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十章記錄第八與第九災──蝗災與黑暗之災。神對法老的忍耐即將畫下句點,但祂仍藉著災前預警與災後對話,讓人有悔改的餘地。本章重點轉向人的心如何回應神的作為──不只是眼前的應急反應,而是有沒有真正認識神、選擇順服。神審判的目的不是摧毀,而是呼喚人悔改;但若人一再抗拒,祂也會尊重那剛硬的選擇,直到結果臨到。
一、第八災:神的審判突破人的控制(出10:1–20) 神對摩西說:「我使(法老)心剛硬……為要在他身上顯我的神蹟,並要叫你將我向埃及所做的事傳於你子孫耳中……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出10:1–2) 這災的目的是雙重的:向法老顯明神蹟,並讓以色列後代世世代代記得神的作為。蝗蟲大軍將吞吃一切綠物,成為前所未有的毀滅(出10:5–6)。 法老的臣僕勸諫他:「這人為我們的網羅到幾時呢?容他們去罷……」(出10:7)這顯示神的作為已動搖埃及高層,但法老仍堅持控制信仰方式,只肯讓壯丁去(出10:10–11),摩西不接受妥協。神便降蝗災,「全地昏暗……埃及遍地的菜蔬和樹上的果子都沒有剩下。」(出10:15) 法老急忙求摩西,承認「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神,又得罪了你們」(出10:16),但災一止息,「他就硬著心,不容以色列人去」(出10:20)。 屬靈反思是:神的審判逐步揭露人的剛硬──不是不知神的能力,而是拒絕祂的主權。人可以承認罪、求憐憫,但若沒有悔改的行動,這些話只是自保的手段。信徒要警醒:悔改不是災中喊救命,而是在災後仍選擇聽命。
二、第九災:黑暗遮蓋,分界分明(出10:21–29) 神未再給警告,直接命摩西伸杖,黑暗就臨到全埃及三天之久,「人不能相見,誰也不敢起來離開本處」(出10:23)。這是與前災不同的靜態審判──不是毀壞,而是隔絕。神以無形方式擊打人的感官與心理,整個國家陷入癱瘓。但「以色列人家中都有亮光」,神的分別再次明確顯現。 法老再次讓步,願意放百姓和婦人孩子去,但要留下牲畜(出10:24)。摩西回應:「連一蹄也不可留下……我們不知道用什麼事奉耶和華,直到到了那裡。」(出10:26) 這是摩西全然順服的立場──對於神的呼召與敬拜,他不容妥協;事奉神必須全人、全家、全物獻上,沒有保留。 法老大怒,說:「你去罷!當心,不要再見我的面……你見我面那日必死!」(出10:28)摩西冷靜回答:「你說得好,我必不再見你的面了。」(出10:29) 屬靈反思是:黑暗不只臨到身外,更是心裡的寫照。法老已多次見證神蹟,卻仍堅持自己定義事奉與自由的範圍,最終走向屬靈的盲目與隔絕。信徒當自省:我們是否也在與神「談條件」?敬拜不能選擇性執行,事奉不是在能力範圍內才願意交出,而是在信心中將一切交託。三、神的審判是為了建立敬畏與見證(出10:1–2, 10:27) 整章的起首和結尾形成對比:神說祂讓這些事發生,是為了讓人「將我向埃及所做的事傳於你子孫耳中」,使以色列「知道我是耶和華」(出10:2);但法老「不肯容他們去」,因「耶和華使他的心剛硬」(出10:27)。 神一方面讓人經歷大能,一方面讓人選擇回應。埃及與以色列將因此有兩種結果──一方陷於毀滅,一方進入記念與敬拜。 屬靈反思是:每一次神的審判與管教,都是信心的交叉點。人在壓力中是否願意降服、在混亂中是否仍持信,決定我們是否成為祂榮耀的見證者。神讓我們經歷風暴,並非要讓我們懼怕,而是要我們記住祂的作為,教導下一代:這不是偶然,是耶和華的手。
敬拜,不容妥協 《出埃及記》第十章凸顯一個核心議題:神不是只要百姓離開埃及,更是要他們「去事奉我」(出10:3)。敬拜與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屬靈真理。法老三次妥協──只讓壯丁去,只讓人去但留牲畜,甚至試圖控制敬拜的地點與方式──都是現代信仰生活的縮影:只付出部分、只走到自己能掌握的範圍、不願全人全家全心歸主。 摩西的堅持給我們立下一個榜樣──事奉神不是討價還價,而是全然回應呼召。真正的自由,是為了敬拜而得的自由;真正的事奉,是在沒有後路中獻上一切。 願我們在光明與黑暗、順服與剛硬之間,選擇神的道路,堅持到底,不留下「一蹄」,不留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