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3|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病識感

    究竟什麼是「病識感」呢?
    我很清楚我心中有什麼東西卡住了。 我的悲觀、我的黑暗、我的憤恨、我的疲倦、我的恐懼⋯
    就像是在游泳的時候,潛到了泳池底部,然後抬頭看水面之上的陽光。 也不是感覺不到那種暖度,只是貼在皮膚上的還是水池的冰冷。 然後就這麼過了一年。
    2017年12月31日,我這麼寫道。 這也許是我到目前為止,對我的「快樂感受障礙」最貼切的形容了。
    我自認是有病識感的, 只是,我不想「好起來」。
    「好起來」對我而言, 就是再度失去對世界的戒心, 重新踏入痛苦的循環。
    「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無所謂,我不願再安樂了。 就讓我悲觀、黑暗、憤恨、疲倦、恐懼, 與世界保持距離, 窩在我安全溫暖的角落, 等待死亡。
    又或者,直接去死。
    那天,朋友說, 他覺得我這樣的病識感是「沒有意義」的。 他說,就像是意識到自己感冒生病,才會知道要去看醫生,把感冒治好。
    原來,病識感還要有「意義」啊… 但話說,靠自體免疫感冒痊癒的人算什麼呢? 或像我這樣,渴望被感冒病毒殺死的人呢?
    沒有「意義」的病識感不是病識感, 沒有「意義」的人生不是人生嗎? 那沒有「意義」的人呢?
    好累啊…
    若說有什麼值得我放棄自暴自棄的現狀, 去讓醫生給我這樣的狀態一個病名, 任由世界給我一個標籤、一個定義, 不去模糊混亂他人的基本認知, 大概就只有「正大光明不快樂的權利」了吧!
    不快樂,不行嗎? 笑不出來,不行嗎? 沒有動力,不行嗎? 沒有興趣,不行嗎? 不想努力,不行嗎? 不想變好,不行嗎? 不想活著,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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