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目漱石的作品中我是先讀《心》的,而這次才先接觸了名著《我是貓》,而這次的閱讀經驗是從未有過的有趣,整本書趣味四溢,讀著讀著都會不禁笑出來。而本書是透過一隻沒有名字的貓的視角,描述出在明治維新下日本社會的樣態。
故事中出現的主要人物是貓的主人苦沙彌先生,是個窮酸的中學的英語教師,快倒壞的黑牆、用飯粒黏的名牌、屋頂長著青苔是家的樣子,個性懶惰且對待人的差別程度很大,例如對於資本家不屑但對警察還是學者等等的卻是敬畏三分;迷亭先生是個滿口胡言卻也唬得大家一愣一愣的的雅士,不拘禮數或說是種豁達,但常在拜訪苦沙彌先生家時直接踏入家門打擾打擾,奇也怪也;寒月先生是個理學士,研究過所謂的「吊頸力學」,是資本家金田之千金原所配許的夫婿,只不過是女方的單戀罷了,但婚姻的條件是博士學位,本先為了博士學位,寒月先生則是一個勁的磨玻璃球;最後就介紹獨仙先生,是個怪人之最了,宣揚著一套無為的哲學觀,但卻有著兩個怪異的徒弟。
有次迷亭先生在與苦沙彌先生的夫人談苦沙彌的品性時這麼說,「...總之,他絕不是『陳調』的。」,女主人回答:「是陳調不是陳調,我們女人也搞不清楚,但不論怎麼說,他也太亂來了。」「總比陳調強呀。」這時有趣的地方來了,女主人不滿地說:「你們動不動說陳調陳調的,到底怎麼叫陳調呀?」「陳調嗎?要說陳調—有點而不大好解釋哩...」「既是這樣一種曖昧的東西,那麼就算是陳調又有什麼不好呢?」「並不曖昧,我知道得清清楚楚的,只是解釋起來不大容易罷了。」「終歸是自己不喜歡的東西,就把它叫做『陳調』罷?」女主人雖未受什教育,但對於自詡清高的文人雅士僅就常識來個精巧一擊,甚或無心,但就是在這種日常凸顯出這樣虛偽造作的滑稽,當然,迷亭先生在對話後欲把陳調給解釋個清楚,但也只不過是說如中學學生加白木屋老闆除以二就會有陳調之類的胡說八道而已。
而苦沙彌呢?有次有封署名為天道公平意義不明的來信,先節錄首段天道公平信封內容:「假使以我作為主體來談天地,一口氣可以吞進了西江水;以天地作為主體來看我,我不過是陌上的一粒微塵。應該說,天地和我有什麼關係?...第一個吃海參的人的膽力是可敬的,第一個吃河豚的人的勇氣是可貴的。吃海參的人是親鸞和尚的再世,吃河豚的是日蓮上人的化身。至於像苦沙彌先生,則只知道乾瓢的酸醬味道罷了。我還沒有見過吃著酸醬能夠稱為『天下之士』的。」然其仍煞有介事地反覆閱讀得出:「意味深長極了!這個人對於哲理一定是富有研究的!了不起的見識!」而這隻貓,或說夏目漱石藉著貓口所說出的是對於難謂罕見的假學究的批判,「主人的脾氣是這樣的,只要他不了解的東西,他就喜歡加以讚美。這倒不限於主人一個人,因為再不暸解的地方潛藏著不容蔑視的東西,而對不可測的事物就自然會產生出景仰的心情來。所以俗人們雖然口沫橫飛地把不暸解的說成暸解了,而學者們卻故意把可以暸解的道理講得使人無法理解。大學教授裡面,滿嘴說些不可解的話的就能受到好評;盡說些人們可以理解的東西的便沒有人望,這中間的道理是很容易理解的。主人對這封來信表示敬意,並不是因為它的意義明暸,而正由於它十分晦澀,簡直不知道它說了一些什麼,捉摸不到它的要旨在於何處忽而跳出『海參』來了,忽而又跑出『糞』來了。」這就有點像索卡(alan sokal)事件在90年代的啟示。而實際上呢?天道公平是個名叫馬尚島梅的瘋病院住民,另外,他是杉楊獨仙的徒弟。
自命清高的雅士所養的貓也是自命不凡的,從人出生的赤裸代表平等到有人求取與眾不同穿上衣著,悟出「人類憎平等」的結論,或是說對於潛入他人家卻冠冕自身,「把並非自己製造的東西硬要當作是自己所有,這樣的法理恐怕是沒有的罷。就算可以硬說是自己所有,也總沒有禁止別人出入的理由。然而,他們卻玩弄小聰明,在這茫茫的大地上,砌起圍牆,樹起木樁,劃為某某所有;這種行為,正像把蒼天劃分界線,然後向官府呈報說這一部分是我的天,那一部分是他的天,是同樣可笑的。如果把土地分割起來,規定一畝的所有權是多少錢而進行買賣的話,那麼,我們也可把呼吸的空氣一立方尺一立方尺地勻分起來,拿來零賣了。假如空氣不能零賣,天空也不能分割的話,那麼,土地的私有不是也不合理嗎?抱著如是的看法,信著如是的道理的我,因而也就不管什麼地方也要走了進去。不想去的地方自然是不去;想去的地方,那就不分東西南北,也要灑灑落落,隨隨便便,滿不在乎地走它一趟了。金田的公館當然是用不著客氣的—但可悲的是,我們貓兒在實力方面到底不能和人類同日而語。既然生存在這竟有『強權即公里』的格言的塵世之中,我們貓族就算有怎樣充足的理由,我們的理論也是行不通的。倘要勉強地使它行得通的話,就會像車夫家的老黑一樣,有在不意之中挨魚畈子的扁擔的危險。真理雖然在我們這一面,而權力卻握在對方手裡的時候,我們只有或則事事屈從;或則是鑽權力的空子去貫徹合理的主張。不待說,我是選擇後者的。因為扁擔非躲開不可,我就不得不『潛』。因為踏進人家公館並沒有什麼妨礙,我就不得不『入』。由於這個緣故,我就『潛入』了金田的公館。」但這很有趣的是,從這像其主人的犬儒冠冕態度中,化身為那種自命清高者來批判資本主義社會的私有財產制,似乎在諷刺這個事態時,也自嘲了一番。
書中也有一段關於社會的闢論是這樣的,「說不定社會本來就是一個瘋子的集團。瘋子相聚、相爭、相吵、相鬥、相罵、相奪、相鬧;所謂社會,就是這些瘋子的集合體,瘋子們在這個集合體上就像許多細胞在一個生物的身體上一個,浮沉起伏,起伏浮沉,生生滅滅,滅滅生生。也許其中有些比較明白道理,分清黑白的分子,因為反而成了障礙,所以設立瘋人院,強制把他們收容進去的吧。這樣說起來,被關在瘋人院裡的倒是普通人,在院外搗亂的到都是瘋子了。也許是瘋子孤立的時候,一舉一動就都成了瘋子,待瘋子集結起來,成了一個集團,有了勢力,就又化作毫無毛病的健全的人了。大瘋子濫用金錢和權力,迫使許多的小瘋子為非作歹,還被人推崇做什麼偉人,這樣的例子不是很多嗎。究竟什麼是什麼,也搞不清了。」這裡可以思考的是,用這荒誕的文章針貶這被認為正常的現實,究竟什麼是正常?什麼又是荒誕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