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該先寫一篇【小孩學字】。但這幾天剛好有個
「國中小服儀解禁」的新聞,其實關於服儀是否該解禁,網路上已有不少討論文章;公視也做了一則短短的報導。
不過我昨天讀到一篇,不確定是幾年前,可能是兩、三年前的文章── 我讀到一個高中自學生跟教官為了制服溝(吵)通(架)的故事。我從這篇文章中發現,真正的問題好像不是穿不穿制服,好像是對於教育該是怎麼回事,這一類更根本的問題。
我想直接分享那位自學生S的文章(已取得同意)。我用粗體標記了幾段對話,大家可以去想一下閱讀時所感受到的東西。
一個高中自學生跟教官為了制服溝(吵)通(架)的故事
昨天跟 PY 聊天,她說她還記得我之前為了制服跟學校「教官」吵架並且吵到哭的事情。嗯,我也還記得這件事情,不過細節我已經記不得了。我去翻我的貼文。是幾年前的事了。當年我是一位跟學校合作的自學生,同時是一個反對制服的人類,並且被學校官僚認為:「你怎麼可以因為是自學生就有特權不穿制服?來學校就給我穿制服!」
他們很堅持認為我 anti-制服是因為我「誤以為自學生有特權可以不穿制服」、「我自以為有特權可以不穿制服」。唉。昨天讀起來還是覺得想哭。那個時候自己的想法其實很不完整,只是覺得這是不對的事情,然後一邊被迫吵架,唉。年輕人真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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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離開的我卻發現自己被鎖在門外,而鑰匙不見蹤影。所以只好去學務處借鑰匙。
上課的時間,整個處室只有遍地的教職員,及我。
「你為什麼不穿學校外套?」教官大聲質問並拿出紙筆欲登記我。
「因為學校外套不好穿。不過不是規定不能以服儀處罰學生嗎?」
「那有規定不能登記嗎?你跟我說不用處罰的方式我要怎麼輔導你?」
「不是啊,這不需要輔導啊。」
「為什麼?」
「因為我其實看不出來穿學校外套的必要性。」
「那你為什麼要穿制服?」
「其實我也不想穿,也看不出穿制服的必要性。」
「那教育部的規定有說可以穿便服嗎?你現在還是沒有行為 / 責任能力人嘛,從小到大學校要求大家穿制服是為了讓你遵守團體規範,這樣你長大後才會自律,才不會說你以後出社會在沒人看見的地方做壞事。」
「不是,這跟制服無關。」
「那你國中的時候怎麼不會也跟學校說不穿制服?」
「因為那時候我還沒發現這是一件沒有必要性也很荒謬的事情。而我覺得我國小時不會也跟學校說不穿制服是因為一方面學生並沒有感受到學校校規對於服儀的強烈不合理要求,再者,學校也並不會因為服儀而處罰學生。」
「你怎麼知道校規裡面沒有?有可能是因為你自己不知道。」
「的確有可能。但如果制服真的這樣有必要性,那為什麼國小會有便服日?」
「我就說了,那個必要性的原因是我自己的想法。」
「是啊,我也說了但是我看不出必要性。」
「那是只有你啊。但是大家都還是覺得有必要性而穿。如果覺得沒必要大家就會提出來。」
「學生並不是都認為這是必要性的,很多人或許只是沒有跟我一樣站在這裡跟你講話,但不站出來並不表示大家都認同。另外學生要如何提出來?」
「班聯會啊,每個班都有代表,有意見就透過班代提班聯會啊,班聯會會在期末校務會議時提出,像之前學長姊爭取穿體育服進校門的事情啊。你覺得有可能因為你自己一個人的話就修改校規嗎?一切都照程序來啊,校規就跟法律一樣,有可能因為你覺得闖紅燈 OK 就叫國家修改法律嗎?」
「不是,校規跟法律是不一樣的東西。」
「哪裡不一樣,學校就是社會的縮影,社會、軍隊就是國家的縮影,國家就是世界的縮影啊。」 「可是我不認為學校是社會的縮影。我以後存在的社會,不可能周遭都只有穿制服的人,也不可能一直在讀書考試。」
「……」(嘲諷式的冷笑)
「所以說……」(被打斷)
另一位不知名老師大聲不客氣地說:「S同學你有來之前的公聽會嗎?」
「什麼公聽會?」
不知名老師繼續大聲不客氣地說:「 對啊,是你自己沒來的啊,我跟你說啦,這些都是我在承辦的啦。」
「承辦什麼?」
不知名老師繼續大聲不客氣地說:「反正你不滿校規要自己來公聽會。不是來這裡亂,這都是照程序走的。」
教官:「對啊!就跟法律一樣。」
「不是,我真的覺得校規跟法律是不一樣的東西。法律是可以包容各式各樣的人的,以教育而言好了,如果你不想走體制內教育,法律上有規範到體制外教育的相關法令。但是校規只是一味的強迫學生只能這樣做,重點是校規訂定的東西不是必要性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如果我覺得殺人搶劫是正確的,法律就應該讓我無罪嗎 ?」
「不是,我並不是這樣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說……」(被打斷)
「我一直在跟你講道理,你怎麼就是聽不懂?我就說是只有你覺得沒有必要性,但不代表其他人也這麼覺得。還有如果你不想遵守這些制度那你就不要來OOO中啊,你乾脆轉走好了。」
「我也是一直在跟你講道理。還有其實我也不想讀這間學校。」
「那你幹嘛填?」
「是我父母叫我填的。」
「反正既然你來了,那你就要遵守校規。就像法律不可能為了你一人而改變啊。你如果現在都不遵守校規了,那你以後長大不就都不遵守法律了?」
「不是啊,我剛剛就說了,法律跟校規是完全不同的東西。法律是在保護人的,但校規是在處罰人的。」
「法律也是在處罰做錯事的人啊。」
「但是不會用如此沒有必要性的理由。」
「有沒有必要性是你自己覺得而已,可是大多數的人覺得……」
我的情緒已經高漲到面臨崩潰邊緣,只好直接打斷說:「好,隨便你,你愛記就去記。」
我走出學務處,並且開始哭。在公車上繼續哭,越哭越大力,有一個女人下車之前,塞給我一包面紙。
PS.高中服儀於2016年解禁。
不是穿不穿制服的問題,是規範與權力的問題
我前面說,我讀完文章後發現──真正的問題好像不是穿不穿制服,而是「教育該是怎麼回事」這一類更根本的問題──我覺得文中的教官並不是認真的跟S在討論關於服儀規定,他只是希望S能「遵守規定」。
教官的第一句問話:「你為什麼不穿學校外套?」並不是真的在問「為什麼」,而是「你怎麼可以不穿學校外套?」他只是在告訴S「你違反校規了」。
這位教官並不是真的在跟學生「討論」,而是以校規為學生行為的規範──校規這樣訂,所以沒得商量;你是沒有行為 / 責任能力的人,所以應該要遵守規範。退一步來說,就算服儀規定真的有「道理」,但這位教官看起來並不打算跟學生談道理,因為他說:「你跟我說不用處罰的方式我要怎麼輔導你?」
這句話太有意思了,這似乎意味著,這位教官覺得自己如果沒有處罰學生的權力,那麼他就對學生束手無策?有人可能會說,但是那位教官後來開始試著跟學生講「道理」了──嗯,那讓我們來檢視一下這些道理中的邏輯:
1. 用「闖紅燈」與「殺人放火」來比喻不想穿制服的學生?
→ 闖紅燈與殺人放火都涉及了不同程度的公共危險,那麼不想穿制服的學生涉及了什麼公共危險?
2. 能夠遵守團體規範學生,以後才能自律?
→在學校內遵守團體規範的學生,都是認同規範所以遵守的呢?還是不得不遵守呢?如果是不得不,那麼真的能養成自律嗎?
3. 如果你不想遵守這些制度,就請你離開?
→這句話讀起來令人感覺「制度在人之上」;制度不是為了人而設計,而是人必須遵守制度。但是學校應該是「教育人」的地方?
從S的文章可以看出來,他與教官的爭辯並不真的是「服儀規定」,那只是表面上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在許多教育場域中,許多大人還是以「規範」與「權力」在對待學生。教官看起來像是在跟學生「討論」,但他其實只是在用「權力」壓學生。
而就算教官認為服儀規定真的有其「道理」,但當他無法讓學生認同,他也只能(只會)運用權力去登記(處罰)的時候──這當中除了顯現出大人的「權力」之外,似乎看不出有什麼教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