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2025/3/19(勞動部最新解釋令)勞動條2字第1140147665號
🔍 重點來了:15-18歲的青少年就業,有這些情況可以「免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適用對象:15歲以上未滿18歲的青少年✅ 原則:受僱工作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例外:以下情況可「免附」👇
🔹 法定代理人已經死亡
🔹 法定代理人失聯 / 失蹤
🔹 法定代理人入獄
🔹 與法定代理人關係衝突
🔹 法定代理人是性侵加害人
🔹 其他不適合行使代理權的情形
📄 只要有地方社政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雇主就可不需再附法代同意書!
📎 ※社政機關會依據官方「範本」出具證明,保障青少年也能安全合法就業!
📢 為什麼重要?
這項規定是為了讓處於困境中的青少年,能夠有工作權保障,不用因為家庭狀況被迫失去工作機會,同時也避免雇主違法風險。
📣 雇主也要注意:不是隨便就免附,要有正式證明文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