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策到科技:共建全球數位氣候治理體系
一、前言:從碳會計到數位治理的新時代
自《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生效以來,全球氣候治理的核心已從「碳排放會計」轉向「數據化、可驗證的治理體系」。
協定第 6 條明確要求各國建立 可測量、可報告、可驗證(MRV) 的減量成果管理系統,並維護一個 國家登錄系統(National Registry, NR),以便與他國進行減量成果轉移(ITMO)。
從 2021 年至 2025 年間,這項任務在 UNFCCC 框架下快速演變為一項 全球數位轉型議程(Digitalization Agenda)。政府、科技企業、金融機構與學術界共同推動建立一個「可信任的數位骨幹(Digital Backbone)」, 支撐全球碳市場、國家承諾與環境誠信。
二、UNFCCC 架構下的制度推動力

UNFCCC 與世界銀行共同奠定的技術基礎,使「ICT → dMRV → NR → CAD Trust」成為全球公認的數位治理路徑。
三、全球數位氣候治理的四層架構
(一)ICT 技術基礎層
以科技為治理底座:
- 物聯網(IoT):即時收集能源與排放數據;
- 人工智慧(AI):自動化比對與異常偵測;
- 無人機(UAV)與遙感 / GIS / GPS:用於土地利用與森林監測;
- 大數據與雲端平台:整合跨部門資料;
- 數位孿生(Digital Twin):動態模擬排放與吸收變化;
- 資安(Cybersecurity)與數位身分(Digital ID):確保資料真實性與主權安全。
這一層構成 MRV 數據自動化與治理透明化的基礎設施。
(二)營運層:dMRV 平台
dMRV(數位化測量、報告與驗證) 是連接企業端(OGI、EMS)與政府端(NR)的「數據中樞」。
其主要功能包括:
- 自動化測量與報告;
- AI 驗證與品質控制(QA/QC);
- 將減量成果(Mitigation Outcome)轉化為可追溯的「數位憑證(Token)」;
- 與 NR 串接 API,實現自動登錄與審核。
dMRV 是政策、金融與科技交會的核心節點。
(三)制度層:國家登錄系統(NR)
國家登錄系統是各國「主權帳本」,
負責統整並登錄所有經驗證的減量成果(MO/ITMO), 確保其不重複計算、可追蹤且具法律效力。
其結構可表達為:
資安 + 資料中心(IDC)+ 網路基礎 + 數位金融化(Token 化)+ dMRV 平台 = NR
NR 使各國可維持透明、安全、可互通的氣候責任帳本,
是國際合規市場的入場門檻。
(四)全球層:跨國帳本串接
各國 NR 透過 API 與以下系統互聯:
- CAD Trust(由世界銀行、IMF、PwC 組成)
- UNFCCC Article 6 Database
- Climate Warehouse(全球碳總帳)
最終形成全球「氣候責任總帳(Global Climate Accountability Ledger)」,
確保每一公噸 CO₂ 減量成果都能唯一、可追溯、不可重複計算。
四、主要國家與區域發展概況
(一)整體概述
在《巴黎協定》第六條的推動下,
全球碳市場正由「專案導向」轉型為「制度導向與資料治理導向」。
其中,亞太地區的國家(印尼、泰國、新加坡、日本、韓國) 已逐步建立起以 dMRV(數位化測量、報告與驗證) 與 NR(國家登錄系統) 為核心的數位氣候治理體系。
這些國家雖在發展階段、能源結構與政治體制上各不相同,
但共通目標明確:
以 ICT 為底層支撐,以 dMRV 為治理中樞,以 NR 為主權帳本,
最終與 CAD Trust / Climate Warehouse 接軌,形成全球氣候資料總帳。
依發展階段可區分為三類:

(二)主要國家發展情況
1. 印尼(Indonesia)
- 系統名稱: SRN-PPI(國家登錄系統)/SRUK (碳信用註冊系統)
- 現況(2025): 已正式上線。
- 主要特徵:
- 結合 AI、IoT 與衛星遙測進行森林與泥炭地監測。
- 成為亞洲首個以 API 串接 CAD Trust 的南方國家。
- 確立「主權帳本化」與「國家對國際帳」的一致性。
2. 泰國(Thailand)
- 系統名稱: Digital T-VER/National Registry(由 TGO 建置)
- 現況(2025): 測試階段。
- 主要特徵:
- dMRV 試點專案啟動,導入 IoT、AI、區塊鏈技術。
- 將於 2025 納入《氣候變遷法》,成為法律依據。
- 預計 2026 年正式與 CAD Trust 串接,
完成「自願市場 → 主權帳本 → 國際互認」三階段轉型。
3. 新加坡(Singapore)
- 系統名稱: Carbon Pricing Act Registry(CPAR)
- 現況(2025): 已啟用。
- 主要特徵:
- 全球首批加入 CAD Trust Node 的國家之一。
- 建立「碳信用 Token 化」制度,將減量成果轉為可追溯數位資產。
- 結合金融監理鏈(由 MAS 主導),以「資料金融化」驅動治理。
- 成為亞太區域「數位金融型氣候治理模式」的代表。
4. 日本(Japan)
- 系統名稱: JCM Registry(Joint Crediting Mechanism)
- 現況(2025): 穩定運作中。
- 主要特徵:
- 導入 Digital MRV 平台,結合 AI、Blockchain、Digital Twin 模擬。
- 已與 17 個國家簽署 ITMO 合作協議,為全球最多。
- 參與 CAD Trust 試點計畫,提供跨國追蹤資料標準。
- 以「治理完整性(Governance Integrity)」為數位化主軸。
5. 韓國(South Korea)
- 系統名稱: K-ETS Registry + Carbon Data Hub
- 現況(2025): 試行中。
- 主要特徵:
- 以 ETS 為基礎,建立全國性碳資料中心。
- 結合 AI + GIS,實現排放與交易的即時追蹤。
- 正與 CAD Trust 進行資料對接試驗。
- 代表「從交易市場轉向數據監理」的制度模式。
6. 歐盟(European Union)
- 系統名稱: Union Registry / ETS
- 現況(2025): 成熟體系。
- 主要特徵:
- 導入 AI 報告與 CBAM(碳邊境調整)資料整合機制。
- 正規劃與 CAD Trust 互通,
以確保歐洲 ETS 與國際 ITMO 資料一致。 - 為全球最完整的合規市場與「北方數據節點」。
7. 哥斯大黎加、智利、迦納等新興國家
- 系統名稱: 國家 MRV 平台(由世界銀行 PMI 支援)
- 現況(2025): 試點階段。
- 主要特徵:
- 採用世界銀行提供的 dMRV 模組與 API 架構。
- 正發展「分散式登錄節點(Distributed Registry Nodes)」。
- 為南方國家建立可模仿的技術與治理範例。

(三)整體觀察與分析
- 從碳交易轉向資料治理
各國不再以「碳信用市場」為最終目標,而是以「資料完整性」作為政策核心。 - 環境完整性升級為數據完整性
dMRV 系統正逐步取代傳統人工盤查,成為氣候資料唯一可信來源。 - 主權帳本化成為新共識
所有減量成果必須登錄於 NR,確保與 NDC 對應。 - 國際互通標準化
各國開始採用 CAD Trust API 與 JSON-LD 格式,以達資料互認。 - 亞太區成為全球試驗核心
五國(印尼、泰國、新加坡、日本、韓國)形成 「南北互通、技術協作、政策共識」的數位氣候治理帶。
(四)總結與觀點
綜觀全球發展,印尼與泰國代表「南方主權型治理」;
日本與韓國展現「制度成熟型整合」; 新加坡則以「數位金融化」創造跨國影響力; 歐盟與拉美國家提供了政策與技術雙重參照。
這些制度共同構成了 《巴黎協定》第六條數位化治理生態鏈,
其方向清晰明確:
「從碳市場邁向數據治理;
從排放帳本邁向全球氣候總帳; 從政策合規邁向主權誠信(Sovereign Integrity)。」
五、產業界的參與與創新
(一)整體概述
隨著《巴黎協定》第六條與「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 GST)」機制啟動,
產業界與科技企業 不再只是碳市場的使用者,
而是氣候治理基礎建設的共同開發者。
過去,國際氣候行動主要由政府與多邊機構主導;
如今,企業憑藉 AI、雲端、區塊鏈與金融科技能力, 開始在 dMRV(數位化測量、報告與驗證)、NR(國家登錄系統)、
以及 CAD Trust(氣候資料信任平台) 等領域發揮關鍵影響力。
這些產業行動顯示:
氣候治理的競爭,不再是排放量的多寡,而是資料治理能力的高低。
(二)主要機構與創新方向
1. Microsoft(微軟)
(1) 主要貢獻
a. 於 2024 年正式向 UNFCCC 提交技術文件,提出「氣候市場數位骨幹(Digital Backbone for Climate Markets)」概念。
b. 結合 IoT + AI + Cloud MRV + Token 化 NR 架構,
提出跨國碳資料鏈(Cross-border Carbon Data Chain)模型。 c. 以 Azure 平台為基礎,建置「碳數據雲端架構(Cloud MRV Framework)」,
提供各國政府試點使用。
(2) 對應 UNFCCC 項目
a. 該技術文件已於 COP29 / SBSTA(附屬科技諮詢機構) 會議中被引用。
b. 納入 UNFCCC「國際氣候資料互通(Interoperability for Climate Data)」參考案例。
(3) 政策意涵
微軟首次明確將「主權資料基礎設施(Sovereign Data Infrastructure)」概念
導入氣候治理領域,成為科技與政策融合的指標性案例。
2. Google Cloud / AI for Sustainability
(1) 主要貢獻
a. 以「AI for Sustainability」架構推動 AI 模型訓練 + Digital Twin(數位孿生) 應用,模擬氣候變化、土地利用與能源排放。 b. 建立開放資料接口,支援各國 dMRV 與碳資料整合。
(2) 對應 UNFCCC 項目
a. 為 CAD Trust 技術協作成員,參與資料格式與 API 標準設計。
(3) 政策意涵
Google 的參與使得「環境完整性=資料完整性」的理念具體化,開啟 AI 驅動氣候治理的新模式。
3. IBM / Hyperledger Foundation
(1) 主要貢獻
a. 共同開發「區塊鏈登錄互通標準(Interoperable Ledger Standard)」。
b. 推出開源框架,讓各國主權帳本(NR)可透過 API 交換碳數據。
(2) 對應 UNFCCC 項目
a. 該框架被世界銀行 PMI(Partnership for Market Implementation) 採納,用於國家級 dMRV 與 NR 試點專案。
(3) 政策意涵
IBM 以開源協作的方式確保氣候資料「防竄改(Tamper-proof)」與「可稽核(Auditable)」,為全球氣候資料建立技術信任基礎。
4. PwC / IMF / World Bank Consortium
(1) 主要貢獻
a. 組成「氣候資料治理聯盟(Climate Data Governance Consortium)」。
b. 推動 CAD Trust 與 API 標準化,確保各國 NR 資料可互通。
c. 制定「稽核可追溯鏈(Audit Traceability Chain)」標準,用於跨國減量成果的金融稽核。
(2) 對應 UNFCCC 項目 : 為 UNFCCC 官方試驗夥伴,參與 Sovereign Node Pilot(主權節點測試)。
(3) 政策意涵 : 代表金融與會計體系正式介入氣候資料治理, 確立「碳資料=會計資料」的新國際準則。
5. IETA / ICVCM / Verra / Gold Standard
(1) 主要貢獻
a. 共同制定「自願市場數位化完整性路徑(Digital VCM Integrity Pathway)」。
b. 推動 VCC(自願碳信用)轉型為 CCC(合規碳信用)。 c. 建立跨平台信用追蹤編碼與自動註銷機制。
(2) 對應 UNFCCC 項目 : 協助 UNFCCC 與各國 NDC 建立「自願市場過渡路徑(Transition Mechanism)」。
(3) 政策意涵 : 顯示產業界已從「自願抵換」走向「主權承認」, 實現自願市場與國際制度的接軌。

(三)整體觀察
- 科技企業正成為國家級氣候系統的設計者 : 微軟、Google、IBM 的技術框架已被多國納入政府試點。
- 金融體系進入氣候資料治理核心 : PwC、IMF 與世界銀行建立「資料即會計」的新治理觀。
- 開源協作確保資料透明與信任 : Hyperledger 架構讓 NR 與 CAD Trust 的對接更具可審核性。
- 自願市場制度化、數位化 : IETA 與 ICVCM 將企業自願行動轉為合規市場的一部分。
(四)全球氣候治理的重心,正在從「碳信用」轉向「資料信任」。
企業不再只是排放方或購買者, 而是提供 治理技術(Governance Tech) 與 數據基礎設施(Data Infrastructure) 的核心力量。
政府制定政策 → 企業建構系統 → 國際機構確立信任。
這是未來數位氣候治理的三角架構,
也是台灣 ICT 與產業界應該介入的戰略新方向。
六、學術界與研究機構角色
(一)整體概述
在全球邁向數位化氣候治理的過程中,
學術與研究機構 不僅是理論研究的提供者,
更是 制度設計與技術驗證的重要橋樑。
近年來,UNFCCC 與世界銀行、ICVCM 等國際組織
陸續與多所頂尖大學及研究單位合作, 共同開發 dMRV(數位化測量、報告與驗證)、
AI 驅動的碳資料完整性模型以及 區域性 MRV 平台與金融化研究。
這些合作顯示,氣候治理正從「政府主導」走向「學術—產業—政策共創」的新階段,
而各地研究機構也逐漸形成全球氣候資料治理的知識網絡。
(二)主要學術機構與研究方向
1. MIT / Harvard Data Lab
(1) 研究主題
a. 發展「氣候數位孿生(Climate Digital Twin)」模型,將氣候模擬與實際 MRV 數據整合。
b. 建立 MRV 數據完整性模型(Data Integrity Model for MRV Systems),提出可用於 AI 驗證與數據自動比對的演算法。
(2) 合作領域
a. 參與 UNFCCC「Digital MRV Sandbox」計畫。
b. 提供技術架構建議給世界銀行「Climate Warehouse」。
(3) 政策意涵 : 該團隊的研究已被認為是「氣候治理數據模型化」的基礎, 推動「科學方法 → 數據算法 → 政策應用」的轉換鏈。
2. Oxford SSEE(Smith School of Enterprise and the Environment)
(1) 研究主題
a. 主導撰寫《碳資料完整性標準白皮書(2024 White Paper on Carbon Data Integrity Standards)》。
b. 建立一套碳資料驗證與會計對應模型, 將「TACCC 原則」轉化為實際的資料審核規範。
(2) 合作領域 : 參與 ICVCM 與 IETA 的完整性標準諮詢工作。 b. 為歐盟 ETS 與英國 NDC 核算提供政策顧問支持。
(3) 政策意涵 : 牛津的研究是全球首份將「完整性(Integrity)」制度化的技術標準, 被視為巴黎協定資料治理的理論基石。
3. 東京大學 / NEDO(日本新能源產業技術綜合開發機構)
(1) 研究主題 : 建構「亞洲區 AI + 遙測 MRV 平台」,用於監測森林碳匯與能源排放。 b. 與 METI(日本經產省)共同開發 JCM Digital MRV 測試系統。
(2) 合作領域 : 參與亞洲開發銀行(ADB)支持的「Asian Carbon Data Hub」。 b. 成為 CAD Trust 在亞太區的技術顧問夥伴。
(3) 政策意涵 : 東京大學與 NEDO 的合作代表日本以「科技整合」支持區域治理, 打造跨國 MRV 技術合作的新模式。
4. 新加坡國立大學(NUS)
(1) 研究主題
a. 聚焦「區塊鏈 MRV 與碳金融研究(Blockchain MRV & Carbon Finance)」。
b. 探討數據上鏈後的信用定價與衍生金融機制。
(2) 合作領域
a. 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合作研究「綠色數據信任(Green Data Trust)」。
b. 為 Carbon Pricing Act Registry(CPAR)提供模型分析與評估框架。
(3) 政策意涵 : NUS 將氣候資料與金融系統結合, 是全球最早將「碳資料治理」納入金融科技研究的學術機構之一。
5. 印尼萬隆理工學院(ITB) / 泰國亞洲理工學院(AIT)
(1) 研究主題
a. 共同開發「A6 數位治理試點(Article 6 Digital Governance Pilot)」,聚焦於國家與社區層級 MRV 模組化。 b. 研究「森林監測與社區參與式 MRV」技術,導入衛星影像與 IoT 感測。
(2) 合作領域 : 與印尼 TGO(溫室氣體管理組織)及 KLHK(環境與林業部)合作。 b. 接軌世界銀行 PMI 計畫,用於國家級 SRN-PPI 優化。
(3) 政策意涵 : 這兩所院校代表南方國家研究體系的崛起,將學術研究直接嵌入主權制度建設中, 形成亞洲在地化的氣候治理典範。

這些研究支撐了 API 標準、演算法驗證與政策一致性。
(三)整體觀察
- 學術界正從理論研究轉為制度設計者 : 大學與研究機構開始直接參與 dMRV、NR 架構設計與技術測試。
- 形成跨國知識網絡 : 由 MIT、Oxford、東京大學、NUS 等組成的國際研究鏈,
已與 UNFCCC、世界銀行及 ADB 建立正式合作框架。 - 學術研究推動「資料完整性」制度化 : 牛津白皮書、MIT 模型與東京大學測試平台,
為未來全球 MRV 制度奠定技術標準。 - 南方學術體系開始主導本地化試點 : 印尼與泰國的研究單位正引領在地化 dMRV 開發,平衡南北知識權力結構。
(四)學術界的角色正在轉變:
從「研究問題」轉向「設計制度」;
從「技術開發」走向「治理共創」。
這一波跨領域研究力量,
使氣候治理從單一政治或市場議題, 轉為兼具科學依據、技術可行與政策可操作的 「知識驅動型治理體系(Knowledge-driven Governance System)」。
未來,學術研究、ICT 技術與主權政策 將共同構成國家氣候治理的三大支柱,
而台灣若能融入這一國際合作網絡, 將能以「科研 × 數據 × 永續」的模式, 成為亞洲數位氣候治理的重要夥伴。
七、數位金融與碳資產新模式
(一)整體概述
在「數據即信任(Data as Trust)」的時代,氣候資料的可信度 正逐步轉化為 金融資產的誠信(Financial Integrity)。
以往的氣候金融主要依賴紙本報告與專案驗證,無法即時追蹤,也難以防止造假與重複計算。 如今,隨著 dMRV(數位化測量、報告與驗證) 與 NR(國家登錄系統) 的普及,每一筆減排、移除與抵換行為都可以以數位化方式驗證、上鏈與追溯, 讓碳信用正式進入「數位資產化(Digital Assetization)」階段。
這代表,金融體系的信任機制正被重新定義——
「氣候資料的誠信 → 金融體系的誠信。」
(二)數位化氣候金融的四大核心構成
1. 碳信用 Token 化(Tokenization of Carbon Credits)
(1) 概念說明
透過區塊鏈技術, 每一筆經 dMRV 驗證的減量成果(MO) 都能轉化為具加密簽章的數位代幣(Token)。 該代幣內嵌減量資訊、發行單位、驗證來源與註銷紀錄, 確保「一筆成果、一個序號、一個帳本」。
(2) 國際發展
a. 新加坡碳定價法登錄系統(CPAR) 已導入 Token 化設計,與金融管理局(MAS)共同開發「綠色代幣監理鏈」。
b. 瑞士與日本 正透過 ITMO 協定測試 Token 化減量單位。
c. 世界銀行 Climate Warehouse 也正在推行「Token-Enabled Registry」試點。
(3) 政策意涵 : Token 化不只是交易手段,而是「碳資料主權的技術實現」, 讓碳資產從文件變成可即時驗證的金融憑證。
2. 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
(1) 概念說明
智慧合約是一種可自動執行的數位協議。 當 dMRV 平台驗證完畢,系統可自動觸發:
- 發行碳信用;
- 記錄至 NR;
- 通知交易所上架;
- 或自動註銷(retirement)。
(2) 國際應用
a. Verra、Gold Standard 已在測試以智慧合約自動更新註銷記錄。
b. IBM Hyperledger 的開源架構支援國家級自動對帳流程。
c. 泰國 TGO 正評估於 Digital T-VER 平台導入自動發證模組。
(3) 政策意涵 : 智慧合約能降低人為介入與舞弊風險, 同時提高交易透明度與效率, 為「可信任的碳市場自動化」奠定技術基礎。
3. RegTech 審計(Regulatory Technology for Carbon Auditing)
(1) 概念說明 : RegTech(監管科技)結合 AI、區塊鏈與雲端技術, 讓監管機關可即時查核 MRV 與交易紀錄, 達到「即時監管、動態風控、資料追溯」三大功能。
(2) 國際發展
a. 歐盟 ETS 已引入 AI 審查模組,用以即時偵測異常排放數據。
b. 韓國 K-ETS 正建立碳資料中心(Carbon Data Hub),將 RegTech 審計納入日常監管。
c. 日本金融廳與經產省(METI) 共同推動「碳稽核數據鏈(Carbon Audit Chain)」。
(3) 政策意涵 : RegTech 讓「碳會計」進入金融監理層級, 使碳市場與證券市場一樣,皆能被即時稽核與監督。
4. CBDC 連結(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Integration)
(1) 概念說明 : CBDC(中央銀行數位貨幣)是由央行發行的數位法定貨幣。 隨著氣候金融數位化,各國央行正測試 CBDC 與 NR 或 Token 平台互通, 讓碳信用能直接以數位貨幣結算、抵稅或儲備。
(2) 國際實例
a. 新加坡 MAS Project Guardian:已啟動「CBDC for Carbon Settlement」試驗, 讓 ITMO 或碳信用可用數位貨幣交易。
b. 日本銀行(BOJ):於「Project Stella」中測試 CBDC 與碳市場登錄系統的連動。
c. 歐洲央行(ECB) 研究將 CBDC 與 ETS 信用結算相結合。
(3) 政策意涵 : CBDC 的介入讓碳市場具備「金融即時結算」能力, 未來國際 ITMO 交易可能直接以 CBDC 作為清算貨幣。

(三)整體趨勢分析
隨著碳市場邁向數位化、金融化與主權化的新階段,全球氣候治理的重心,正從「交易」轉向「信任」, 從「專案」轉向「制度」, 也從「碳信用」轉化為「碳資產」。這不僅是市場演進,更是治理結構與金融秩序的轉型。
以下四項趨勢,清楚描繪了數位氣候金融的未來方向。
- 從碳信用到碳資產
過去的碳信用只是「抵換工具」(Offset),其價值取決於市場需求與買家信任。 如今,隨著 dMRV、NR 以及 Token 化技術的成熟, 每一筆經驗證的減量成果, 都能被轉化為具「法律效力與金融屬性」的碳資產單位。
碳不再只是環保商品,而是可以記錄在財報中、 被抵稅、抵押、甚至用於金融衍生交易的數位化資產憑證。
這代表政府必須提供明確的法源依據,監理機構要建立風險與會計準則, 而企業則可依據 IFRS S2、ISSB 準則揭露碳資產狀況。 碳因此正式進入「金融資產化」的時代。
- 從市場交易到制度信任
過去碳市場的信任,建立在第三方驗證與品牌背書。
但在高頻交易與多國轉移的環境下, 單靠驗證已無法維持長期信任。
隨著 Token 化 與 RegTech(監管科技) 的導入,碳信用的發行、交易與註銷, 都能被即時追蹤與系統化審核。
信任不再依靠品牌與情感,而是透過制度設計與技術基礎實現。 市場信任因此轉化為制度信任(Institutional Trust):
透明、可追溯、可驗證,且不依賴個別中介。
這也意味著,碳市場正在從「驗證導向」轉向「監理導向」, 使整個信任體系更加自動化與具公信力。
- 從金融科技到氣候金融基礎建設
金融科技(FinTech)已不僅是支付與投資的輔助工具,而成為支撐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基礎建設。
透過 ICT、AI、區塊鏈 與 CBDC(中央銀行數位貨幣) 的結合,正在形成一個全新的「氣候金融基礎設施(Climate Finance Infrastructure)」。
這套架構讓碳資產具備:
- 即時核驗(Real-time Verification)
- 自動清算(Smart Settlement)
- 跨境互通(Cross-border Interoperability)
氣候資料不再只是報表,而是金融體系的即時信任機制。
金融機構從被動融資者, 轉為氣候資料流與碳資產流的核心節點。
這標誌著氣候治理首次「制度性地」被嵌入金融系統,讓金融基礎建設成為全球淨零轉型的核心引擎。
- 從地方帳本到全球帳本
在《巴黎協定》第六條下,各國的 NR(國家登錄系統) 不再是封閉資料庫,而是透過 API 串接 CAD Trust 與 World Bank Climate Warehouse,共同組成全球性的「氣候金融總帳(Global Climate Ledger)」。
這種制度性互通,讓南方與北方國家的減量成果, 可以在同一體系中被對帳與驗證。
ITMO(國際轉移減量成果)交易因此具備可追溯性,國家責任、企業減量與金融結算都被統一記錄在相同資料鏈上。
這是一場全球治理的技術革命——從國家帳本走向全球帳本,從資料孤島走向主權協同。
5.碳市場的演化軌跡
正在從「交易的信任」邁向「制度的誠信」。
碳信用 → 碳資產 → 數位金融 → 全球帳本
這條路徑不只是金融創新, 更是治理模式的升級。
未來的氣候金融,將是一個以資料為基礎、以主權為帳本、以信任為貨幣的全球誠信體系。
(四)數位金融正在重塑碳市場的經濟邏輯。
未來的碳信用不僅是減排證明,更是具 法定地位與即時可稽核性 的金融資產。
氣候資料的誠信 = 金融體系的誠信。
這是一個從 dMRV → NR → Token → CBDC 的新時代:資料透明化帶來信任,信任帶來流通, 而流通將使氣候治理成為全球經濟的新核心。
八、氣侯治理的完整性原則(Integrity Principles)
(一)整體概述
氣候治理的核心,不在於「宣示的雄心」,而在於「行動的完整性」。
隨著《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 PA)第六條正式生效, 各國與企業的減排與抵換行為, 必須同時符合 環境完整性、政策完整性、數據完整性與治理完整性 四大原則,才能被國際承認,並納入國家自主貢獻(NDC)及全球碳市場體系。
根據 UNFCCC、OECD(2023)、ICVCM(2024)與 IETA Guidelines 2.0 的共同框架,「完整性(Integrity)」已被定義為全球氣候行動的基本準則:
沒有完整性,就沒有信任;沒有信任,就沒有市場。
這四項原則構成氣候治理的制度基礎,
分別對應「目標、法源、數據、制度」四個維度, 共同確保氣候行動既能真實減排,又能維持國際會計一致性。
(二)環境完整性(Environmental Integrity)——氣候治理的根本與目標
- 定義與核心要求 : 環境完整性指所有減量或移除成果必須具備:
(1) 真實性(Real):實際發生於地面,且可被量化;
(2)額外性(Additional):若無該措施,減量不會自然發生;
(3) 永久性(Permanent):不會因逆轉或洩漏而失效。
- 依據來源
(1) 《巴黎協定》第6.2、6.4條要求減量成果「須確保環境完整性」。
(2) OECD(2023)指出,環境完整性是「市場信任的基礎層」。
(3) ICVCM(2024)將其列為「高完整性碳信用(CCP)」的首要條件。
- 具體實踐
(1) 導入生態與社會共益評估(Co-benefits Evaluation)。
(2) 使用 AI 遙測與 dMRV 確保真實監測。
(3) 設立反逆轉機制(Buffer Pool)與長期追蹤制度。
- 意涵
(1) 沒有環境完整性,碳信用就淪為數字遊戲;
(2) 只有真實的氣候效益,才能構成國際市場的信任基石。
(三)政策完整性(Policy Integrity)——法源清晰與制度對齊
- 定義與核心要求 : 政策完整性確保所有氣候政策與碳交易制度: a. 具明確法律依據與授權; b. 符合國際與國內會計規範; c. 具透明報告與責任分工。
- 依據來源 : (1)《巴黎協定》第4條要求各國建立具「明確法制框架」的 NDC 與執行制度。 (2) OECD(2023)提出「政策一致性原則(Policy Coherence Principle)」。 (3) IETA 2.0 指南強調「市場機制須嵌入法制體系」。
- 具體實踐
(1) 各國須以法令建立 NR(國家登錄系統)與 MRV 架構。 (2) 政策層面需明確規範:發行權限、會計邊界、責任歸屬。 (3) 制度須與 UNFCCC、IFRS S2、ISO 14068 等國際準則對齊。 - 意涵
(1) 若無法源與會計一致性,碳市場將難以被承認; (2) 政策完整性確保「國家制度」與「國際框架」的連動。
(四)數據完整性(Data Integrity)——透明化與技術信任
- 定義與核心要求 : 數據完整性意指氣候資料必須具備: (1) 可驗證(Verifiable):經第三方或系統審核;(2) 不可竄改(Immutable):防止資料被更動;(3) 可溯源(Traceable):具來源與時間標記。
- 依據來源 : ICVCM(2024)提出:(1)數據完整性是「高完整性信用的核心技術條件」。 (2) IETA(2024)將 dMRV 與區塊鏈視為確保透明度的主要工具。 (3) OECD 與世界銀行共同倡議建立「全球氣候資料鏈(Global Climate Data Chain)」。
- 具體實踐 : (1) 使用 dMRV 平台整合 IoT、AI、Blockchain。 (2) 以 Token 化技術確保每筆碳信用的唯一性。 (3) 導入 RegTech 審計機制,強化資料稽核。
- 意涵 : (1) 在數位時代,信任建立於數據; (2) 沒有可驗證與可追溯的資料,就沒有合規市場的信任。
(五)治理完整性(Governance Integrity)——問責性與透明性的制度保障
- 定義與核心要求 : 治理完整性指氣候制度必須具備: (1) 問責機制(Accountability):責任明確並可追究;(2) 透明決策(Transparency):資訊公開可查;(3) 公正參與(Inclusiveness):利害關係人能實質參與。
- 依據來源 : (1)《巴黎協定》第13條「強化透明度架構(ETF)」要求各國具審查與問責制度。 (2) ICVCM 將治理透明性列為「完整性核心指標」之一。 (3) IETA 2.0 指南指出:「氣候市場的信任來自於治理的公開」。
- 具體實踐: (1) 建立公眾查詢與審查制度(Public Registry Access)。 (2) 導入多方審議機制(Multi-Stakeholder Governance)。 (3) 強化資訊揭露與第三方驗證制度。
- 意涵 : (1) 治理完整性讓制度具備自我校正與糾錯能力; (2) 是確保整體氣候治理體系可信、公正、可持續的最終保障。
(六)完整性四原則的互補關係

這四項原則形成一個「完整性矩陣(Integrity Matrix)」:
環境完整性是目標,政策完整性是框架,數據完整性是手段,治理完整性是保障。
(七)完整性(Integrity)不僅是氣候治理的技術要求,
更是一種國際信任體系。
未來,只有同時滿足這四項原則的制度與專案,
才能被納入 巴黎協定第六條合規市場(A6.2 / A6.4),
並在國家帳本(NR)與國際總帳(CAD Trust)中獲得承認。
完整性是一切氣候行動的起點,也是國際信任的終點。
九、挑戰與風險
當各國開始建構自己的 dMRV 與 NR 系統時,一場「數位化氣候治理」的全球競賽也隨之展開。 然而,在理想與現實之間,仍橫亙著多重挑戰——這些挑戰並非單一技術問題,而是關乎制度、主權、成本與能力的綜合風險。
(一) 系統互通性不足。
目前,各國的氣候資料平台仍使用不同的資料結構與技術架構。 歐盟的 Union Registry 採用 ETS 格式,印尼的 SRN-PPI 則以本地 API 為基礎,泰國的 TGO 系統又使用另一套驗證標準。 這些系統在資料欄位、時間戳記、地理座標甚至區塊鏈協定上都不一致,導致國際間的資料交換困難。 當一個國家的減量成果想要傳送到世界銀行的 Climate Warehouse,或透過 CAD Trust 進行跨國 ITMO 交易時,往往需要再進行一層轉換或人工調整。 長遠而言,這不僅增加成本,更可能在帳本對接時出現「重複計算」與「資料不符」的問題,使國際信任大打折扣。 簡言之,缺乏資料互通,就像各國在用不同語言寫氣候會計,難以對話。
(二) 數位主權的爭議。
在氣候資料日益依賴 AI、衛星與雲端系統的時代,誰擁有這些資料,誰就掌握氣候治理的主導權。 目前,多數南方國家仍依賴歐美的雲端服務與資料處理中心,伺服器與演算法多設於北方國家。 這使得減量成果的原始數據、影像與模型,往往在跨境傳輸過程中脫離當地控制。 一旦這些資料被不當使用,不僅可能影響碳市場價格,更會衍生主權與安全風險。 例如,國家級碳帳本若被外部平台掌握,就可能在 ITMO 交易或 NDC 對帳時,喪失自主話語權。 因此,「數位主權」成為新時代氣候治理中最敏感也最關鍵的議題。
(三) 建置與維運成本過高。
要讓 dMRV 平台運作,需要結合感測器網絡、AI 模型、衛星遙測、區塊鏈驗證與雲端運算,這些技術的成本對多數發展中國家來說極為沉重。 許多國家雖完成初期系統建置,卻因維護費用高昂,最終被迫閒置或停用。 系統運作若中斷,資料鏈就會斷裂,國際間的信任也隨之瓦解。 對南方國家而言,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資金與永續維運的問題。 若沒有外部支持或區域合作機制,這些國家的 dMRV 只能淪為象徵性的展示系統。
(四) 法律認定的模糊地帶。
隨著碳信用逐漸被數位化、甚至 Token 化,許多司法管轄區尚未明確定義其法律屬性。 在某些國家,Token 化的碳信用被視為「證券」;在其他國家,它又被歸為「商品」或「憑證」。 這樣的差異使得跨國交易存在極高的法律風險。 若沒有明確的金融監管框架與法源基礎,任何交易都可能被視為非法募資或未登錄商品。 同時,銀行、基金與保險機構也難以納入碳資產,因為其法律地位尚未確立。 這使「碳金融」的發展陷入兩難:技術已經前進,但制度仍停留在舊時代。
(五) 能力建設的不足。
dMRV 與 NR 系統需要跨領域的人才:懂碳會計、懂資料治理、懂雲端安全、還要懂國際法與金融規範。 然而,多數國家的人才培育體系尚未跟上,導致系統建置後的維運多仰賴外包。 這種「知識依賴」讓國家難以自主更新或調整系統,當國際規範改版時,往往需要重新外購顧問服務。 缺乏長期能力建設,不僅增加成本,更造成制度的脆弱。 一個國家的氣候帳本若無法由自己維護,就無法真正掌握碳主權。
綜觀以上五項挑戰,可以發現:
技術並不是最大的難題,真正的關鍵在於制度的協調、主權的維護與信任的建立。 全球氣候治理若要進入「數據互通」與「制度互信」的新階段, 必須同時解決標準不一、資料外流、資金短缺、法制滯後與人才缺口。
未來的氣候治理不只是建系統,更是建「信任」。
唯有確保每一筆碳資料都真實可查、每一個國家的系統都能自主維護、每一項減量成果都具法律效力, 全球的氣候帳本才能真正成為「誠信體系」,而非另一個數位鴻溝的延伸。
十、2030 展望:從資料到主權的全球架構
當世界邁向 2030 年,《巴黎協定》的承諾將進入最關鍵的十年。
這不再只是各國的減碳比賽,而是一場「資料主權與氣候信任」的競賽。 數位氣候治理正從零散的報告制度,進化成一個全球性的網絡體系。
(一) 國家節點:主權氣候帳本的誕生
到 2030 年,每一個國家都將擁有屬於自己的「主權氣候帳本」。
這個帳本不再只是資料庫,而是一個能即時對應 NDC、政策進展與國際交易的數位總帳。
國家登錄系統(NR, National Registry) 將正式成為主權節點(Sovereign Node)。
所有減量成果(MO)、移除量(Removals)與超排缺口(Deficit)都必須記錄於此, 並由 AI 驗證、dMRV 自動更新,形成動態的碳責任記錄。
對每個國家而言,這不只是履約工具,而是主權象徵。
就像中央銀行管理貨幣帳本一樣,環境部門將管理碳帳本, 確保每一噸排放與每一筆交易都能被追蹤、被核對、被信任。
主權帳本的出現,也意味著「氣候資料」正式成為國家戰略資產。
資料不再只是技術報表,而是國際外交、金融談判與國家競爭力的一部分。
(二) 區域節點:從合作到聯盟的資料整合
除了國家層級,區域合作也將成為氣候治理的新樞紐。
到 2030 年,各區域將陸續建立自己的「氣候資料聯盟節點」:
- 東協(ASEAN):以泰國、新加坡為核心,建立區域性 dMRV 平台,
整合成員國的碳資料與 ITMO 交易資訊,形成東南亞共同數據架構。 - 歐盟(EU):透過 Union Registry 與 ETS 系統,連結會員國排放帳本,
實現碳交易與 CBAM 的資料一致化,並輸出制度至第三國。 - 拉美(LATAM):以智利、哥倫比亞為主導,推動區域氣候金融平台,
結合自然基礎解決方案(NbS)與碳資產 Token 化,連結北美市場。
區域層將扮演「跨國整合者」的角色,
不僅協調資料格式與 API 標準,也承擔跨境監管與交易審核功能。 在這個層級上,數據治理將取代政治協議,成為新型的區域合作機制。
(三) 全球層:去重與核對的氣候總帳
在國家與區域之上,將形成一個全球性的信任中樞。
這個中樞並非新的監管機構,而是一套資料對帳與信任架構:
- CAD Trust(Climate Action Data Trust)
- World Bank Climate Warehouse
兩者共同構成「全球氣候總帳(Global Climate Ledger)」。
到 2030 年,這個系統將實現:
- 不同國家 NR 間的自動對帳;
- ITMO 與 A6.4 ERs 的全球去重(De-duplication);
- 交易透明化與責任可追溯。
這意味著,一筆碳信用從生成到註銷,都能在全球層面被唯一追蹤。
國家之間的碳權爭議,將透過資料自動核對而非政治協商解決。 信任的根源,將從外交文件轉移到資料鏈。
(四) AI 治理引擎:氣候決策的智慧化
到 2030 年,AI 將不再只是輔助工具,而是氣候治理的中樞大腦。
AI 將整合衛星遙測、能源資料、土地利用與社會經濟指標,模擬減碳政策的成效,並預測未來的排放趨勢。 政府可利用 AI 治理引擎(AI Governance Engine) 即時調整能源結構、稅制與補助政策, 實現「科學決策(Evidence-based Policy)」的新治理模式。
在這樣的體系下,氣候行動將不再依賴報表與人工評估, 而是透過 AI 模型持續學習、預測與修正。 AI 將成為氣候政策的共同語言, 把各國的行動納入同一個預測模型中, 讓整個全球氣候治理體系具有「智慧共識」。
(五) 數位孿生治理平台:氣候的即時模擬
2030 年的另一項關鍵技術,將是「數位孿生(Digital Twin)」在氣候治理中的應用。
每一個國家的 NDC 將被轉化為「虛擬國家模型」, 能在雲端平台上模擬政策改變的即時效果。
例如:一國若調整碳稅稅率或能源配比, 系統能即時顯示對總排放、經濟、用電結構的影響。 這讓政府可以在決策前進行「模擬試算」, 找出最具成本效益與社會接受度的路徑。
同時,全球層的孿生系統可將各國模擬結果整合,
形成「全球氣候數位孿生平台(Global Climate Digital Twin)」。 這個平台不僅能監測全球減碳進度, 還能即時預測未來五到十年的氣候趨勢, 使《巴黎協定》的進展從靜態報告變為動態模擬。
(六) 誠信與資料:氣候金融的新語言
當國家節點、區域節點與全球層逐步建成,
氣候治理的核心將不再是政治協議,而是「資料誠信」。
誠信(Integrity)將成為碳市場與氣候金融的最高價值,
而「資料」則成為新的外交語言。 一筆被認可的減量數據, 將同時具備主權、法律與金融三重意義: 它既是國家的行動紀錄、 也是金融商品的基礎資料、 更是國際信任的代幣。
到那時,「誠信」將不只是道德概念, 而是一種能被量化、交易、核對、對外展示的全球資產。
從數據到主權,從信任到共治
2030 年的氣候治理體系,將從「排放管理」進化為「資料主權治理」。
全球不再只是共享目標,而是共享演算法、共享資料、共享誠信。
數據將取代協議,成為主權之間新的交流方式;
AI 將取代會議,成為政策制定的共同工具; 而誠信,將取代外交詞彙,成為全球治理的真正語言。
這是氣候治理的未來,一個以資料為信任、以誠信為貨幣的新國際秩序。
附錄 A:數位氣候治理結構示意

附錄B:全球數位氣候治理參考資料與實施框架
附錄一:主要術語與縮寫

附錄二:主要國際合作機構與倡議

附錄三:國家級數位氣候治理比較表

附錄四:全球資料互通標準架構
(1)技術層標準
- API 規格:CAD Trust API Schema v3.0(World Bank, 2024)
- 資安規範:ISO 27001 / NIST Cyber Framework
- 資料格式:JSON-LD / W3C DID / Verifiable Credentials
(2)資料層標準
- 減量成果定義:ITMO, A6.4ER, VCM Tokens
- 資料元素:Project ID, MO ID, Serial Number, Host Party, Corresponding Adjustment Flag
- 驗證規範:dMRV Verification Protocol 1.0(UNFCCC SBSTA, 2024)
(3)治理層標準
- 登錄互認:World Bank Interoperability Protocol
- 核算原則:TACCC(Transparency, Accuracy, Completeness, Comparability, Consistency)
- 完整性原則:Environmental, Policy, Data, Governance Integrity 四層結構。
附錄五:產官學共同參與機制建議

附錄六:數位氣候治理發展時間軸

附錄七:延伸參考文獻
- UNFCCC. (2024). Article 6.2 and 6.4 Mechanism Rules and Digitalization Framework.
- World Bank. (2024). Climate Warehouse Interoperability Report v3.0.
- Microsoft. (2024). Digital Infrastructure for Transparent and Trustworthy Climate Markets.
- OECD. (2023). Ensuring Environmental Integrity in Carbon Markets.
- ICVCM. (2024). Core Carbon Principles & Assessment Framework.
- IETA. (2024).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Guidelines 2.0.
- PwC / CAD Trust Consortium. (2024). API Integration Pilot Report.
- MOEJ (Japan). (2024). JCM Annual Report.
- TGO (Thailand). (2024). Digital T-VER Progress Paper.
- KLHK (Indonesia). (2024). SRN-PPI Dashboard & SPEI Guidelines.
- Google Cloud. (2025). AI for Sustainability Technical Brief.
- MIT & Oxford. (2024). Digital Twin Applications in Climate Data Integr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