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在台灣的某公司工作,公司提供加班申請。
與多數提供加班費的企業類似,他的公司給予員工兩個選擇:
一是直接換成加班費,直接以勞基法的倍數計算時薪,下個月匯入薪資戶口;
另一個選擇是換成加班補休,在期限內可以休假用掉(通常過期了也會轉成加班費匯入戶口)。
我的朋友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加班補休。
我想了想,跟他說:你這樣也太不划算了吧?
他沒有很聽懂我的意思。
我開始慢慢分析給他聽。

癥結點一:若要請假(假設特休用完了),你真的需要加班補休假嗎?
當你加班後,你正在思考是否該換取加班補休,為半年後的假期準備。
若你選擇加班費,但未來請事假要扣錢,金錢方面一進一出。
若你選擇加班補休,未來請假雖不需額外扣錢,但你卻放棄了領加班費的權利。為什麼你選擇加班假呢?
有些人會說,他們的老闆不給員工請事假。
對於以上的狀況,那就真的沒辦法了,不適用我接下來想要闡述的狀況。
我想要說明的是,是對於老闆來說,有私事請假就是請假,而事假跟加班假對老闆來說,沒什麼實質影響的狀況。
那麼在這個狀況下,你的加班時數該申請為補休嗎?
若是請事假,有沒有可能比使用加班補休,在金錢方面更加划算呢?
癥結點二:怎麼理解事假跟加班補休的金錢價值
我們先來談談事假。我朋友的公司是以每個月30天計算時薪。
假設我朋友的月薪為台幣30,000元,那麼,他的日薪就是30,000 / 30 = 1,000元。
一般公司的事假,都是以全額扣薪的方式處理。
也就是說,他請一天事假,會被扣薪1,000元。
那麼我們接下來看看加班時數的部分。
在台灣,一日工作8小時之後,接下來的2小時,加班費是以費率1.33倍計算。
假設我朋友這個月總共加了8小時班(也就是一天),都是1.33倍費率,他能拿到的加班費,相當於他的日薪1,000 x 1.33 = 1,330元。
然而,如果他選擇了將這8小時換成加班補休,通常也只能換成8小時(一天)的補休。
然而,我們剛剛計算過,一天的事假,價值是1,000元。
你發現了嗎?
若你將加班費換成補休,並請了假,你其實少拿了1,330元。
然而,你若請事假,會先扣薪水是1,000元。與此同時,你仍可以拿1,330元。
也就是說,在你將加班費換成加班補休的同時,你直接損失了1,330 - 1,000 = 330元。
癥結點三:你失去的不僅僅是絕對金額,還有金額的時間價值
除了白白少拿了330元,你還失去了先拿到錢,可以使用這筆錢投資和消費的價值。
舉例來說,你放棄了拿加班費,而換成加班補休。
而你在半年後,才請掉了加班假。
然而,假設你先拿加班費1,330元,投資半年回報率為2%的產品。
半年後,你的1,330元,可以增長為大概1,357元(1,330 x 1.02)。
此時,你請掉一天事假,價值1,000元。
淨收益其實是1,357 - 1,000 = 357元。
也就是說,除了330元加班費的損失,你甚至損失了27元的投資收益。
結論
以上的計算,很清楚地說明了在金錢價值上,選加班費可能更划算。
但你仍要依公司制度與個人假期需求做判斷。
實務上,在你做決定之前,我有以下幾個小建議:
- 先了解你的公司請假文化:正如前所述,你的公司必須對於請事假或是請加班補休這兩者沒有偏見。若是公司不讓你請事假,那本篇從金錢價值分析的結論不適用;
- 了解公司的事假扣薪方式與加班費計算:你應該了解公司的事假扣薪金額計算,並對照本篇的邏輯,評估拿加班費是否合理。若是事假與加班費有其他算法(例如,時薪計算的基準不同--雖然我覺得這應該不合法XD),還是需要詳細計算才知道。
- 事假天數有上限:例如,我朋友的公司只提供14天事假,若你需要更多假期,且事假根本不夠用的話,本篇的做法自然也沒意義了。
最後,希望大家不用加班的太辛苦。而就算要加班,我們也得確保,我們能夠得到最大的利益,讓自己的辛苦沒有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