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說要教孩子「同理」時,
請問,你和孩子真的有先站在一個平等互相的位置上嗎?
小孩是在學「同理」?還是在學害怕被處罰?
有段時間,小兒子被安排去上「同理心課程」——
那是一堂由輔導老師專門為「比較特殊」的孩子設計的課。
表面上是教同理,實際上只是用遊戲包裝的紀律訓練。
只要不配合遊戲規則,就罰站,
從10分鐘站到20分鐘,站不夠,還會延到隔天午休時間繼續站。
讓我震驚的是,這是一間新北市的大學校,
老師還是輔導室的。
我問小孩:「你還想繼續上這個『同理心課程』嗎?」
原本以為是遊戲時間的他,終於垮下來,
承認其實很不想去。
我又問他:「那你為什麼不在發現不對的時候拒絕呢?」
他說:
「一來覺得遊戲好玩,二來以為大人都希望小孩學同理。我以為你也跟班導一樣,希望我參加……我不知道,原來可以不去的。」
孩子不知道,原來是可以有選擇的
後來,遇到另一個同班同學——
也有去上那堂「同理課」。
同學問我:「為什麼他沒去上課?」
我回答:「因為他自己選擇不去的。」
這個問題,同學反覆問我好幾次。
但我知道,他問的不是那個孩子為什麼沒去。他真正想問的,是——
「為什麼他可以不去?」
傳統教育,沒有選擇,也沒有互相
因為在傳統教育裡,我們教的是「行為的樣子」:
你該怎麼做、你不能做什麼。
但我們從沒教他們去想「為什麼」,
也從沒告訴他們:你有選擇的權利。
沒有選擇的教育,是單向的輸出,
沒有「互相」的空間,也沒有「同理」真正該有的樣子。
試想一下:
我們要孩子學會同理,可我們的教育裡,有給過他們「選擇」和「思考」的機會嗎?
當一個孩子,從小只能被動接受規則、用「害怕」記住行為,
他學到的其實不是同理,而是服從。
那我們到底希望他「同理」什麼呢?
對我來說,互相的根本,是站在一個平等的位置上——
能看到自己,也能看到別人;能權衡自己,也能權衡別人。
這是一種可以套用在所有關係中的原則。
所以我決定,用自己當了兩個孩子的媽才學會的方式,帶孩子去認識什麼是真正的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