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虐死案是112年底發生的社會案件,會很有感的原因除了是孩子小小年紀就體無完膚、保母毫無人道外,最讓我感到震驚的是這位陳社工絲毫沒有罪惡感的態度,服務過程中連那種讀完社會工作系會培養到的基本知能如「敏感度」和「同理心」都是沒有的。
陳社工手頭上可能有很多個案需要服務,但是陳社工卻是這位「剴剴」個案存活的唯一希望,況且陳社工他應該是有專業,但凡他多那麼一點敏感度,就可能可以阻止「剴剴」遭虐死;但事情發生至今,不去講到承認自己的錯誤,一個專業人員連去省思自己服務提供的過程可能都沒有,而我們可能還為了一些不應該發生的事反省自己!
看看別人,再想想自己,我想累的時候,選擇在荒謬中嬉皮笑臉或偶爾的鬆懈,真的是因為我們終於可以放過那個一直試圖活得完美的自己,照顧自己的靈魂無比重要的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