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從身體安全到心理健康,雇主的全面責任
過去,職場安全衛生多聚焦於物理性的危害,如機械操作、化學品暴露等。
然而,隨著社會進步,「心理健康」和「職場霸凌」等非物理性危害,已成為職場安全的重要課題。
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明確規定,雇主有責任規劃及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以預防勞工在執行職務時遭受不法侵害。
本文將依據最新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為勞資雙方解析職場不法侵害的定義、勞工的權益,以及雇主應如何建立有效的預防與處理機制,共同打造一個真正安全、尊重的工作環境。
█勞工權益篇:不法侵害的定義與求助管道
職場不法侵害不僅限於肢體暴力,更包含對心理健康造成傷害的行為。
1. 職場不法侵害的明確定義
所謂「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是指員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
最新的指引更明確例示了不法侵害的樣態,其中最受關注的是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定義:包括勞工於執行職務,在勞動場所中,受同仁間或主管及部屬間,
藉由職務、權力濫用或不公平對待,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
使受害勞工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危害其身心健康或安全。
簡而言之,任何形式的言語暴力、心理暴力、肢體暴力、性騷擾,只要與執行職務有關,都屬於不法侵害的範疇。
2. 勞工的求助與求償權益
當勞工遭受不法侵害時,應立即向雇主反映。若雇主未積極處理,導致勞工身心受損(例如罹患憂鬱症、焦慮症等),勞工可主張以下權益: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依《民法》規定,向加害人及未盡監督責任的雇主請求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用等損害賠償。
•職業災害補償:若經認定因不法侵害導致的傷害屬於職災,可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請求相關補償與給付。
█雇主責任篇:預防勝於處理,建立完善計畫
《職業安全衛生法》賦予雇主預防不法侵害的法定義務。
雇主應將預防不法侵害視為職安衛管理系統的一部分,而非僅是事後處理。
1. 預防計畫的四大核心步驟
雇主應參考指引,建立一套系統性的預防計畫,通常「強化組織管理」會比「加強勞工個別應對能力」更有效且成本更低。
.步驟:危害辨識與評估
-具體措施:針對工作場所、工作內容、人員特性等,定期進行風險評估,找出潛在的不法侵害來源。
-目的:掌握高風險情境,如第一線服務人員、夜間或單獨作業者。
.步驟:建立行為規範與訓練
-具體措施:頒布禁止不法侵害的書面聲明,並對所有員工(含主管)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
-目的:讓所有人都了解何謂不法侵害,並知道如何避免與應對。
.步驟:適當配置與調整
-具體措施: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配置作業場所,避免因過度負荷或不當安排導致衝突。
-目的:從制度面減少不法侵害發生的可能性。
.步驟:建立事件處理程序
-具體措施:訂定明確的通報、調查、處理、追蹤及改善流程。
-目的:確保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公正、有效地處理。
2. 事件發生後的正確處理流程
當雇主知悉不法侵害事件時,應立即、主動介入,並採取具體有效措施。
.階段:立即通報與保密
-雇主應採取的行動:立即啟動內部通報機制(人資或部門主管),並對事件內容嚴格保密。
.階段:協助安置與關懷
-雇主應採取的行動:立即提供受害者必要的協助,如調整職務、提供公傷病假、安排心理諮詢或醫療輔導。
.階段:調查與協調處理
-雇主應採取的行動:成立處理小組進行公正調查(100人以上企業應有外部專業人員參與),並在期限內完成調查報告。
.階段:檢討與改善
-雇主應採取的行動:依調查結果對行為人進行懲處,並檢討事件發生原因,改善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結論:尊重文化,實現勞資共榮
職場不法侵害的預防與處理,是企業文化與管理水平的體現。
一個對不法侵害零容忍的企業,不僅能保護員工的心理健康,更能營造出高度信任、互相尊重的文化氛圍。
對勞工而言,了解不法侵害的定義與求助管道,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
對雇主而言,主動建立預防機制,不僅是履行法定義務,更是投資於企業的永續發展。
當勞資雙方都致力於維護一個尊重、安全、和諧的勞動環境,就能有效降低風險、提升員工士氣與生產力,最終實現勞資雙贏的目標。
█參考資料
[1] 《職業安全衛生法》
[2]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_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
[3] 勞動部政府製作《從徵才到解僱都不NG的新手雇主指南_職安篇.pdf》
[4] 《民法》第 184 條、第 483 條之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