」的策略或見證。
然而,當我們一味追求「可見」或「成功」時,往往就會誤解或忽略十字架最核心、最真實的意義。
畢德生牧師在《復活的操練》中指出:
「基督徒,不分古今中外,是世上惟一敬拜那位被釘十字架救主的群體;而這位救主在各種文化看來,都是被人拒絕、備受羞辱、一事無成的。」(《復活的操練》,畢德生(Eugene Peterson),屈貝琴、黃淑惠譯,台北:校園,2012,p113)
換言之,從世俗眼光來看,基督徒好像是世上唯一敬拜「失敗之神」的一群,而真正看見耶穌成功復活的門徒也寥寥無幾。也因此,「成功」與「被看見」並不是耶穌十字架的核心意涵,更不該成為教會所要追隨的目標。
因此,馬可福音15:16-32帶給我們兩個重要的信仰意義。
第一點是:基督教並非建立在權力之上,而是建立在自我犧牲之上。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在基督教的觀念裡,耶穌才是真正的君王,然而,與世俗的君王相比,祂的王權卻迥然不同。例如,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哲學家馬基維利(Niccolò Machiavelli, 1469-1527)在其名著《君王論》中,
主張君王必須擁有「恰到好處的殘忍」,才不必「時時握著劍」。(《人善被犬欺:如何得到尊重、畫下界線,贏得你應有的成功》,馬丁.維爾勒(Martin Wehrle),黃淑欣譯,出版社:究竟,2023,博客來電子書)
在世俗眼光中,君王要穩固其王位,往往需要「恰到好處的殘忍」,即便在極權國家或民主國家,也勢必透過權謀、手腕來維持地位,往往因此傷及他人的利益。於是,世俗王權的歷史充斥著算計、戰爭、權謀和勾心鬥角,不知多少人的血淚與屍骸鋪就了君王的榮耀。
然而,耶穌卻與此截然相反:祂自願受苦、無條件犧牲、以愛包容,甚至甘心成為「被踩踏」的那一位。從世俗角度來看,這種作為毫不符合「君王」的形象,反而像個任人欺壓的失敗者。因此,說祂是「上帝的兒子」在當時人看來幾乎是荒謬,因為祂既沒有彰顯一般人所想像的神性風範,也沒有任何顯赫功業,充其量只是一位曇花一現的思想家。
英國歷史學家湯姆.霍蘭(Tom Holland)在其著作中指出:
「神性只被保留給最偉大的勝利者、英雄和國王,其衡量標準是他們如何折磨敵人,而非自己受苦。」(《宗教統治(上+下:基督宗教如何塑造世界,一部橫跨兩千五百年的人類史)》,湯姆.霍蘭(Tom Holland),蔡怡佳、陳正熙、陳愷忻譯,台北:啟示,2022,p37)
換句話說,要成為「神」或被尊為神,往往取決於在歷史上能留名,且這個名聲是打下多少江山、戰勝多少敵人,而不在於是否甘願自我犧牲。比如,古埃及法老王被視為太陽神之子,中國君王被稱為「真龍天子」,羅馬皇帝也常自稱「神子」。然而,這些「神子」們從來不是自願受苦或犧牲自己的那一方;在世俗王權的眼中,受苦的反而永遠是平民百姓。
我們或許長期受到「真正的君王或神明絕不會受苦」的世俗觀念影響,因此很難接受「上帝的兒子耶穌要受苦」這件事。正如彼得和其他門徒一開始也排斥耶穌談及自己的受苦與死亡,甚至試圖阻止祂。
世俗君王利用十字架來恐嚇百姓、鞏固王權;但耶穌卻反轉了這種印象,將原本象徵恐嚇的十字架,轉化為盼望的記號。自此,十字架不再只是刑罰的工具,而成為彰顯盼望與救贖的象徵。
耶穌是一位受苦的君王,而不是世俗所推崇的「成功君王」。對基督徒而言,這一點意義重大,因為基督教的根基不在王權或榮耀之上,而是建立在犧牲之上。耶穌選擇承擔痛苦,為眾人帶來真正的生命。
同樣地,若沒有先輩的犧牲,我們無法享有今日的民主自由;若沒有過去信徒的付出,新港教會也不可能存在,讓我們能在此一同敬拜。可見,犧牲始終是基督教信仰中極為重要的觀念。
從個體的犧牲,可以成就一個團體;團體的犧牲,可以成就更大的群體;而群體的犧牲,則能推動整個社會的進步。社會的犧牲促成了如今的國家,也正是透過國家的持續付出,整個世界才能變得更加美好。
正因如此,耶穌才會說,你們為我這最微小的弟兄所做的,就是做在我身上(太25:40),並且教導門徒,誰要作大人物,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可10:43)。耶穌的許多教導,都在提醒我們要願意犧牲自己,去成就他人。
或許我們會感到自己渺小、影響力有限,但千萬別輕看自己的價值,因為上帝創造的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即使我們沒有世俗的名聲,只要肯在日常生活中幫助需要的人,就等於在實踐上帝的國度。如果沒有人願意付出,這世界只會愈來愈糟;但只要每個人都盡上一點心力,所有的微小奉獻累積起來,就能成為照亮這世界的一點光芒。
因此,馬可福音15:16-32 帶給我們的第二個信仰意義是:
基督徒不是只出一張嘴的酸民,而是願意強迫背起十字架的僕人。
作為基督徒,我們不能像那些嘲笑耶穌的人,或祭司長和經學教師,只會用言語攻擊,卻不願付出行動;我們的重要使命,正是學習西門一樣,背起耶穌的十字架。即使我們像西門一般,是「被迫」背起這份重擔,但這也正提醒我們:基督徒的身份,意味著願意擔當,並甘心走在十字架的道路上。
舉例來說,被推選為教會長執常讓人感覺「被迫服事」:因為擁有這個職務,就需要禮拜司會、參與服事、開會,甚至時時感受到會友的關注,看你是否盡心盡力、是否有奉獻。
其實,我們的生活中也存在許多「被迫」的情況,但這並不一定是壞事,往往是我們成長的契機。就像我在東部中會擔任幹部,起初也十分不情願,因為事務繁多。例如明天還要代表中會去台北殯儀館,參加李七郎牧師的告別禮拜。然而,我需要調整心態,將這視為學習的過程。
如果大家都不願意「背起十字架」,教會的服事要如何進行?中會的事工又要如何推動?因此,我們應該成為願意「強迫」自己背起耶穌十字架的基督徒,而不是只是抱怨自己做得太多,或批評別人沒有做到位。唯有如此,教會和中會的服事才能真正落實。
日本神學家北森嘉藏(Kazoh Kitamori)指出,跟隨基督意指
「藉由親身受苦來服事受苦的上帝」。(《冒險的上帝:20世紀12位偉大神學家與宗教哲學家之巡禮》,亨利.莫杜(Henry Mottu),朱雅芬譯,台南:南神出版,2020,p199)
換言之,成為基督徒的意涵,就是透過我們自身的苦難,去服事那位因愛世人而甘願受苦的上帝。正如西門與耶穌同負十字架一樣,我們也被召與耶穌同受苦、同背十字架。
那麼,耶穌所說的「背十字架」指的究竟是什麼?在羅馬時代,十字架是專為社會底層公民所設的刑罰,被釘十字架的人,通常是叛亂者與奴隸。(《對觀福音心理敘事研究》,曾思瀚,曾景恒譯,台北:校園,2021,p22)因此,耶穌呼召我們背的十字架,就是去服事那些弱勢、需要幫助的人。
簡言之,我們要扛起那些「至微小」群體的重擔,無論是教會或社會團體的需要。如果我們每個人都不願意背起這樣的十字架,教會的未來將令人憂心;若人人只顧自己,社會和國家的前途也將堪憂。願我們都能在上帝的力量之下,甘心接下這沉重卻意義深遠的擔子,一同建造上帝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