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很常被問到「為什麼當下不說」的問題
我並不想寫給對此抱有疑惑的人一番解釋,而專注於對人際時有顧慮的讀者。
我其實是認真的在覺得,會認為「我都不說」的人,這些人都沒有去思考過自己並沒有承擔事情真相與責任的能力;也就是說,我是很實在的清楚,自己遇到事情時是如何在表達我的意願、我的界線,以及評估當下的情景應不應該當眾不給人面子。
可是陷入爭執時這些人往往只記得對自己有利的局面,而選擇性忽略我的投入。
為什麼當下不說的可能性很多,有時候是事後才覺得我好像被冒犯,有時候是處於言表但當下處於對對方有利的局面,更有的時候是別人利用自己的尚無話語能力之時,做出相當失格的舉措,然後被反殺的時機到來卻像個膽小鬼一樣畏畏縮縮。
那個假的預言家就是狼啊,這集要把他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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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篇幅想表示的是自我檢視的這一塊,是不是每一次都是很盡力的。
做為高敏者多年這件事它其實很重要,我已經很久不會把自己居於一個受害者地位,只是痴痴的等著我認為德行有虧的人上門致歉;畢竟這當中存在一項事實是,再怎麼被情緒沖昏頭也需要用力的記得:
這個標的人物如果真有禮儀上的疏失,就無法主動要求他還保有正常人的禮節。
而盡力是,在我即使沒辦法把自己的意思,正確的傳達讓對方也完全理解的情況下,我是不是已經盡我所能的溝通完,但並不因自己的盡力而強求對方跟的上自己的頻率;就是換言之我很清楚當下自己的能力已經發揮的很極致,剩下的一切隨緣的態度。
在我有多清楚自己做了誠意能做的評估和舉措,就可以輕易辨識誰在無理取鬧。
然後是一項本人覺得非常重要的建議:面對自戀型人格者,無需陷入自證情節。
自戀型人格者以話劇式表演行為惡名昭彰於人間,但即便是要講究法律,誰提出的有罪就是誰應該舉證,因此當你十分確定自己「盡力」而並非講究必須事事完美的舉措,陷入爭執的時候,你割血割肉般證明自己的誠心並不是要務。
一個傾盡畢生只為了將生活建構在謊言上的人,真誠從來就是他們最鄙視的東西。
你可能很不完美,確實,遇到問題的當下我沒有說,但可以追究的是過往當自己要表達意見的時候對方在幹什麼、說了什麼,即使當下的我還沒來的及準備為自己的底線表達需求,我的顧慮、我的體貼、權益受侵犯的這一切都真實存在過。
你沒有瘋,活在謊言的那人才是真實的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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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特別覺得身邊的自戀型人格者一個比一個猖狂
這些人的陰謀詭計之所以能時常得逞,都來自於人的情商與求全的可塑性。
權威者如何可以不費成本策動你,就是當你把對方應該思考的題目內化到覺得自己應該盡一份責任的時候;人會去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是美德,但這樣子的人際彈性它是我們用失敗、經驗過的人際教訓得來的碩果,卻逼的你不斷為一些恐懼而調整。
而這事我必須看清關於自己的訊息在於:不該是他來替我表述我身而為人的價值。
我曾經很震撼的發現:我這麼的對自己有所要求、盡善盡美居然是一直埋藏在為自己好的假象下,實則是在供應著一些特定的人;更甚會因為你的覺察,不安全感發作就預先表面對你很好,但其實是下套,都只是為有天他可以指證你是個王八蛋在鋪路。
你不能太真誠,這樣他就沒東西可以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