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濫訴問題嚴重,最近成為教育類新聞的熱門話題,連教育部長鄭英耀都出來說話了。
但危險的親師關係,可能反映出父母對子女教養的無心和無力。
或許,濫訴的家長不想承認的是:「與其浪費時間心力把子女教到會,不如直接要求老師做自己該教孩子的事。孩子教不會、闖了禍,那就是老師的責任!」

在我分享接下來的案例之前,請先想想這個情境:
兩個國中的男孩放學時在校門口推擠打鬧,其中一人不慎踩到路過行人的腳背,導致他瘀青受傷。行人就診後,要求孩子的父母賠償醫療費用。看到這裡,除非賠償金額太超過,否則應該不會有人認為行人要求賠償不合理吧?畢竟過失致人受傷,有錯在先,行人沒有報警處理已經算不錯了。
然而,如果情境中的「行人」換成「老師」的話,事情就沒那麼單純了……
最近在一個教育社團中看到一位家長的討拍貼文,大意是說他國三的兒子下課和同學打鬧,不小心踩到班導的腳背,使她的腳背瘀青。事後,班導私下要求家長賠償。
貼文中沒有說明賠償金額多少,但顯然不是太誇張的數字,不然家長肯定緊咬這一點批評老師。他在意的是:
孩子又不是故意的,老師因為這樣就向家長要賠償,有道理嗎?
奇怪的是,孩子踩傷路人,家長賠償他是理所當然,為什麼踩傷老師,老師要求賠償卻受到質疑,應該要自己吞下去?
在這位家長回覆網友的留言中,還有很關鍵的一句話:
「我是大人,該道歉的我都有,小孩則一言難盡……」
可見,孩子即使是在事發後,家長都已經向老師道歉了,他還是沒有誠心道歉,家長只能以「一言難盡」來含糊帶過。
既然事後都沒有誠心道歉了,可以推測:在事發當下,這個孩子也許根本不把弄傷老師當一回事,沒有一絲歉意。
老師會不會是見到孩子的這種態度,才決定不原諒,打算向家長索賠的?
話說回來,孩子的這種態度是誰教的?答案很明顯,八成是這位家長!自己的兒子致人受傷,卻連一點賠償都要計較,把老師看成比路人還不如。
那麼,孩子把家長對老師的態度看在眼裡,當然也是有樣學樣,不認為有尊重老師的必要。
賠償事小,教養事大。這位家長與其質疑老師討賠償的行為,還不如反省孩子為什麼會在不應該打鬧的場合打鬧?為什麼犯了錯卻不願意誠心道歉?
這兩點,都是家庭教育的範疇,不是老師該教的;孩子犯了錯,也不是老師該承擔的。
他該警覺的是:孩子在學校,有老師幫父母承擔沒教好孩子的後果;孩子出了社會,惹出更大的麻煩,誰幫他承擔這個後果?
雖然我不是學校老師,但在補教界,也見過不少這樣的家長--
幾年前,有一位同仁在課堂上把一個女孩安排到一個座位,卻沒有注意到那張桌子的桌腳不穩。
下課前幾分鐘,女孩的爸爸來接她,在教室門口見到她的桌子搖來晃去,心生不滿。然而,他並沒有等同仁下課後直接跟他反映,而是拿起手機錄影,並將影片傳給主任,還上傳到某社團公審。
同仁直到看到網路上的影片時,還一頭霧水……
在這起事件中,同仁固然有錯,但這位爸爸本來必須教會女兒的是:遇到問題,要懂得自己尋求協助,不能等待別人幫妳。畢竟她已經高年級,不是小小孩,將來在校園內或校園外遭遇到任何狀況,爸爸不一定能夠在她身旁及時為她撐腰。
可怕的是,當孩子失去求助的能力,遇到比桌子搖晃更嚴重的事情時,她很有可能默默地忍受、被動地等待救援,讓事態惡化到難以挽回的局面。
此外,網路上還有老師抱怨,諸如喝水、吃藥、上廁所……等等瑣事,都會有家長要求老師叮嚀孩子做,把自己的教養職責甩鍋給老師。
老師沒做到,家長就投訴!
如此一來,受害最深的是誰?
抱歉,不是老師,而是--擺爛的親子關係,以及喪失處理問題能力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