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聞說一名中國河南女子,在婚後發現丈夫婚內出軌女同事,她選擇把事情公開到網路上,結果丈夫反而以「侵犯名譽權」為由提告,要求她賠償並公開道歉。法院最後判決不用賠錢,但必須連續十五天公開道歉,而且不得下架。於是,她真的照做了。

她的影片用文言文、平靜的語調,內容既道歉也體諒丈夫,沒有失控、沒有咆哮、沒有情緒勒索。也正是因為這樣,這些「道歉影片」從一開始的被限流、官方批評這樣不合法到被大量轉傳、討論,最後甚至逼得男方任職單位出面回應,並啟動進一步的處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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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其實凸顯了女性長期被傳統社會壓抑的情況。不只是出軌本身,也不只是法院怎麼判,而是一個女性,必須用什麼姿態說話,才會被允許繼續說下去。
文言文在現代來說是一個典型的「知書達理」的象徵,你可以說話,但最好「好好說話」,最好是在「不激動、不直接、不讓人不舒服、留給對方面子」的前提下說,否則就可能會被質疑、反駁,甚至是......
被說太情緒化、不理性、沒修養;
被認為是在報復、在鬧事、在毀掉一個男人;
被提醒「家醜不可外揚」、被勸「給彼此留點體面」。
你最好不要看起來委屈,讓別人以為我對你不好;
你最好不要生氣、不要鬧,讓人以為我們家怎麼會有這麼多問題;
你最好不要表現得很傷心,不要搞得好像只有我在傷害你,好不好?
──不要太難看、讓人看笑話,
於是學會了在婚姻中的沉默、吞忍,眼淚是唯一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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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婚姻框架中,變成了所有的感覺你都必須先顧好對方的形象、立場、壓力、體面。
於是開始修正自己,眼淚收乾,怒氣壓下來,不要太有感覺免得心更痛......久了,也就變成「算了,反正都這樣了,婚都結了,還能怎樣?」的將就、無奈。
不是因為你沒事,而是因為你知道:一旦你真的有事,事情可能會變得更糟。
所以很多婚姻裡,女性不是被要求「不要太情緒化」,而是被要求「不要被人看見你的受傷」。
所謂的家和,並不是事情真的被解決,而是有人選擇眼盲、心瞎、嘴啞,在每一次想反駁、想哭、想說「我真的受不了了」的時候,先把那口氣和眼淚吞回去。
當一個女人被要求連一絲情緒都要顧全大局,有時候,身體會先出現反應。不是突然生病,而是慢慢地——越來越容易累、越來越怕冷、身體反覆發炎,明明沒有大事,卻常常覺得虛弱、無力,看醫生卻查不出什麼。
那不是因為她不夠堅強,而是太多次,她只能告訴自己「不要有事」,身體卻一直在承受「其實我很怕、也很生氣」。
這位河南女子,照法律、照規範、照社會期待,用最不讓人不舒服的方式表達;卻也因此,讓那些原本用來要求她閉嘴的規定,被清楚地聽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