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資治通鑑》5
為什麼中古歐洲,會有以「決鬥」決定官司輸贏的做法呢?
老衲以前看美劇《權力遊戲》
或者是小說《冰與火之歌》的時候
對於一個場景始終想不明白
為什麼中古時期的歐洲
會有以讓控告方、與被吿方直接決鬥
來判決官司輸贏的傳統呢?
這種方式叫做「審判性決鬥」
英文叫做 Judicial Duel
或 Trial by Combat
最近在讀《資治通鑑》
終於想明白了這個問題
戰國七雄之一的魏國開國君主魏文侯
手下有個大將叫做李克
李克在做地方官時
下了一道命令
曰:凡是打不清楚的官司
一律讓當事人之間
「比試射箭」定輸贏
此令一出
當地人無論男女老幼
紛紛勤練射箭
人人最後都成了百步穿楊的神箭手
後來在魏國與秦國的交戰中
只有李克帶領的地方集團軍
很輕易地取得勝利
中古時期的歐洲日耳曼部族
向來有以決鬥單挑解決爭端的習俗
可能是因為各族領袖
都想要強化自己的部族武力
而延伸下來的風俗
就讓中古時期的歐洲產生審判性決鬥的律法
許多想不透答案的問題
其實多讀書就能理解
讀書怎麼會沒有用呢?
最後忽然想到:
古人以決鬥、射箭來解決爭端
那麼,現代人呢?
現代人除了喜歡花大錢請律師細摳法律條文之外
一般來說,
對於那些講不清楚的爭論
大概就是用「情緒勒索」?
還是孩子
看我面子
朋友一場
換位思考
為了你好
人都死了
吃虧是福
將心比心
沒有惡意
開玩笑的
才剛畢業
習慣就好
他喝多了
他是長輩
退一步講
曾經愛過
想開一點
來都來了
你還年輕
聽我一句
…………
現代人射箭不會,打架不行
取而代之的
恐怕就是上述這些情緒勒索的金句運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